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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共同条令解读第一部分:新共同条令修订背景与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我军条令条例历史沿革第三部分:新修订共同条令的亮点第四部分:新修订共同条令的主要变化纪律条令由原来的7章12节96条,修改为7章15节179条。队列条令由原来的9章2节65条,修改为11章71条。内务条令由原来的21章48节326条,修改为21章62节420条。一是贯彻落实胡主席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的实际举措。二是积极适应新时期军队建设形势发展变化的客观要求。三是有效解决部队管理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迫切需要。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是统一的整体,必须全面加强协调、整体推进把以人为本作为重要的建军治军理念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国防与军队的重要论述发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优良传统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的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主义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完善军事法规,加强科学管理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及军事环境发生重大改变我军军事战略、体制编制作了调整完善武器装备不断更新发展,后勤、装备领域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和政策调整国家及军队相继出台了许多新的法规制度.原条令是1997年发布的,2002年仅对《内务条令》、《纪律条令》作了局部修改,《队列条令》一直未作修改。10余年来,部队管理的内外环境和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军内务建设、纪律建设和队列生活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发布施行新的共同条令有针对性地加以规范和解决。深入贯彻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胡锦涛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着眼更加牢固地确立科学发展观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重要指导方针地位,紧贴新世纪新阶段我军使命任务。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突出科学管理,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治军带兵的特点规律。继承发扬我军优良传统,在保持原条令基本框架和主体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吸纳部队近年来的创新经验和有益做法。着力解决部队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军的共同条令更加科学完善、富有时代特色,为进一步加强我军全面建设提供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1930.102010.6.151950。51936.860.70.80年代2003年3月古田会议决议提出编制红军法规的立法任务第一部纪律条令《中国工农红军纪律条例(草案)》颁布第一部内务建设法规《中国工农红军暂行内务条例》朱德总司令、聂荣臻代总长指示编制《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军委胡锦涛主席签署命令,发布施行新《共同条令》.对三部条令作了全面修改《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做了局部修改我军《共同条令》各修订一次三大条令颁布试行!我军共同条令的体系形成1929.121951.1我军初创时期毛泽东亲自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1929年12月古田会议决议提出编制红军法规的立法任务1930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纪律条例(草案)》正式颁发全军施行。这是我军领率机关在频繁而紧张的战斗中,编写出的我军第一部纪律条令。1933年8月中国工农红军编写和颁发了《纪律暂行条令》。共4章18条,其中有13条是规范奖惩的。1935年9月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发《工农红军奖惩条例》,特别强调提高红色指战员政治觉悟程度是提高我军纪律的重要要素,要求各级首长人员耐心的不疲惫的进行政治教育,使每个指战员自觉的遵守纪律。1936年8月我军颁布第一部内务建设的法规《中国工农红军暂行内务条例》。这部条例对值日勤务、风纪卫兵、礼节、请假规则、军人着装、班长职责、行军和宿营中的注意事项等作了具体规定。1939年5月八路军留守兵团制定和颁发了《内务条例》,对军人相互关系、各种制度、各级指挥员的职责、人员调动任命手续等作了明确规定。1942年2月在抗日战争非常艰苦的条件下,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重新修改颁发了《内务条令》和《内务制度》,对部队的生活秩序和行政管理制度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抗日战争期间我军于1939年5月、1942年2月、1943年10月先后三次修订和颁发《纪律条例》或《纪律条令》,对严明军纪、严明赏罚,保证作战任务的胜利完成发挥了重大作用。1950年夏朱德总司令、聂荣臻代总长指示,要在几个月内把《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编写出来。为了编写好我军第一部《队列条令》,总部还从华北军区调来一个新装步兵连,在北京天坛公园进行了一个月的演练,彭德怀亲自审查了从单兵到连的队列动作。当时任军事学院院长的刘伯承亲自组织三大条令的审查修改。1951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代总参谋长聂荣臻签署命令,“三大条令”颁布试行。至此,我军共同条令的体系形成,部队正规化建设有了基本的法规依据。1953年5月《共同条令》试行两年之后进行修改,由彭德怀主持军委会议审议后呈报毛泽东主席,毛主席逐段审阅,重要地方亲自作了修改。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于5月颁布全军施行。1957年8月颁布的《共同条令》,根据叶剑英元帅的调研和建议取消了禁闭处分,体现了我军以说服教育为主,注重培养自觉纪律的精神。60年代、70年代、80年代我军《共同条令》各修订一次。90年代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军所处的社会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兵员成分亦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贯彻新的军事战略方针,中央军委于1990年6月、1997年10月先后两次修订和颁发《共同条令》。2003年3月根据中央军委的决定,我军于2003年3月对《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做了局部修改。2010年6月15日经军委胡锦涛主席签署命令,发布施行新修订的《共同条令》,对三部条令作了全面修改。新条令总结了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我军建设的新鲜经验,吸取了军事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创新发展了我军内务建设、纪律建设和队列生活的若干制度规定依法治军,是我军建设的根本原则,也是推进部队现代化建设和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军队越是现代化,就越要正规化、法制化,治军先治典。依法治军,最重要的就是贯彻落实条令。新条令全面贯彻胡主席关于从严治军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着力从法规制度上解决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问题,确保部队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秩序正规,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比如,针对信息化条件下保密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新条令对军人使用移动电话和国际互联网问题进行了更严格、更具体的规范,形成了“双十条禁令”:为体现从严治军的时代特点,新条令对处分条件进行了充实完善:为加大士官管理教育力度,新条令增写了士官留用察看制度;为进一步严整军容、严格养成,新条令明确规定:“着军服在室外应当戴军帽”,“着军服时应当穿军鞋”等等。1进一步强调人民军队的根本性质,把“发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保证官兵全面发展”,“保证军队内部和军政军民团结和谐”等重要内容写进了新条令2增加了有关心理卫生、心理疏导、士官每年进行体检、士官留营住宿、实行自助餐或分餐制度以及机关人员统一组织体能训练等规定,充分体现了胡主席和中央军委对广大官兵的关心爱护3官兵关系“双六条”中明确:军官要尊重士兵意见、维护士兵民主权利,士兵对军官要积极建言献策的内容,更好地继承了我军管理教育的优良传统4为保证部队安全稳定,爱护官兵生命,强调内务建设必须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并对“常见事故防范”内容进行了充实完善2006年8月,胡主席全面系统、深刻精辟地阐述了军队建设安全发展问题,强调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必须充分认清防范重大安全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把安全发展作为军队建设的重要理念确立起来。十七大后,胡主席又强调指出,各级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科学统筹各项工作,切实加强以防范重大安全问题为重点的综合治理。胡主席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深刻阐明了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揭示了军队建设发展的客观规律,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稳定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新《内务条令》将安全发展理念写入总则,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严格安全教育与训练,加强安全建设,完善安全管理机制,预防各类事故,突出防范重大安全问题,保证人员和装备、财产安全,保证部队战备、训练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这是与《安全条例》的有机衔接,是对内务建设指导原则的重要补充,对于引导广大官兵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新条令对奖章体系作了修改完善:一是将个人的荣誉称号奖章调整为荣誉称号勋章。(军区二级,中央军委一级)二是增设了国防服役、卫国戍边、献身国防、和平使命以及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等五类纪念章。新条令增加了鼓励多次立功的内容:获得3次三等功奖励的士官,可以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获得3次三等功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获得二等功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也可以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新条令还突出了奖励向作战训练倾斜、向基层官兵倾斜、向一线部队倾斜的导向。对高中级领导干部的奖励作了从严控制的要求,规定“对担任团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军官、文职干部的奖励应当从严控制”。新条令增加了对违反军事训练规定违规使用移动电话和国际互联网,擅自出国、出境,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武器装备,出租、出售或者违规出借军车号牌,变卖、仿制、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及其标志服饰,违反军队证件、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士官选取、征接兵工作中以权谋私,违反军队房地产管理规定超计划生育或者其他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等违纪行为的处分作了明确规定。另外,条令还对违反保密纪律的行为作了更为严格的规定纪律条令第七十九条规定:降职不适用于副班长;降衔不适用于列兵、下士;对上士、三级军士长实施降衔的同时降低士官等级;降职或者降衔通常只降一职或者一衔;除名不适用于士官。我军原有队列条令带有较为浓重的陆军色彩,军兵种特色体现得不够。新条令增加军兵种元素,充分体现海空军特色。在阅兵方面,新条令增写了海上阅兵、码头阅兵和空中阅兵等内容。为军兵种部队组织实施阅兵提供了基本依据。从关心官兵身心健康着眼系统规范了95式自动步枪和班用机枪的操枪动作背(放)背囊和携便携式折叠写字椅行进、坐下动作内容以及女军人着裙服蹲下时的动作要领等新条令将军人誓词修改为:“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顽强,不怕牺牲,苦练杀敌本领,时刻准备战斗,绝不叛离军队,誓死保卫祖国。”在内容上更加突出了军人的战斗精神,也有利于军人时刻牢记保卫祖国的神圣使命。升国旗时军人敬礼的规范也有所变化•原条令规定,升国旗时,列队军人只有位于指挥位置的行举手礼,其余军人则行注目礼。•新条令则规定:所有着军服的军人都要行举手礼。另外,着军服参加外事活动时,听到奏国歌时行举手礼这次修改注重信息安全,强化了保密及移动电话、国际互联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严禁在执行作战、战备、训练、演习任务时携带和使用公网移动电话;•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移动电话联接国际互联网或者使用具有实时视频通话功能的移动电话等等。限在新条令中增设了“军人着装”一章。明确了军服穿着的基本要求、时机场合、配套标准和标志服饰的佩戴方法等。条令还规定了“军官结婚举办仪式、与家人合影,可以着军官礼服”,以增强军官的光荣感责任感。内务条令第九十条军服以及标志服饰不得变卖,不得仿制,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送)给非军人。军人退出现役时,应当将标志服饰上交。邮寄外借受限(开证明)内务条令第一百八十三条士官应当在连队住宿。在不影响士兵在位率以及执行任务和连队管理的前提下,已婚士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离队住宿•(一)在配偶来队探亲规定的留住期间,可以到士官公寓住宿;•(二)配偶随军或者符合有关规定在驻地找对象结婚的,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休息日和节假日前1日晚饭后离队,休息日和节假日结束当日晚饭前归队)。(晚饭必吃!
本文标题:新条令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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