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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的诱惑美食是人类文明的产物,是人类身心的向往。在一切有人类的地方,人们的生活方式可以千差万别,社会物质文明的程度可以参差不同,但是人们对美食的欲望总是共同的,人们对美食的兴趣总是相似的,人们品味美食得到的愉悦总是一致的。对美食的追求,可以说是人类的一种本能,这种本能从本质上看,是生命的需要,是趋利避害、保存和繁衍生命的需要。这样看来,人们追求味觉的愉悦,是一种十分健康和正常的要求。对于饮食与快适、享乐之间的内在联系,人们很早就意识到了。中国古代早就有“君子以饮食宴乐”、“君子有酒,嘉宾设燕以乐”的记载。大自然的美景,可以使人心旷神怡;欣赏各种艺术,可以得到美的享受;而一次美食的品尝活动,又何尝不能得到难以忘怀的身心愉悦呢!美食对人的诱惑,是以主体的需要为前提的。这种需要,一方面是自然人的下意识的生理本能。美国哲学家杜威说:“各种需要,例如对新鲜空气或食物的需要,表明我们有所缺少,表明我们需要补充这种缺少,也就是通过建立至少暂时的平衡,以恢复协调。……然而这些常见的生物意义却不止于此,它们触及了经验中的美的根本问题。”经验主义者的杜威在这里揭示了需要和审美之间的内在联系。讲得更明确些,审美是以功利为前提的。如果我们从另一方面,从社会人的角度来看,由需要产生审美意识这一点就更加无庸置疑了。美食有时候显得非常宽容。不论是稀有的珍禽异兽,还是普通的五谷菜蔬;不论是制作精致的宫廷佳肴,还是寻常的民间食品,都可以成为味觉审美的对象。美食有时候又表现得十分苛刻,即使集色香味形于一体的菜肴,也不一定能够成为审美对象。这是因为,美食的存在,还需要审美主体的参与,它取决于主体的味觉审美能力。而这种能力又受到审美趣味的制约。人的味觉审美能力,首先是由相应的对象的存在产生的。从漫长的历史发展来看,味觉审美能力是主体对食物的适应和选择,是一种机体化了的历史积淀,最后就以一种本能或潜意识的形态出现。其次从信息论的观点看,人的五官是一种信息编码器,某种感受能力的形成,实际上就是信息编码器的精确化过程。因此人们日常的饮食活动,包括童年的饮食实践,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味觉审美能力的强弱和差异。第三,味觉审美能力还来自审美感情。在中国古典文论中,“趣”和“味”是相连的。“趣”的奥秘在于会心,也就是说,审美感情直接影响审美能力。总之,美食对人的诱惑,人的味觉审美能力,都不是抽象的超验的产物,也不是动物的本能,它是一种与人类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评价能力密切交织在一起的能力。二审美的源渊从人类美意识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以及人类今天的审美实践来看,人的味觉审美活动应当先于其它审美,说味觉审美是人类审美活动的源渊是并不夸张的。迄今为止,人类的一切生产活动和科学文化等创造活动,归根结蒂,无非都是为了人类生活得更美好,都是为了不断地提高人类的生存质量。而饮食则是衡量生存质量的重要要素。在任何时候,人类的饮食活动都应该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从上述的前提出发,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原始社会的饮食活动。原始人首先面临的是饥饿,首先要解决的是食物。饮食的满足应该是原始人最美好的感觉和享受。在这个基础上原始人才有可能产生其它方面的美意识。人类的进化过程,与饮食的改变有直接的关系;因此我们不难想像,在人的各种器官和感觉的进化中,味觉的进化必然是首位的,否则,人类就无法通过食物来源的改观,促使自身的进化。恩格斯曾把人类从蒙昧时代、野蛮时代进化到文明时代的主要原因,归结为食物来源的扩大和动物蛋白摄入量的增加。因此我们不妨可以推断,食物的变化必然促使人的味觉感官的进一步发展,使味觉得以较早产生愉快的感觉和审美的意识。由此可见,在饮食活动中追寻快乐的满足,对一切人来说,它的意义是最简单的,也是最深远的。正因为如此,中国古代才有“民以食为天”的说法,这里的“食”,不管是不是美食,至少它同人类的密切关系,以及它给人类带来的愉快,是其它方式所无法替代的。没有饮食活动,便没有人类的文化,便没有人类的一切文明。正是从饮食的这一至高无上的特点出发,从味觉的愉悦感出发,我们的祖先惊喜地发现了一种可以概括为“美”的感受,创造了“美”的概念,并且以这一概念来涵盖性质相似的所有非味觉感受。根据《说文》,“美”字“从羊从大”,本义为“甘”。“美”字的结构是“羊”和“大”的组合。显然,它表达了中国古代人对“羊大”的感受。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感受并不来自羊的体形的肥硕,毛皮的柔软,或者羊的姿态的美观,而仅仅限于对羊的味觉上的感受。这从“美”的本义是“甘”可得到证明。而“甘”又是什么呢,“甘”者,“从口含一”也;也就是说,口含食物,或用口去尝食物,可以产生“甘”。饶有趣味(又是一个味字)的是,与“甘”有关、由“甘”组成的几乎所有的词汇,都属于味觉的专利。如甜、甘露、甘蔗、甘美等。由这种味觉的感受引伸开去,中国文字中的“甘”又同时有“悦”、“乐”、“快”的意思。因此,我们把“美”的最初的本义,理解为味觉的快感,不能算牵强附会。无独有偶的是,不仅中国古代的美意识来源于味觉活动,而且在西方也存在同样的现象。英语中的美(dainty),同时有“美”和“美味”的意思。法语中的“美味”,同样有“愉快”的含义。此外,英语和德语中的“美味”一词,都是从拉丁语“喜悦”和“迷人”而来的。这样看来,“美”字所包含的最初的美意识,即味觉审美意识,无疑成了人类其它审美的先河。对味觉审美的崇拜,成为人类审美活动的源泉。随着人类审美对象和领域的不断扩大,呈现在人类面前的美的世界,愈来愈绚丽多采。然而耐人寻味的是,不论对自然美还是生活美,社会美还是艺术美,人们仍长期延用味觉审美的用语来进行审美判断和审美评价。人们常常以“味道”、“滋味”、“回味”、“韵味”等词汇来评价几乎所有的非味觉审美,即使对极富哲理色彩的美,逻辑的美,也不例外。这样,所有的审美活动和审美感受,最终都可以归结为一个词─-“味”;最终都可以在味觉审美──审美的母体那里找到同一的本源和归宿。这种“滋味”说的美学观,在东西方都是存在的。这种积淀在人类语言和文字中的“集体无意识”,反映了人类的审美活动对远古审美之母的眷恋,还是出于对味觉审美体验的情不自禁的流露呢!当审美对象跃动的生命节律,与我们内部的生命脉搏相谐调时,当美的结构要素与我们在味觉审美中建立的美感结构相一致时,当生命的甜酸苦辣与味觉感受中的甜酸苦辣产生某种隐蔽的对应时,“滋味”、“品味”、“回味”诸说的出现,也许是十分自然的。最后,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审美是一种生命的存在方式;美感的产生,总是与人类的生命活力联系在一起的。通过对美的感受,我们同时感受到生命的充实和力量;而生命的充实和活力,又让我们感到一种深切的愉快和动人的美。怯懦的眼睛不可能发现美,衰退的舌蕾无法品尝美,一个缺乏生命活力和欲望的人,缺少“生气灌注”的人,是很难进入到审美境界中去的。而生命力的重要标志,就是对味觉审美的兴趣和需求。三中国古代的味觉审美中国是举世闻名的烹饪大国。几千年来,在烹饪和饮食中积累了丰富的智慧和经验,揉进了各种艺术的要素,形成了富有民族特色的饮食文化和独特的味觉审美观。与西方相比较,中国的饮食活动具有更多的审美性质,这同中国古代文化中追求人生的审美境界是分不开的。《庄子.至乐》中说:“夫天下之所尊者,富、贵、寿、善也;所乐者,身安、厚味、美服、好色、音声也。”从官能的美感中去寻求生命的充实感,去领悟人生的意义,当然不会放过味觉审美这个重要的审美领域。在中国的饮食文化中,“吃”早已超越了维持生存的作用,不光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而且更是为了满足精神的需求。同时把饮食活动的内涵进行了各种引伸,例如,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各种大事,都离不开宴请;人际交往、感情联络,也常把吃作为重要的方式;甚至把管理国家大事,也类比为“调和鼎鼐”。中国传统文化对饮食活动和味觉审美的看重,与西方文化侧重于两性关系,较多注重两性关系中的审美,可以说相映成趣,殊途同归。它们从人类本能的不同两极,表达了相同的心理:尽力把人类的生理欲望,升华到审美的高度。浩如烟海的古籍表明,“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饮食要求,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篇章,并贯穿于整个烹饪和饮食的发展历史。在此,我们不妨作一个挂一漏万的简单回顾。《诗经》的《小雅.鱼丽》,曾对当时贵族的宴饮,作了极为形象的描绘:…………物其多矣,维其嘉矣。物其旨矣,维其偕矣。物其有矣,维其时矣。请看,宴会上的食品多么丰富,肴馔的味道多么佳美,各种品种搭配得又是多么合适,而且都是时令佳品。这何止是就餐,而且是美的享受啊!《小雅.南有嘉鱼》则更为具体地描写了盛筵的情景:南有嘉鱼,蒸然罩罩。君子有酒,嘉宾式燕以乐。一部《诗经》,有关美食品味方面的描写,居然不下百处。中国古代很早就把味觉审美看作生活乐趣的重要部分了。在《论语》中,孔子也没有忽视味觉审美的地位。除了人所共知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外,他还提出不少关于美食的要求。如:“色恶,不食。嗅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等等。这些论述虽然比较粗略,但却差不多概括了现代烹饪的基本要求。孔子之后的孟子,在饮食方面同样有不少精辟的审美意识的见解。“饥者甘食,渴者甘饮,是未得饮食之正也,饥渴害之也。”孟子这段话对味觉审美的生理和心理差异作了很好的说明。孟子还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也。”道理十分简单,鱼是常见的烹饪原料,而熊掌毕竟是不可多得的珍馔异品,取稀有的佳味而舍常味,这不是颇有一点审美的选择么!主张清静无为的老子,同样也没有贬低饮食。“甘其食”是他的饮食观。他还说,“乐与饵,过客上。”音乐与美食,使过路的客人为之止步。把音乐与美食相提并论,可见美食的地位了。老子还有一个重要的观点:“五味令人口爽。”过多的饮食美味,反而会使人不知味,失去味觉美感。至于老子“治大国若烹小鲜”的格言,把烹饪从美学提高到哲学的高度了。在先秦时代的饮食记载中,最早的一份食单见于《楚辞》《招魂》一节。这份详尽的古代食单,不仅描述了多姿多彩的佳肴美馔,而且充满激情地表达了动人心魄的饮食美感。遗憾的是这段华美的古文字无法用电脑打出,只得将译文叙述如下:“宗族相聚举行祭祀,有许多种类的食物。精细的米麦,参杂着黄梁。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肥牛的蹄筋,炖得又烂又香。酸味苦味相互调和,呈上吴国的羹汤。清炖甲鱼,火炮羔羊,调味料还有糖汁。醋熟烹天鹅肉,野鸡做肉粥,煎炸鸿与鸽。还有红烧龟肉和卤鸡,滋味浓烈不伤口。各色点心甜又脆,蜜糕糖饼味道香。美酒如蜜,斟满了酒杯。撇开酒糟取出春酒,酒味醇厚又清又凉。豪华的酒具已经摆开,如玉的美酒待你品尝。回来吧,返回你的故乡,人们尊敬你对你无妨。许多精细的谷物,用菰米来做饭。食物放满了桌子,香味扑鼻诱人。肥嫩的黄莺鹁鸠天鹅肉,伴和着鲜美的豺肉汤。魂啊,回来吧!美馔佳肴任你品尝。鲜美的大龟、肥嫩的鸡,再加上楚国的乳浆。剁碎的猪肉,苦味的狗肉,掺上切细的苴菝。吴国做的酸菜,浓淡正恰当。魂啊,回来吧!任你选择哪样。烤乌鸦,蒸野鸭,氽的鹌鹑肉放在桌上。油煎鱼,雀肉羹,如此佳肴爽人口。魂啊,回来吧!味美的请你先尝。四缸醇酒已经成熟,其味纯正不刺喉咙。酒味清香最宜冷饮,奴仆难以上口。吴国的白谷酒,掺入楚国的清酒。魂啊,回来吧!酒味醇和不要害怕。”上述文字记述的虽然是招魂的祭祀排场,但古时讲究饮食审美的趣味从中可见一斑。中国古代虽然未曾有过专门探讨味觉审美的典籍,但在大量的饮食诗文中,都涉及到对味觉审美的看法。如清代《养小录》中提出,“本然者淡也,淡则真。”美味在于食物的本味,只有本味才是真味。这种崇尚自然的味觉审美观,至今仍为人们所推崇。清代的李渔在《闲情偶寄》中说:“声音之道,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为其渐近自然。吾为饮食之道,脍不如肉,肉不如蔬,亦其渐近自然也。”李渔还认为,“蔬食”为“至鲜至美之物。”这些都反映了较高的味觉审美水平。关于饮食的诗词,古代留下的更不计其数。最为出色的大概要推苏东坡和陆游等了。这里略举几例,从中可以窥到诗人味觉感受所达到的审美意境。“江头千顷雪色芦,茅檐出没晨烟孤。地确春糍光似玉,沙瓶煮豆软
本文标题:美食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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