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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贵州省农科院党委书记张建2011年5月××××××××××同志们,大家上午好!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在地方换届期间,各级党委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好“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要求,今天我以党课的形式,宣讲“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报告。下面分七个部分与同志们深入学习共同探讨。××××××××××一、学好《条例》,领会实质,融会贯通《条例》自中央以中发[2002]7号文件发布实施以来,至今已近十年。十年来,它对我们党的组织建设,干部路线的实践起到了促进、保障和引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1.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2.形成了一整套富有生机、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3.推进了干部队伍的“四化”建设4.保证了党的基本路线得以全面贯彻落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奠定了基础。《条例》全文共十三章,七十四条,9900字5.《条例》在组织人事工作中管总《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条例》即:管原则、管方向,管重点、管纪律;是我党组织建设、干部路线工作的指针,是5+1文件的细化6.《条例》始终贯穿着一条主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是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和条件(如:第六条在一、二、三、四款)二是赋予了新的“德才兼备原则的时代内涵”。(如对德、能、勤、绩、廉的具体描述)××××××××××二、《条例》在基本程序、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更加科学、规范和严密的规定主要有以下6点:1.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条例》的第一条、第二条及其第一至六款。这六项原则贯穿于整个《条例》的始终,体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坚持六项原则个人素质与班子需求统一握好一个班子的人员搭配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实现班子的思想政治、能力水平、结构功能的核心价值2.《条例》强调干部拟任职的年限,文化程度和必须接受的培训资格条件职级要求1.工作年限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5年工龄,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副职提任正职任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2.文化程度地(厅)级以上干部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3.必须接受的培训资格党政领导职务必须在5年内接受过党校、行政学院或人事部门认可的机构培训;特殊情况未:应在任职的一年内完成3.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增强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和评议权拟写考察方案,组织考察组考察组对推荐情况汇总,提出预备人选发布考察预告。将考察情况在本单位公示院党委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个别谈话考察。在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政、廉”等方面,着重了解考察对象优、缺点和存在的不足民主推荐查阅本人档案以及相关资料,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反映出来的有关问题撰写考察综合报告和个人考察材料征求拟提拔职位分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计生部门意见考察组如实向院党委汇报考察情况,明确提出建议人选公示。对拟提拔人员进行至少七天的公示试用及任命(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2)“基本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基本动作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民主推荐、考察、党委酝酿、讨论决定及任职自选动作在“基本动作”必须履行的基础上,增加“两推一陈述”或“竞争(竞聘)上岗”或“组织提名”等4.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根据《条例》第四十三条至四十八条之规定(1)经过充分酝酿,党委可向“人大”推荐同级选举、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2)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党委可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的领导成员人选和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人选。但应当事先向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代表通报,并进行民主协商。5.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公开职位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含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党组)讨论决定法律依据根据《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至六款之规定,党政干部必须履行交流制度6.干部的交流与回避交流的依据:政策依据按照黔党发[2009]18号文“关于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满5年的,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满8年的,必须进行交流或轮岗。6.干部的交流与回避《条例》规定交流的主要对象:一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交流对象二是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三是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四是按照规定是需要回避的五是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三、什么是四项监督制度?在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点难点方面有哪些新突破?四项监督制度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10]9号文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一报告两评议”《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一是初步构成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各环节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四个方面的新突破二是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捆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题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总支)“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四是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通过这四项监督制度的施行,这对于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表面走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风”的问题,会起到积极防止作用。××××××××××四、《条例》强化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纪律及监督措施《条例》第六十三条,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充实了“十个不准”纪律的内容。纪律中新的一款规定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凡已经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并按管理权限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人责任。××××××××××五、严肃换届纪律,认真落实“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17个不准和5个一律含盖在5个严禁之中1.严禁买官卖官中阐明2个不准及1个一律严禁跑官要官中杜绝2个不准与1个一律严禁违规用人中着重治理6个不准及1个一律严禁干扰换届部分强调了4个不准和1个一律严禁拉票贿选中包含了3个不准和1个一律2.以上这些纪律不是摆设,而是一条高压线,是有效遏制换届选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非正常性和腐败行为的防线。要让每一位领导和干部职工知晓、检查、履行让大家做一名知法、守法、维法的良友让有道德、才华的人才真正进入班子,风清气正、提高公信度,为国为民谋利今天的解读和培训让党的组织保证不变成为一句空话3.以上这些纪律是真正坚持公正、公平,注重科学发展的准则。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项监督制度”的精髓和实质尤其是重要的领导干部4.以上这些纪律是考验组工干部、纪检干部、管好干部的尺子和镜子是积极扩大基层民主,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民主质量,争取干部职工参与,维护群众“四权”的重要武器是广大干部职工看待执政党党风、社会民风好坏的风向标六、近年来,我院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在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及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中,程度不同的反映和表现出以下一些问题,现予解答:1.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有何具体要求?相当多的同志不清楚。(1)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审核报告事项,拟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未经答复,不得提交党委(党总支)会议讨论决定。(3)党委(党总支)会议讨论研究有关干部任用时,本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如实报告征求意见的情况。(4)凡违反本办法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应当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情况,发现之后将如何处理?明确对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将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3.“一报告两评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具体内容一是同级党委应在规定的任免权范围内,向干部职工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当年对“党政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一是同级党委应在规定的任免权范围内,向干部职工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当年对“党政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三是对已选拔任用的党政干部进行评议4.省农科院党委、下属各单位(所、院、校),每年是否都须要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如何应用评议结果?根据黔组通[2010]122号文的要求,县处级以上的单位必须开展“一报告两评议”。院党委和下属各单位都要依照该文件的精神,结合各自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或考核,开展“一报告两评议”。也就是说凡是有干部任免权的单位党委(党总支),都要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用好民主评议结果是“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每年的“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向单位的班子、干部职工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并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价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按照规定,对民主评议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院组织人事部门要予以表扬;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后,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委(党总支)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并督促进行整改;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职工意见集中的干部,所属党委(党总支)要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教育和整改5.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含两推一陈述,竞争、竞聘上岗,组织提名等)工作中,拟任县(处)级干部的条件和资格是什么?根据黔组通(1998)113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第1、2项的规定职务级别条件和资格拟任正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干部一般要在副县(处)级领导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属地厅级事业单位中实行专业技术职务未担任副县(处)级领导职务的一般要评聘高级职称4年以上拟任副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干部一般要担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属地厅级事业单位中实行专业技术职务未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要评聘中级职称4年以上6.发现干部“带病提拔”如何追究选人用人责任?由于“带病提拔”的干部问题隐藏很深,在提拔任用前没有发现由于选拔任用工作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用人失察失误所致干部“带病提拔”针对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原因《责任追究办法》设立了“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机制。经检查属实的,拟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机制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并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本级党委(党总支)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七、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的创新,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1.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和监管机制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试用期制……述职述廉制度纳入干部选拔任用的正常轨道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2.把干部的任、免、辞、降职制度纳入干部履行职责、优胜劣汰的制度范畴;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疏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方面,有新的突破,不断拓展竞争上岗的范围3.《条例》一共有十二项制度序号制度序号制度1干部考察工作制7选任工作回避制度2任职前公示制8干部辞职制度3任职试用期制9干部降职制度4部分领导职务聘任制度10干部选拔责任追究制度5干部交流制度11干部选拔工作监督责任制度6干部任职回避制度12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机关等联席会议制度《条例》在制度中,对干部双重管理制度、考察预告、破格提拔使用等还提出了七项规定。由此,构成了一套较完整的制度体系,从而为我们在新时期学习、掌握、执行党的纪律,有法可依,有法
本文标题:领导干部任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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