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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郭峪村建设保护规划·规划文本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促进郭峪历史文化名村健康有序地发展,特编制《阳城县郭峪村建设保护规划(2004――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二条本规划是郭峪历史文化名村村庄建设、历史遗存保护的指导性文件。凡在村庄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意见》、《山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办法》的规定,遵守并执行本规划。第三条规划依据1.《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2.《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2004)3.《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6.《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04]38号)7.《山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办法》阳城县郭峪村建设保护规划·规划文本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8.《山西省旅游发展与行动计划纲要》(晋政发[2004]8号附件)9.《山西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2005年)10.《晋城市第一批划定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皇城等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11.《阳城县北留镇总体规划》(2004――2020)12.《北留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及远景发展目标纲要》13.《阳城县北留镇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1—2020)第四条规划指导思想1.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宏观背景和区域背景分析郭峪村发展的动力机制,确定村庄经济和社会发展思路,制定发展目标。2.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原则,合理确定郭峪村的职能定位,统筹安排各项设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3.以煤炭产业为后盾,以旅游产业创品牌,充分发挥旅游业的联动作用。第五条规划期限为2004——2020年。第二章村庄建设规划第六条规划原则阳城县郭峪村建设保护规划·规划文本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31.深入挖掘郭峪村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保护村落人文景观和自然山水景观,保持村落风貌的完整性。2.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的力度,正确处理煤炭工业与旅游业发展的关系,使二者协调发展。3.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做到在发展中传承历史文脉、在传承文脉中谋求发展。4.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改善村民的生活居住环境和旅游环境。第七条规划目标: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实现村庄的可持续发展,将郭峪村建成国内乃至国际著名的文化旅游景区;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第八条村庄性质:郭峪村是以古堡文化为特征、具有沁河流域乡土特色的历史文化名村。第九条村庄规模:2020年人口规模为1800人;用地规模为26.9万平方米,人均建设用地149.4平方米。第十条用地发展方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近期向南适当发展;远期根据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考虑将部分村民迁往北留镇区,村中不再安排居住建筑用地。第十一条规划结构为“一轴、两区”。“一轴”即规划沿樊溪两岸形成村庄的景观轴线。“两区”包括村落北部(包括郭峪古城、三槐庄、阳城县郭峪村建设保护规划·规划文本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4侍郎寨、黑沙坡)为旅游景区和旅游服务区,景观风貌上以体现传统风貌为主;村落南部为新区,在景观风貌上应与传统风貌相协调。第十二条居住建筑用地:规划新增居住建筑用地位于郭峪中学南侧,面积1.5万平方米,居住户数53户,住宅形式为2层坡屋顶建筑。拆除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住宅建筑;搬迁黑沙坡的村民;对三槐庄旧区进行更新改建;搬迁部分传统民居中的居民。第十三条规划居住建筑用地11.5万平方米,占村庄建设用地的42.75%,人均居住建筑用地63.89平方米。第十四条公共建筑用地:规划公共建筑用地7.10万平方米,占村庄建设用地的26.39%,人均公共建筑用地39.44平方米。1.行政管理用地:规划将商场迁出村委会办公楼,整栋楼将作为村委会和旅游区管理机构的办公场所。村中戏台院内的行政办公机构迁往村委会办公楼内。2.教育机构用地:在现状郭峪中学东侧规划一所3个班的幼儿园,占地面积为0.20万平方米。3.文体科技用地:拆除、整饬游览区周边及内部的不协调建筑;利用老狮院、张家大院、下范家院、豫楼、容安宅等规划展览馆和样板房;规划戏台院为文化娱乐用地,作为村民进行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在石山院的山门前复建鱼池院。4.医疗保健:在郭峪中学东侧,结合该处规划的商业金融设施,规阳城县郭峪村建设保护规划·规划文本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5划一个卫生所,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床位数5个。5.商业金融用地:规划上街、下街为商业文化街,沿街建筑层数为1―2层,建筑为明清风格;结合三槐庄旧区更新改建,建设小型农家宾馆,建筑形式为四合院式;将古城部分传统民居进行内部改造,作为家庭旅馆;规划东门广场、汤帝庙周边地段作为庙会和赶集时的临时集贸设施用地;在郭峪中学东侧规划1处商业金融设施。第十五条生产建筑用地:规划要求紧邻村庄的郭峪煤矿进行环境整治和污染治理;搬迁食用油厂、煤球厂、面粉厂。第十六条对外交通用地:规划沿侍郎寨北侧山沟规划一条从郭峪村至史山村的运煤专线,作为郭峪村煤炭运输的主要通道。第十七条道路广场用地:规划在现有道路格局基础上,增加村庄各部分的内部道路;沿古城墙规划环城路;在东山上开辟机动车道和旅游步行道,与现有的旅游道路一起形成旅游环路。整体保护古城内街巷格局、空间尺度。重点保护前街、南沟街,上、下范家圪洞,王家圪洞,常家圪洞。规划郭峪古城、三槐庄及侍郎寨的道路以步行为主。规划道路划分为三级:主路、支路、宅前路。路面宽度分为8米(主路)、5米(支路)、3.5米(宅前路)。规划道路断面形式均为一块板。第十八条规划1处广场:在郭峪古城东门外规划1处文化休闲广场,面积1.0万平方米,是一个体现古城文化内涵、为村民和游客提供瞻观和休闲活动场所的广场。阳城县郭峪村建设保护规划·规划文本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6第十九条规划2处社会停车场,分别位于文化休闲广场的北侧和三槐庄的东北部,面积分别为0.12万平方米、0.08万平方米;完善配建停车场。第二十条规划道路广场用地3.10万平方米,占村庄建设用地的11.52%,人均居住建筑用地17.22平方米。第二十一条规划利用村中的边角地和民住宅拆迁后的场地建设街旁景观绿地;整治樊溪河村中段,恢复历史上樊溪河“溪水清冽,夹岸垂柳,百鸟争鸣,蜂蝶飞舞”的景观;加大道路绿化、普遍绿化的建设力度;加强山体绿化。绿化树种以松树、柏树、桑树、柿树、柳树、槐树等地方树种为主。第二十二条规划村庄绿地达到3.10万平方米,人均17.22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2.40万平方米,人均13.33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5%。第二十三条规划期末最高日用水量为725.1m3/d,最大小时用水量为69.0m3/h。第二十四条规划采用水源井提升经高位水池重力流供水方式。现状水源井日出水量大于1000m3/d,可以满足远期村庄用水需要。第二十五条村内管网布置以环状网为主,管径DN100以上给水管以间距120m均匀布置消火栓。第二十六条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规划期末平均日污水量为386.7m3/d。阳城县郭峪村建设保护规划·规划文本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7第二十七条村内污、雨水干管均沿主次干道路布置,排水方向总体表现为由北向南。第二十八条规划于樊溪河以西敷设一条D600的污水截流干管,污水经收集后沿截流干管直至大桥村下游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第二十九条雨水排放以分散排放为主,规划沿村西部边山结合道路工程的建设布置雨水管渠,其余区段则结合采用地面漫流排放形式。规划于樊溪右岸共设置3个雨水出水口。第三十条规划于樊溪两岸构筑防洪护岸,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第三十一条规划远期村内用电负荷为3676KW,主要包括居民生活用电负荷和公建负荷。第三十二条规划供电电源自郭峪村南10kV电力线引接。设置8座10kV变配电室,结合实际可附设于建筑内部。第三十三条采用三相四线制供电方式,由10KV配电室出线380/220V低压线路至用户处。高低压电力线路规划均采用直埋电缆。第三十四条规划电话容量为1500门。由北留电信支局引接电信电缆,村内共设置5处电信交接箱。第三十五条电信电缆采用直埋敷设,过道路处穿钢管保护。第三十六条规划远期采用煤层气作气源,于村南引接中压燃气管道,规划设置一座中低压调压站。第三十七条规划期内居民生活和公建总用气量为583.2Nm3/d。阳城县郭峪村建设保护规划·规划文本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8第三十八条村内低压燃气干管以环状网布置为主,各组团、建筑由低压燃气干管引接燃气分配管和入户管。第三十九条规划村内总热负荷为5.35MWMW,于村南设置一座锅炉房,装备4t/h热水锅炉2台。第四十条规划热力管网供回水温度为95-70℃,热力管采用树枝状布置,无缝钢管直埋敷设,热网与各建筑之间为直接连接。第四十一条将村庄及与其相关的外围地区划分为生态环境保护区、古城控制区、交通噪声控制带、工业治理区四类功能区并执行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第四十二条生态环境保护区指与村庄相关的外围地区。规划要求该区域大气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一级;水体达到《地面环境质量标准》Ⅰ-Ⅱ类标准;噪声小于45分贝。古城控制区指观光游览、居住、商业等混合区,即村庄。规划要求该区域大气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二级;饮用水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噪声控制在45-55分贝之间;固体废弃物处理率达到100%。交通噪声控制带指旅游公路和运煤专线两侧的区域。规划要求该区域噪声控制在50-60分贝之间。工业治理区规划要求该区域大气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三级;饮用水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噪声控制在50-60分贝之间;固体废弃物处理率达到100%。第四十三条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近期50%,远期100%;垃圾粪便清运机械化程度:近期70%,远期100%;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近阳城县郭峪村建设保护规划·规划文本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9期50%,远期100%;水冲式公共厕所普及率:近期40%,远期100%;垃圾废物收集、中转站覆盖率:近期60%,远期100%。第四十四条公共厕所应合理布局、改建并举,以水冲式为主。中心商业区设置间距为300——500米,一般街道间距不大于800米;居民区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超过100米,在各收集点设置活动垃圾桶,以便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清除;中心区街道设置废物箱的间隔为25——50米,一般街道间隔为80——100米;共设置小型垃圾转运站2座,每座用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规划在村庄的出入口设置汽车清洗站2座。第四十五条重点保护地区的消防应以防为主,保护优先;一般保护地区应以改造与保护相结合为主,其他地区可以结合改造开辟消防通道。合理组织交通线路,改造村落的供电、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消除火灾隐患,保证火灾发生时消防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第四十六条在重点保护地区内所有院落内的建筑纳入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内;一般保护地区的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60米。其他地区利用拆迁后的空地调整为绿地,以解决消防疏散的场地问题。第四十七条村庄防洪按50年一遇设计,100年一遇校核。第四十八条规划郭峪开发建设分为三期。其中,一期工程(2004-2010年),建设商业文化街;复建古城墙东、南、北段,整治豫楼和汤帝庙周边地段环境,复建鱼池院,拆除45户村民住宅;在中学南侧新建村民住宅区,安置一期工程拆迁户;樊溪村中段绿化美化;修缮老狮院、阳城县郭峪村建设保护规划·规划文本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10明地道及其城内出口。二期工程(2011-2015年),复建古城墙西段,拆除37户村民住宅;修缮张家大院、柴家院、下范家院、小狮院、容安宅、王重新旧居(卢家院和郭家院)、大院(位于后街)、谭家院、待郎寨的六座院落(安乐居、所其无逸、老宅、花墙院、机房院、书房
本文标题:郭峪历史文化名村建设保护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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