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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河南能源集团“用心做事、追求卓越”企业核心理念引领下,新疆公司众维煤业在不断开拓、创新、奋发、超越——众维煤业2020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新疆拜城县众维煤业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2-众维煤业2020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八条和《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规定要求,结合矿井实际,按照“稳步推进、持续提升”的原则,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计划与实施方案。一、制定依据1.国家法规、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管理部门的指示、要求;2.针对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原因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3.生产工艺改进及技术装备投入;4.职工合理化要求。二、总体目标1.年度实现新增职业病病例为0;2.职业卫生培训率100%,持证率100%;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在岗职工和离岗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率100%,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职工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率100%,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率100%;4.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覆盖率100%;职业危害因素达标率95%;5.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100%;6.职业卫生档案建档率100%;7.全年实现由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全覆盖;-3-8.加强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逐步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达到省级职业卫生示范化矿井标准,力争达到国家级标准。三、工作指标1.职业病的发生全年控制在零。2.全员签订职业危害告书。3.作业场所警示标识设置完好率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4.职工岗中教育培训覆盖率100%;对新录用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教育培训率达到100%;管理人员外派培训率达到100%。5.职业卫生档案建档率100%,按每人一档标准要求完成。6.预计十月份对接触作业危害因素人员进行体检查,体率100%。7.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覆盖率全岗位。8.按时间节点完成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四、进度安排1.2020年1月,完成职业病危害年度计划编制工作。2.2020年3月,完成职业危害领导、管理机构等相关机构及职责的修改完善工作。3.2020年3月,完成职业危害管理制度修订工作。4.2020年4月,完成各单位职业卫生内业专项检查工作。5.2020年4月,完成年度职业卫生档案的编制工作,并持续收集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资料。6.2020年6月,完成各区队职业卫生培训工作。7.2020年8月,完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8.2020年12月,完成职业危害申报工作。-4-9.2020年委托相关单位按半年为节点完成2次粉尘、噪音的检验检测工作。10.全年度按要求完成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工作。11.职工班前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监督检查等工作贯穿整个年度。五、工作计划进度及实施方案1.生产设备改造、生产工艺改进(1)综采面安装时,配备降尘喷雾装置,包括架间喷雾、转载喷雾、采煤机内外喷雾等,保证降尘效果。煤巷掘进工作面落实综合防尘措施,包括湿式作业、全断面及转载喷雾等装置,并努力实现自动控制,综掘机配齐机载增压喷雾装置,保证降尘效果。岩巷施工完善喷浆机除尘装置,保证喷浆期间降尘效果。加强冲尘管理,定期冲刷井下巷道,减少积尘。(2)矿井主要通风机、压风机、水泵及主提升机和锅炉等大型固定设备选用低噪声机电设备,机房硐室内采取消声、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对在用局部主通风机加装消音器。(3)大型设备推广使用变频技术。井下强力皮带机、采煤机、主提升绞车等均选用或改造变频电动机,大大降低能耗的同时降低现场噪音,为井下作业场所提供了良好的作业环境。(4)采掘工作面及所有产尘点必须实施综合防尘措施,完善防尘设施,并做到正常使用,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通修队管理人员、瓦检工负责监督检查各种防尘设施使用情况。(5)职业病危害防治警示标识设置:在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区域设置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牌板,提高干部职工职业病防治意识。2.个体劳动防护用品(1)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5-(AQ1051-2008)、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下发的《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等规定,向职工配备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重点关注防护耳塞和防护眼镜的使用情况。坚持为特殊从业人员配发相关防护劳动用品,保障员工生命安全。(2)特殊场合作业人员,按照实际情况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其中作业人员在噪声达到或超过85dB(A)的场所,必须使用耳塞,对于工作面人员相关工种要佩戴防护眼镜。(3)不定期的调查个体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根据生产环境的实际需要对发放标准进行调整,及时增发劳动防护用品满足井下实际需要。(4)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个体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职工不正确使用、佩戴行为,对危害矿井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责任处罚。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及年度评价矿井职业病危害检测人员对作业现场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按照规定周期做好日常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并报通防科。呼吸性粉尘浓度监测应在正常生产时段进行,呼吸性粉尘可采用定点或个体方法进行。粉尘分散度及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由检测人员采样送有资质单位检测。(1)粉尘监测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总粉尘浓度,煤矿井下每月测定2次或者采用实时在线监测;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监测1次;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当测定1次。(2)粉尘监测采样点的选择和布置要求如下:-6-类别生产工艺测尘点布置采煤工作面司机操作采煤机、打眼、人工落煤及攉煤工人作业地点多工序同时作业回风巷距工作面10~15m处掘进工作面司机操作掘进机、打眼、装岩(煤)、锚喷支护工人作业地点多工序同时作业(爆破作业除外)距掘进头10~15m回风侧其他场所巷道维修、转载点工人作业地点地面作业场所地面煤仓、储煤场、输送机运输等处进行生产作业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3)矿井至少配备2台以上噪声测定仪器,通修队负责检测仪器的日常管理工作。地面存在噪声危害的作业场所每半年检测一次,井下存在噪声危害的作业场所每季度检测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煤矿作业场所噪声的监测地点主要包括:主要通风机、空气压缩机、局部通风机、采煤机、掘进机、风动凿岩机、乳化液泵、主水泵等设备使用地点。进行监测时,应当在每个监测地点选择3个测点,监测结果以3个监测点的平均值为准。(4)化学毒物监测时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作业地点,其中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作业人员接触时间最长的作业地点。采样在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在不影响作业人员工作的情况下,-7-采样点要尽可能靠近作业人员,空气收集器尽量接近作业人员工作时的呼吸带。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氨、二氧化硫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1次。作业场所主要化学毒物浓度不得超过下表要求:名称最高允许浓度(%)一氧化碳CO0.0024硫化氢H2S0.00066NO(换算成NO2)0.00025二氧化硫SO20.0005氨NH30.004(5)通防科按规定于2018年6月30日前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矿井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现状评价,结果如实向职工公布。存在职业危害因素超标的地点,及时督促相关单位编制防治措施,并跟踪落实,确保作业地点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6)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噪声检测报表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备案。4.职工健康监护企管科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要求进行上岗前、在岗、离岗时以及应急职业健康体检。(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严把新员工入矿体检关。对新入矿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凡未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予办理上岗手续,从源头把好入职关,规避用工风险。(2)计划2020年10月份委托拜城县人民医院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在岗职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检查周期、检-8-查范围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结束后由企管科结合拜城县人民医院下发体检结果,并在告知汇总表中签字。在保持矿井职工无职业病的前提下,根据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对需要复查的职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职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职业病诊断。(3)在离岗前30日内对准备脱离所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的职工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职工本人。凡未按要求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予办理离岗手续。(4)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完善矿井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好日常管理工作。5.职业卫生宣传利用多媒体宣传平台、聘请专家讲座、宣传单、条幅、广场宣传栏等一切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强对职工的健康监护和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病防治法规进行宣传教育,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所要求的其他职业健康宣传工作。6.职业卫生培训(1)取证培训。矿培训办负责组织矿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到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根据培训机构培训计划执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通过培训,让上述人员了解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掌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为提升我矿职业卫生防治水平打好基础。(2)其他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由矿培训办牵头组织,制定众维煤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计划,对全矿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国家职业病防-9-治法律法规,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防治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和义务等。培训时间定每年一次,职业卫生培训已列入矿年度培训计划中。六、保障措施1.制度措施制定矿井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组织员工开展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增强职工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意识。2.费用保障用于预防和治理矿井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日常检测、健康监护与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在矿井安全费用中列支,做到专款专用,保证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七、考核评价方法按照制定的时间节点,由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要求把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分成5大项36小项逐项进行打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责令责任单位或个人整改,在限期内没有完成整改的,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绩效考核并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10众维煤业2020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检查表序号职业病防治计划内容实施部门进度时间实施负责人实施步骤考核办法技术要求验收方法1修订完善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管理制度,并印发安检科2020年3月31日安检科科长完善下发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制度是否完善;考核办法是否下发符合《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治规定》(国家局73号令)的要求查资料2建立健全矿井职业卫生档案,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安检科日常企管科科长完善补充职业卫生档案是否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符合《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治规定》(国家局73号令)的要求查资料3职业病危害防治资料报送安检科日常安检科科长按时上报各类资料档案是否按时上报资料符合《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治规定》(国家局73号令)的要求查资料4吊挂警示标识各区队日常安检科科长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病告知牌板、标识卡、公告栏等是否及时告知符合《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治规定》(国家局73号令)的要求查现场5职业卫生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安检科日常安检科科长进行职业病日常检查、考核是否进行日常检查、考核符合《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治规定》(国家局73号令)的要求查资料6职工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安检科新入矿职工上岗前;2020年第二季度安检科科长进行上岗前职业病知识培训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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