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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中煤集团煤矿防治水通知206
-1-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煤生〔2009〕20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促进集团公司煤炭生产安全稳定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关于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98号)的规定,集团公司组织有关企业及所属煤矿开展了煤矿水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分析研究防治水措施,编制了2009年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措施。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集团公司对所属煤矿2009年煤矿防治水计划和措施在全面审查和重点督查的基础上,提出了2009年煤矿防治水计划要点和存在问题,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及时整改完善。一、2009年矿井防治水重点工作文件-2-(一)提高认识,强化煤矿水文地质及防治水技术体系建设,加强制度、措施的落实和考核。近年来全国煤矿水害形势严峻,集团公司煤矿水害事故也时有发生,必须提高对煤矿水害防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水害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公司及所属煤矿要全面落实煤矿水害防治责任制,明确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是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煤矿水害防治负全面技术责任,各分管领导对煤矿防治水工作负分管业务的责任,各级安全管理负责人对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管理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水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各企业及所属煤矿要建立健全地测防治水管理和服务机构,突出强化二级企业、煤矿地测防治水的管理职能。水害威胁严重的矿井要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并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具备地质及水文地质相关专业学历或经专业培训、熟悉地质与水文地质专业技术工作的水害防治技术人员,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煤矿防治水工作管理和技术体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煤矿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分办法的要求,在煤矿安全检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中,将防治水工作作为重点进行检查,对所属煤矿每季度检查一次防治水工作,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整改情况、重大防治水工程总结,每半年汇总上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集团公司将进行-3-重点抽查。雨季前,各企业也要组织所属基建、改扩建、技改矿井(露天)编制、落实2009年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与措施,并在6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二)加大投入,积极开展地质和水文地质补勘工作,查明含水层(体)的基本状况。各企业及所属煤矿对矿区或井田(矿田)水文地质资料要进一步加强分析研究,采用多种手段和技术进行井上下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含水层位、构造、地表水体等,找出规律,分析危害性,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和方案。要严格执行煤矿水害防治“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本矿区、本井田(矿田)水害防治的现状,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修改完善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和措施,并加以检查落实,有效遏制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其中平朔公司的重点是要加快井工矿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程和完善井上下水文观测网,特别是安家岭一号井工矿、安家岭二号井工矿、安太堡井工矿要查明井田内含水层(体)的含水性及其分布规律,分析含水层(体)对矿井生产的危害性,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大屯公司的重点仍然是在湖泊、河流等水体下开采和深部下组煤开采的奥灰水、太灰水防治,要通过物探、钻探、化探等手段,查明奥灰水、煤系地层含隔水层(体)的含-4-隔水性以及赋存情况、分布规律,按计划建立完善井上下水文观测网站和岩移站,加强地表和岩层移动变形、井下涌水量、地面水文、水质变化等情况的观测,查明各含水层及地表水体之间的水力联系,进一步提高水体下开采、深部下组煤开采的安全可靠性;太原煤气化公司要合理安排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程,查明井田内奥灰水、太灰水及煤系地层砂岩裂隙水的特性、分布规律,分析其危害性,制定具体的综合治理措施。其他企业及所属煤矿要尽快查明井田内含水层(体)的基本情况,制定防治措施,加大防治力度,在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坚持煤矿水害防治的“十六字”原则和“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平朔、大屯等矿区要积极创造条件,综合利用各种成果开展区域性水文地质勘探和研究。(三)积极探查,加强古空、老窑积水危害的探测和防治。各企业及所属煤矿必须高度重视周边小煤矿采空及积水情况、井田内旧巷和采空区积水及补给情况的调查和资料收集,要通过调查、物探、钻探和化探等手段,先进和传统探测技术相结合,进一步查明井田内、周边小煤矿古空和本矿采空积水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及补给情况,制定防、堵、疏、排、截”措施。对于可疑或不确定区域的采掘活动,必须坚持煤矿水害防治的“十六字”原则,要有探放水及治理设计和方案,加强矿井探放、疏排工作,完善矿井排水系统,提高安全保障。矿井有突水预兆时,应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人员。要配备齐全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5-做到有备无患。各企业及所属煤矿要严格按规范要求留设防(隔)水煤柱,包括老窑古空积水、地表水体、地表冲积层、风氧化带等防(隔)水保安煤柱。特别是平朔公司、太原煤气化公司、华晋公司、进出口公司、中煤龙化公司所属矿井及南梁矿业公司、东坡煤业公司的古空老窑问题比较突出,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始终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加强井工矿掘进超前探放治理,防止因误透造成突水事故。对于受水害威胁严重或通过物、化探等手段、技术发现可疑的区域,必须做到有采掘必有超前的全方位钻探,确保隐患排除、有安全保障后方可组织生产。有露天开采的平朔公司和中煤龙化公司及所属露天矿也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条例》等有关规程规范和相关文件要求,综合防治古空老窑采空积水。(四)落实计划,重视水文地质及防治水技术基础工作。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地质、水文地质及防治水技术基础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完善矿区地质、水文地质及防治水基础资料,及时修改完善地质报告、水文地质勘探专项报告,为煤矿生产建设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保障。太原煤气化公司在矿区(井)地质、水文地质基础技术工作方面,重点是今年年前完成东河矿东山井、离石矿的生产地质报告修编,并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平朔公司露天矿应根据近年来的生产补勘和生产揭露情况,尽快编制新的矿-6-坑生产地质报告,为露天煤矿生产组织提供全面可靠的地质、水文地质技术资料。集团公司在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中将对各煤矿生产矿井(矿坑)地质报告及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图件作为重点进行检查。各企业及所属煤矿要按照整改完善后的2009年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重点编制、修改、完善《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充水性图》等基础图纸,进行探放水方案和措施的实施,建立健全矿区地下水动态观测网,为水害防治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技术依据。同时要加强井上下各种水体的综合治理,如果遇有含水丰富的煤岩层时,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接近老窑古空积水时,井筒工程穿过强含水层时,受到底板承压水威胁时,可能有溶洞发育时,采掘接近封闭不良钻孔时,均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开采。(五)坚持“四化”,提高地测防治水装备水平和信息化管理手段。目前,集团公司部分所属企业及煤矿地测业务管理和服务机构不健全,地测防治水生产设备、技术工具和检测、信息处理手段还比较落后,各单位要重视地测防治水新技术、新手段、新设备、新材料、新经验的运用和推广,加大地测防治水投入,配置先进的生产、探测设备和技术,不断提高电子化、信息化及资料分析处理系统,按照集团公司“1458”的总体工作思路,遵循“五高”-7-标准,坚持“四化”发展方向,落实“八字”方针,率先在地测防治水系统实现集成化信息管理系统,为煤矿生产及时、准确、有效地提供基础资料和分析结果,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各企业及所属煤矿要加大矿井水害综合治理力度,水文地质及防治水项目均要编制专门设计、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验收总结。各单位及所属矿井每月或每季度开展一次水害隐患的排查,对于查出的水害隐患,要落实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措施。在雨季前,必须查清本井田范围内废弃老窑老井、地面塌陷、采动裂缝、封闭不良钻孔及可能存在洪水或地面水体淹井的隐患,加强整治,严防地表水倒灌,特别是中煤龙化公司要加强松花江、达连河及废旧巷道导通的防范和治理。地测防治水方面的重大隐患和重大工程要报集团公司备案,集团公司将适时组织检查。同时,各企业要加强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和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职工互救、自救能力和煤矿救灾的组织能力。(六)重视疏导,建立可靠完善的矿井(露天)的排水系统,提高矿井(露天)抗灾能力。各企业及所属煤矿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近年来的地质及水文地质勘探、采掘活动情况、小窑古空积水调查、水文气象以及矿井目前涌水情况和可能发生的变化等,组织全面分析研究,重新核定和估算矿井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优化设计,配设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仓、-8-水泵、输电线路等设施,对排水设施设备及时维护保养,确保矿井正常排水,并要满足特殊情况下排水需要,同时要在防治水计划和措施中加以说明。涌水量大的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井底车场或井下中央泵房应按要求设置防水闸门等防水工程。各企业及所属煤矿必须建立可靠的矿井(露天)排水系统,提高矿井(露天)抗灾能力和应对能力。(七)严格考核,加强煤矿防治水检查监督工作。各企业及所属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要强化对煤矿水害的监察管理和考核奖惩,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制,督促各企业及所属煤矿成立矿井防治水和雨季“三防”领导机构、充实业务技术人员、落实防汛物资、进行矿井联合排水试验、组织水害预案的制定和定期演练、监督防治水工程计划及资金投入保障等工作的落实,对辖区内重大水害隐患要登记建档,重点跟踪落实隐患整治情况。特别是要对受老空水、底板奥灰水或溶洞水威胁的矿井和水体下采煤的矿井以及煤矿雨季“三防”等工作实施重点监察。安检、机电、物资供应等相关业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地面火药库、变电站、供配电室、电厂、油库、井口等重要重点设施、设备的雨季“三防”工作。对发生事故的矿井要认真查清水害发生的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公布处理结果,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二、各二级企业防治水计划要点及整改要求各单位对矿井防治水工作都比较重视,积极组织有关业务部-9-门和人员,按照相关规范规程、条例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上报了比较完备的2009年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和措施,但是计划中还有需要进一步整改完善的问题。(一)平朔公司一是要建立健全公司、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体系,完善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明确地测防治水管理机构及管理职责,加强防治水措施的落实和考核。特别是要按照有关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的要求,成立包括为安全生产和灾害事故处理服务的所有部门或相关人员参加的防治水机构,明确和细化防治水领导组组长、成员、成员单位的职责,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结合安太堡井工矿透水事故教训,逐级严格审查各矿井(露天)编制的2009年煤矿防治水计划与措施,整改后,在5月底前上报集团公司备案。二是要加强所属矿井地质、水文地质及防治水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的贯彻和规章制度、技术方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按照煤矿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分办法的要求,组织相关职能、业务部门对矿井防治水和雨季“三防”工作定期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要根据各煤矿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现有生产技术条件、井田内及周边小煤矿采掘活动和水情水害、可能因恶劣气候引起的水害变数等情况,重新预测矿井涌水量,设计完善矿井排水系统,保证矿井排水能力符合相关规程规定并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10-三是要继续加强基础性地质、水文地质工作,使其满足矿区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从项目建设、验收,到生产组织均要重视地质、水文地质基础资料的管理,在收集、整理、分析、汇总、存档、应用等方面进一步形成和完善业务管理体系。要利用物探、钻探等有效的勘探手段,加快实施水文地质补
本文标题:中煤集团煤矿防治水通知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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