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事故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处理制度
华坪县焱光实业有限公司油米塘煤矿事故、突发事件信息处理与报告制度事故、突发事件信息处理与报告制度一、生产事故、突发事件信息处理1、当全矿发生影响生产的各类事故时,无论大小,一律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即:事故的原因追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矿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2、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事故单位的有关人员参与分析。事故分析必须包含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划分、处理意见、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制定的防范措施。调度室做好详细记录,形成材料并存档,做到一事故一分析。3、井下发生影响全矿生产1小时以上的事故、发生影响局部生产2小时以上的事故、发生损坏设备、配件、材料价值2000元以上的事故、井上各环节影响井下生产的较大事故,如:材料供应、产品质量等及领导认为有必要进行处理的其它事故,都在分析处理范围之列。4、因生产单位内部原因造成的生产、机电事故,由本单位组织分析,拿出分析报告;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生产、机电事故由调度室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析处理。调度室为分析处理事故的主要单位,有关调度员参与调查,写出分析报告。5、事故分析必须在事故当天进行,分析结束后分析部门需将事故分析送调度室一份存档,并将分析结果和处理意见进行公布和汇报,当天不能分析的,调度室做好记录,由事故分析部门第二天组织分析后再汇报。6、分析事故时间要在事故抢救完毕及时进行,损坏设备的事故要在设备上井后进行,损坏设备的责任单位必须在三天内将设备升井交设备库,并及时通知调度室设备管理人员。设备库要及早组织拆检签定,并通知调度室及单位设备专责人到现场。设备不及时升井每晚1天罚50元。7、经调度室分析划清责任的事故及一些经过简单责任明确的事故,责任单位要在2天内写出书面分析报告、处理意见、整改措施报调度室,否则晚1天罚50元。对多次重复发生的事故要重罚。二、安全事故信息处理1、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由安检科统一管理。2、对于生产中发生的重伤以下事故,由所在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安检科,调度室,并及时报告矿领导。3、安检科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勘察、调查、取证。4、由安检科牵头,召集有关单位和现场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会,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矿有关单位及领导。5、对于发生的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处理。6、当矿井发生各类伤亡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之内上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三、事故、突发事件报告1、事故、突发事件报告包括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和重大非伤亡事件报告。2、事故、突发事件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严禁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有关信息。3、调度室负责本矿事故、突发事件报告,值班电话8000,调度电话8003。4、事故、突发事件报告:(1)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后,应当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并同时按有关规定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报告。公司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带领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及时了解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指定专人随时与公司值班室联系,报告事故详情。值班人员要及时收集,汇报事故情况,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2)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值班人员应依照第(1)条规定报告同时,在1小时内向省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值班人员在依照(1)、(2)条规定报告的同时,可以立即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4)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可以先报事故概况,随后再补报全面情况,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续报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的新情况。5、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2)、事故的简要经过;(3)、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4)、已采取的措施;(5)、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6、事故发生后,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如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本文标题:事故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处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47376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