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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山煤矿指挥中心综合制度一、值班制度1、副主任执行8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负责安全指挥中心当班的工作安排及各种表格填置和完善,下发各种指令,收集各种信息,处理有关安全的一切事务,有特殊情况向主任汇报并参与问题的解决、措施制定。2、各科长(安技、信息、通风、督查、处置队、探放水队、监控室)严格按指挥中心所排值班次执行,完成指挥中心分派的临时性工作。3、各科室干事按科长安排值班,积极完成分内工作,做到档案全,分类清,并积极完成各级领导交代的临时性工作。二、请销假制度1、指挥中心主任一天内同安全副矿长请假,三天内同矿长请假。2、中心副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一天内同主任请假,两天以上同安全副矿长请假。3、干事一天以内同各科室负责人请假,两天以上同中心主任请假。4、收假后及时销假,超假、电话请假、请假未批准不到者,均按旷工论处,按有关条例执行。三、信息收集填报制度1、入井信息汇报长(科队长、安技员)每班升井后及时到调度室填报,值班矿长筛选后由调度员统一报送信息科,由信息科登录台2帐,后报指挥中心签署意见,并落实处置督查。2、安全监控模拟报表次日8时由监控员报指挥中心3、入井检身记录、矿灯领退记录由当班检身员、充灯工、发完灯、检完身后把检身表、矿灯领退记录有调度员报送指挥中心。4、火工品使用情况,由调度值班员每班汇报指挥中心,汇报内容包括(领用数量、清退数量、责任者、批复人)。5、兼职的督查科职员每班下班后到指挥中心填报督查表。6、探放水记录、探放水牌版、探放水工作安排由安技科负责完善安排,做到“有掘必探”有探必有记录,有责任人签字,有管理牌版。上述六项如不执行一项,按情节轻重处罚50--200元。四、入井督查制度1、指挥中心主任每月10次,副主任入井18次.2、入井做到“逢点必到,逢面必查”每次入井不少于5小时。3、升井后及时填置信息卡,并分析归类报信息科存档,每月查处“三违”不少于8次,做到定性准确,处罚得当,引出争议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五、巡查抽检制度1、中心主任、副主任、各科室负责人,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各职能科室的值班情况、工作秩序、卫生区域进行巡查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加强夜班检查,每月夜查不少于三次,每次检查后汇报安全3副矿长或矿长。六、指挥中心各科室职责分工A、安技科:科长:杨鹏俊主要职责:采掘计划、重大安措工程设计、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矿井技改方案、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防治调查、地质预测汇报、探放水工作管理。B、信息科:科长:尤庆奇主要职责:安全考核、隐患排查、全员培训、三违查处、隐患处置、特殊工种证件管理、安全员管理。C、通风科:科长:郭庆刚监控负责人:李丽敏主要职责:矿井通风管理、瓦斯管理、防尘、防灭火管理、安全监控管理。D、督查科:科长:赵伟宏根据指挥中心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书进行全程监督整改、完善,对生产作业中的不安全隐患现场监督整改,对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和行为做出处理。E、隐患处置队:队长:史永亮对安全指挥中心下达的隐患处置通知单实施人全面整改作业,定期向指挥中心汇报隐患处置情况。F、探放水队:队长:王荣华在安技科的领导下进行矿井的探放水作业、水害预防措施的组织和实施,,做到“有掘必探,先探后掘”。4安全指挥中心办公会议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管理,增强安全力度,促进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一、安全生产调度室每天必须召开三个班的班前生产安全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安排好当班的安全注意事项。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每旬的由职能科室组织的专项检查总结会议,并就检查的问题进行讨论总结分析,及时解决落实问题。三、安全会议必须由矿长或安全副矿长亲自召开,所有参会人员领会会议内容后要积极贯彻落实。四、生产系统管理人员必须上班前1小时到调度室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当班的安全生产形势,安排次班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五、生产系统各队组负责人,必须按规定每月3、13、23日下午2:00到矿调度室参加会议,讨论总结一旬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解决措施。六、矿领导必须掌握时机,有针对性的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议定各种制度和规定,指导性地提出建议,及时召开安全动员或奖惩会议。七、矿领导入井检查时,要针对问题,实地考察,召开现场安全办公会议或召开专门会议讨论解决问题。八、各生产队要每天坚持召开班前会议,安排安全注意事项,认真贯彻调度例会精神,并针对队组人员的管理问题、思想问题、工作5问题不定期召开会议,确保安全生产,必要时请领导现场讲解。九、各级人员要认真遵守矿内和公司的安全办公会议精神,认真遵守会议决定,确保安全生产。6安全指挥中心调度会议制度为确保安全指挥中心工作落实到位,扎实有效度的开展,各项隐患排查工作有序进行,每日必须召开安全调度会议,特制定以下制度:一、会议组织:安全指挥中心调度会议由指挥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二、会议时间;安全调度会议召开时间定于每日下午四时,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违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三、参会人员:参会时安全、技术、通风、机电、采掘、机运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参会,如有事不能参加者应指定一名本科队人员参会。四、、会议主要目的:安排当日工作,解决存在隐患为题,及有关安全生产事项。开会时各科室负责人要将当日查出的隐患问题提出共同探讨、研究、解决,做到群策群力当日问题当日解决。通过会议研究如解决不当的隐患问题,应以书面形式上报矿级领导予以定夺,保证隐患得到彻底解决。五、会议记录:记录员要认真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保证其真实、全面。六、会议参要:各部门务必密切配合,确保安全指挥中心调度会议正常有序进行,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7安全指挥中心信息汇总、处置、上报制度一、安全信息收集、分析与汇总安全调度员负责对煤矿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处理业务。1、信息收集来源主要有:上级安全生产指令,驻矿安监站督查通知,生产调度、安全科及各职能部门安全信息反馈,安全督查员、跟班安全员入井信息、“一班三汇报”等。2、安全调度员根据反馈信息,登记指挥中心隐患台帐。3、对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按照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确定整改时间和负责单位。4、根据隐患台帐分类填写“指挥中心隐患整改指令书”并下发到相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同时通知隐患处置队督促整改。二、安全隐患的处置1、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可以处理的,指挥中心直接向其下达指令,并通知安全督查员督促处置.2、安全隐患需多部门协调处理的,在当日安全生产调度会上通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向相关部门(生产调度、安全科、生产、施工队组)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通知隐患督查员督促其整改,对重大隐患直接下达停产指令书,并即使汇报矿领导.3、隐患责任单位接到“指令书”后,确认整改时间和整改标准后签字进行整改安排.4、安全督查员根据“指令书”整改标准和时间对责任单位的隐患整改工作进行跟进监督,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指挥中心.85、隐患整改完毕,由安全监督员现场验收并签字,重大隐患由安全指挥中心副主任带队进行现场验收并签字.三、隐患整改情况上报1、指挥中心要将当日内安全生产及隐患落实情况于下午18时前书面汇报矿长.2、对重大隐患及突发性事件做好随时汇报.3、汇报相关内容要确保及时性、准确性,汇报形式可用书面、电话、短信和传真等.四、各级领导和各职能科室要全力配合隐患的落实整改工作,及隐患处置队定期组织的检查.五、对检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分析,及时作出具体落实方案.六、重大隐患的排查必须经隐患处置队和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作出表决,方可予以解决.七、重大隐患的排查必须有专人负责,成立专门队组进行处理,必要时下达停产指令书,停产整顿.八、凡因人为因素造成的重大隐患,必须做出严肃处理,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同时要组织强化培训,从根本上提高全员安全技术水平九、对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必须写出专项整改措施,上报矿长,经矿长批准后严格按照措施执行.9安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为了使煤矿重大安措资金做到合理使用专款专用、足额提取、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根据年度“一通三防”重大安措工程计划,及矿井灾害预防计划,矿安委会逐项审查、核实,列出详实计划,确保资金到位,并责成安全指挥中心负责对工程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予以监管,以季度向安委会报告。二、重大安措资金的提取,以公司财务处为主体,矿财务科和安全指挥中心参与管理、监督,每月月初足额提取,做到专帐、专户、专人管理,不影响矿重大安措工程的实施。三、重大安措资金的使用,由矿方提出申请预算,经公司财务处、总经理、董事长批准,矿财务科设立专户,按需支取,并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向矿安委会汇报使用情况。四、矿安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安措资金使用分析会,对工程的进度、质量、材料消耗逐项做出统计,对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并及时做出调整,制定整改计划、措施,确保安措工程顺利进行。10南山煤矿全员安全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全矿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南山煤矿各科、队、室及所有干部职工。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矿安全指挥中心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基层单位,组织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基层单位人员落实兑现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第六条安全指挥中心对各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同时对各单位的活动情况如实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安全指挥中心。第七条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详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11第八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本单位科队长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第九条安全科负责制定中层管理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制定全矿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学员的抽调、培训、复训合格的办证、发放、建档管理。第三章安全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第十条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岗前安全培训,持有培训合格证方准上岗。(一)矿长、矿主管安全的副矿长和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二)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学时。(三)矿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0学时。(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五)矿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六)矿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再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十一条新进矿的工人,必须接受矿、科队的两级安全培训,经矿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12(一)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二)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煤矿技术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环境、工种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三)科队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与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四章安全教育的事实与管理第十二条安全教育以职工每月3日的安全活动、班前十分钟教育和上级部署的以及针对矿井工作实际展开的各类安全活动为主要载体,宣传贯彻上级安全指令、精神,突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第十三条每月3日为职工安全教育的时间,分上、下午两次或者早、中、夜班三次进行。第十四条安全活动必须由行政主管主持,无特殊情况不得由其他人代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