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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岭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烧焊施工安全措施2008年12月18日编审人员签字技术部:调度室:通防部:安监处总工:井下烧焊施工安全措施一、概况由于05切眼需进行烧焊工作,烧焊时间自2008年12月18日——2008年12月22日,经调度室组织研究并报矿领导批准将在此处进行烧焊,为施工安全,特制定安全措施。二、技术要求1、在烧焊过程中,烧焊工必须持证上岗。2、要将采煤机停在工作面进风口处。3、必须在必须停止工作面的所有工作。4、要在烧焊下方铺设铁板接受火星,以防温度高煤燃烧。三、安全措施1、在施工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现场检查瓦斯,当现场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严禁施工.2、在施工现场附近20米范围内必须清除一切可燃物,防止施工过程中引燃可燃物。3、施工地点附近应备好灭火器、防火沙,烧焊前必须有专人负责喷洒整个工作地点。4、控制电焊机的开关必须是专用,并接线达到标准。电焊设备的绝缘和电焊机外壳接地必须良好。5、瓦斯员、安全员及施工队长应现场蹲点,瓦斯员应每隔10分钟检查一次瓦斯浓度,并做好记录。6、烧焊过程中应严格按《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施工。7、严禁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8、烧焊工作完成后,有安全员及瓦检员再次用水喷洒工作地点,并在工作地点检查直到轨道巷铺轨施工完毕,确定无问题后才能离开工作现场。9、措施未涉及到的内容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2903工作面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本文标题:井下烧焊施工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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