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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第一部分机电工程措施有关规定…………………………………………3第二部分常见工程通用一般安全规定……………………………………5一、机械检修一般安全规定……………………………………5二、电气工作一般安全规定……………………………………6三、井筒(口)作业一般安全规定……………………………8四、起重吊拉一般安全规定……………………………………10五、登高作业一般安全规定……………………………………11第三部分常见工程施工方法及安全规定………………………………13一、单绳绞车更换提升绳施工方法及安全规定………………13二、多绳绞车更换提升绳施工方法及安全规定………………15三、更换罐道绳施工方法及安全规定…………………………25四、更换提升容器施工方法及安全规定………………………27五、更换天轮与导向轮施工方法及安全规定…………………30六、单绳绞车井筒吊罐底下放大件施工方法及安全规定……34七、多绳绞车提升绳截绳施工方法及安全规定………………38八、单绳绞车提升绳截绳施工方法及安全规定………………41九、平衡尾更换方法及安全规定………………………………42十、井筒收放电缆安全规定……………………………………452目录十一、防坠器检查与脱钩试验安全规定………………………47十二、单绳绞车对绳安全规定…………………………………49十三、采掘机械设备安装检修安全规定………………………50十四、主扇风机倒运行和停运检修安全规定…………………52十五、空气压缩机运行及检修安全规定………………………54十六、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56十七、登杆作业安全规定………………………………………57十八、更换皮带与剁接头安全规定……………………………59十九、平斜巷大物件运输安全规定……………………………59二十、提升机单钩提升安全规定………………………………60二十一、更换主井提升装卸载设备安全规定…………………61二十二、防止卡罐安全规定……………………………………62二十三、提升机电检修安全规定………………………………63二十四、防淹井及水泵检修安全规定…………………………64二十五、机械化工作面安装拆除安全规定……………………66二十六、使用增安型电气设备安全规定………………………67二十七、高压电气设备倒闸操作安全规定……………………69二十八、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安全规定…………………………733第一部分机电工程措施有关规定一、范围1、凡机械、电气安装、搬运、检修工程,停送电以及与机电设备环境有关的作业,必须坚持“一工程、一措施”的制度,编制专门的施工措施。2、突发的抢险救灾和事故处理可由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或矿值班领导授权,现场施工负责人编制口头措施,认真贯彻兑现,以争取时间处理,避免事故扩大。二、措施的编制1、根据ISO—9002贯彻要求,涉及安全重点及影响时间较长的工程应该由单位主管或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现场会审后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措施,并按标准编号存档。2、措施由工程技术人员提前一天编写,基层单位负责人或技术主管审核签字,安监部门、矿机电副总(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能生效。经批准的施工措施应提前送达有关部门和单位。3、措施编制人必须熟悉现场情况,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文件有关规定,力求详细,内容应包括施工目的、方法及安全技术要求,体现严肃性、科学性、针对性。三、措施的贯彻1、措施的传达贯彻应遵循谁编制谁传达的原则,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讨论。确因几份措施同时传达时间有矛盾的,也应由编制人委4托施工负责人传达贯彻。2、一般情况,措施编制人应深入现场,以监督措施兑现的情况。确有特殊情况,可授权施工负责人履行职责。3、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矛盾修改、补充措施时,应及时请示措施最终批示人或矿值班领导,并将修改、补充措施认真传达到位,如果与《煤矿安全规程》有抵触时,应立即停止措施的执行。四、措施的责任及验收1、由于编制和贯彻的失误,应追究编制人和审批人的责任。⑴措施提供的原始情况与现场不符的,主要责任是编制人。⑵措施有漏洞或对主要安全问题编制不细、贯彻不力的,要追究下列人员的责任:矿批示人、安监部门批示人、部门批示人、措施编制人和施工负责人。2、安监部门、矿调度室负责对措施的传达贯彻行使监督责任;凡涉及其它单位协调配合的措施,矿调度室对措施还应负协调责任。3、凡倒、停电措施,指挥权属机电调度室,任何人不得越权指挥停送电。4、工程竣工、应由施工负责人全面认真验收,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场一同把关。5、严格贯彻开工请示,竣工汇报制度。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机电调度室)请示。竣工并试运转无问题后由施工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5第一部分机电工程措施有关规定一、机械检修一般安全规定1、参与检修的人员必须事先明确检修内容、检修要求,并了解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特征,掌握检修的技术要求和完好标准。2、对于重要的检修项目,必须由技术人员和检修项目负责人等一起到现场进行会审,察看现场检修条件,制订检修方案,分析检修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制订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向有关人员传达,并做好检修的各项准备工作。3、检修设备前必须可靠的切断该设备供电电源,挂好“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必要时设专人看护。4、拆检机械零部件时要顺序放置,放平放稳,并注意其结构,作好标记。5、装卸机械零件时不得用锤击,必要时必须垫好铜块或木块再打,握持垫块的人员要注意躲避锤击。6、打大锤时,要事先检查锤头锤把的牢固情况,打锤人员要站好位置,握牢锤把,注意周围其他人员,禁止戴手套或手上有油污打锤。7、起吊设备或零部件时必须按起重吊拉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搬运物品时不得走危险地方,卸放物品时不得防碍交通或威胁安全,两人以上共同搬运重物时,必须由后方人发出信号、行动一致。8、更换零部件时,必须先核准其结构尺寸,并检查其合格情况,6避免盲目工作。9、更换润滑油(脂)时必须根据原设备技术要求选择合格的润滑油(脂),将设备清洗干净,再按规定注油(脂)量注油。10、零部件对孔时,不得用手找眼,应用合适的尖锥。11、对装零部件时必须严格按技术要求进行,保证各部件间的配合符合要求,连接件、坚固件齐全。12、检修完毕,手动盘数转,确无卡阻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方可送电行轻、重载试运转;试运转正常,由施工负责人向有关部门及人员汇报后方可离开现场。二、电气工作安全规定1、检修安装移挪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停电进行,禁止带电作业。2、停电工作要有经批准的停电报告和措施。停电报告应提前一天由熟悉现场情况的施工负责人或现场技术员填写,经分管电气技术负责人审查,报矿机电副总或机电矿长批准,对影响生产的停电报告还应提前送达矿调度室。3、停送电联系必须由停电报告人与电调和变电所值班员联系,不得随意更换。当必须更换时,需经报告批准人同意。严禁约时送电。4、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施工负责人先与值班员联系,检查停电工作范围,设备和线路的名称编号等是否与停电报告和工作计划相符,是否已经停电。5、所有工作人员在接触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先用符合要求的试电笔试电,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是否已经停电,确认无电后再进行放电,挂三相短路接地线,对有可能反送电或多路电源的设备和7线路,在可能反送电处和每路电源处均必须挂三相短路接地线。6、对部分停电工作,在带电和无电分界处应设明显标志,并设专人监护。对有可能接近和误入的带电部分必须设警戒栏和警戒绳,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区。7、停电工作的开关必须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牌,对无专人值班的停电开关手把还必须加锁。对需从电板后门进行检查检修的开关在后门上也应挂停电牌,并必须挂上防止后门关闭的三相短路接地线。8、所有设备和线路必须在明显处设编号和名称标志,对于有后门的开关,在后门上还必须设与前门一致的编号和名称。当名称和编号更改时,必须立即将前后门及线路名称作相应变更,并向有关人员通报。9、电气工作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试电笔、穿绝缘鞋,使用有绝缘把的工具,当使用无绝缘把的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电气作业必须两人进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10、所有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电工合格证,并只准进行与合格证相应的电气作业,禁止持有低压合格证的电工从事高压电气作业、持有地面合格证的电工从事井下电气作业。1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常保持清醒头脑,在工作中不想与工作武官的事。在接触电气设备和线路前应静心思考,要想到是否有可能带电,细心检查,一切无误后方可工作。严禁酒后电气工作。12、所有电气开关均应设防误操作的闭锁装置。对闭锁装置失效的设备,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否则禁止运行。对有可能误入的带电8部分,必须装设带锁的开关门或栅栏门,并有专人保管钥匙和开、闭。三、井筒(口)作业一般安全规定1、工作前必须明确井筒装备作业内容,施工地点(层位)和施工地点的自然状况,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措施,经审批后向参加检修施工的全体人员、井口信号工、把钩工及绞车司机传达贯彻。2、施工前应安排专人与井口信号工、把钩工及绞车司机联系好,明确规定信号发送方式和通讯联络方式,其中信号应作业点发送至绞车房;通讯应用井筒无线电话或随作业地点升降的有线电话。3、施工期间,提升绞车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绞车司机必须集中精力,听清信号,准确操作。井筒作业期间绞车司机、井上、下口信号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遇交接班时,必须在征得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向接班人员交清工作情况后方可离开岗位。4、施工人员需站在箕斗或罐笼顶上作业时,必须在箕斗或罐笼顶上加装保护伞和栏杆,并在施工前检查、清除井口附近和井筒内易脱落的物体。5、在井口2m内作业人员和进入井筒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佩带合格的保险带,保险绳要栓在合适位置,穿好工作服、扣好钮扣、扎好袖口,严禁穿塑料底鞋和化纤工作服。6、井筒作业时,井上口要设专人看好井口,设好警戒,当人员到达施工地点开始作业时必须拉开绞车控制回路的检修刀闸,切断绞车控制电源,当接到施工人员虚动提升容器的信号后再送电运行。9施工期间,井下口5m内不得有人逗留和穿越井口,应挂设好安全防护绳和警示牌。7、当提升容器边缘与井口平台水平距离大于250mm时,施工作业人员不得从井口直接跨入提升容器,上下人员时必须用厚度不少于50mm的木板或厚度不少于4mm的花纹钢板作行人平台。行人平台两端应搭放牢固。行人通道两侧的空间应封闭。8、利用提升容器检修井筒装备时,如果容器的边缘距被检修物较远,则应在容器的顶或层间框架上装设可提放的检修平台。检修平台可用花纹钢板和型钢制作。平台的一端与容器框架焊接固定,一端悬入井筒装备检修位置。当用木板作检修平台时,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不得有结疤和腐朽,木板的尾端必须在容器框架上有两个固定点。移动提升容器时,作业人员必须返回提升容器并将检修平台收起或将木板抽入容器内或容器顶上。严禁不设平台跨在梁上进行井筒装备检修作业。提升容器上(包括容器内)或平台的作业人员都必须将保险带的保险绳系到合适位置。9、提升容器顶上站人时,提升的加减速要均匀,最大提升速度不得超过2m/s。10、严禁井上下口、井架及井筒内平行作业。确需平行作业时必须搭制平台,有可靠的防坠物措施。11、检修井筒罐道梁、管子梁、梯子间梁等打赌梁窝时,必须在提升容器顶或作业平台上有可靠的接碴措施。严防往井筒内落物。施工时所用工具要栓好留绳,所带材料要用容器防止。所用材料要放好绑牢,以防坠落。1012、井筒作业烧焊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报矿长批准。电焊机地线搭接在焊件附近,电焊钳导线和地线不得有破皮漏电,防止电流通过钢丝绳或其它装备部件。氧气瓶和乙炔瓶在罐顶和罐内分开放置,捆绑牢固,设专人开关阀门。烧焊期间应用适当工具接留残渣,烧焊完毕应清除现场残余火源。13、检修的构件应依检修顺序将构件绑扎在提升容器上,不得两件和两件以上绑扎在一起。14、施工完毕必须恢复现场一切安全设施,并分别进行空、重载试车,无问题方可汇报有关部门,经同意方可离开现场。四、起重吊拉安全规定1、各单位必须对所属在用的起重机具进行妥善保管,及时维修,保持起重机具
本文标题:煤矿机电常见工程一般安全规定和施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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