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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
16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16.1一般规定16.1.1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应有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设计。应明确设备的规格、种类、数量、安装位置及信号、通信、电源、电(光)缆的敷设,并应绘制系统图。【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应有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设计、图纸,能够准确反映井下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实际情况,便于在地面计算机实时观察井下监测情况。16.1.2地面中心站、总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机、打印机、传输接口、网络设备安装应稳固,接线应正确,布线应规范。2接地系统和防雷保护装置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3.1节~第13.4节的规定。3光(电)缆敷设应符合本规范第14.1节~第14.3节的规定,入井光(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4中心站、总站设备应安装在专用机房内,并应有可靠的防震动设施,机房应有可靠的防静电措施。5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应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6机房应安装录音电话。7主机监视屏画面应清晰、稳定,数据显示应正确,上、下传输和控制应正常。8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9人机对话、系统自诊断、数据备份功能应正常。10主机应24h不间断运行。11联网主机应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12机房照明设施应齐全,光线应充足,照明度应适宜,且应有应急照明设施。13机房湿度应满足工业卫生标准和设备环境要求。14机房应有消防设施,设备应有防护栅栏、警示牌。【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主要从保护地面中心站、总站的计算机软硬设施考虑。16.1.3矿用分站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站至总站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大于10km,分站距传感器及执行机构的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大于2km。2分站的安装应固定牢靠,接线应规范,接入的模拟量和开关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距巷道底板不应小于300mm。4入井分站应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装置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3.1节~第13.4节的规定。【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主要根据目前监测监控系统设备技术水平及井下条件实际情况编制的。16.1.4电源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电源箱的安装应固定牢靠,接线应规范,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600mm。2井下电源箱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距巷道底板不应小于1200mm,并不得影响行人和行车。16.2生产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装16.2.1甲烷传感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应固定牢固可靠。2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应符合表16.2.1的规定。表16.2.1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16.2.2一氧化碳传感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应至少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地点应设置在上隅角、工作面或工作面回风巷。2带式传送机滚筒下风侧10m~15m处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3自燃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处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4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5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固定牢固可靠。6一氧化碳传感器的报警浓度应大于或等于0.0024%。16.2.3紧急避险硐室内应设置二氧化碳传感器,并应悬挂可靠,安装位置应符合产品使用要求。16.2.4风速传感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2风速传感器应安装在巷道无分支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3应悬挂在巷道中间位置,应距离巷道顶板200mm~300mm位置,悬挂应可靠。16.2.5温度传感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垂直悬挂,应距离巷道顶板100mm~300mm,应距离巷壁大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应影响行人行车,悬挂应可靠。2在易自燃、自燃及地温高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3机电硐室内应设置温度传感器。16.2.6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内应设置风压传感器,风压传感器应悬挂在风硐横断面中间位置,应距离风硐顶板200mm~300mm位置,悬挂应可靠。16.2.7馈电状态、风机开停、风筒状态、风门开关、烟雾等开关量的传感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应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2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3矿井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4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宜设置风筒传感器。5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烟雾传感器。6传感器安装应固定牢固,固定方式、安装位置应符合产品使用要求。7开关量传感器反应到中心站显示的开关信息应与被监测点的状态一致。8传感器安装固定应可靠,安装位置应符合产品使用要求。16.2.8煤矿火灾监控系统应具备监测一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氧气浓度、温度、风压、烟雾等功能,并应实现风门控制以及均压灭火控制、制氮与注氮控制。16.3瓦斯抽采(放)监控系统安装16.3.1瓦斯抽采(放)监控系统中甲烷传感器、流量传感器,应设置在瓦斯抽采(放)管路的出口处,应固定在管路上,连接处应密封严实,不得漏气,传感器应插入至管路断面中间位置。【条文说明】本条根据目前国内煤矿监测监控产品性能要求作出的规定。符合目前国内煤矿监测监控产品实际水平。16.3.2瓦斯抽采(放)监控系统中压力传感器应设置在抽采(放)泵的出口管路处,应密封严实、固定可靠。16.3.3瓦斯抽采(放)监控系统中泵状态传感器应设置在抽采(放)泵的电机负荷侧,应能正确测量泵运行电流、电压,阀门状态传感器应设置在阀门的通流的后侧。并应密封严实、固定可靠。16.4轨道运输监控系统安装16.4.1架线式传感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传感器应安装架线两侧,且低于架线的高度,其控制线应沿巷道固定,并应接入巷道壁控制箱内。2传感器应安装在架线平直且变形较小的地方,宜选择在靠近吊线梁位置。3绝缘板应连接紧固,辅助导线应布置规范。【条文说明】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结合目前全国煤矿轨道运输监控产品水平和矿井建设情况作出的规定。16.4.2无线式传感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发射机应用支架固定在机车顶部,固定应牢靠,距架线的距离应符合产品使用要求。2接收机应用支架固定在巷道顶部,固定应牢靠,距架线的距离应符合产品使用要求。【条文说明】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结合目前全国煤矿轨道运输监控产品水平和矿井建设情况作出的规定。16.4.3轨道传感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夹板连接的轨道,不得使用轮对式传感器。2计轴式传感器应固定在基本轨道内侧的轨腰上,器件表面与基本轨面距离宜为40mm。3传感器应有防护装置。【条文说明】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结合目前全国煤矿轨道运输监控产品水平和矿井建设情况作出的规定。16.4.4摄像仪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下井安装前应检查其防爆性能,并应符合要求后再用于井下安装。2使用支架应固定在巷道顶板或巷帮位置,安装高度应以能监控到机车运行为准,并不得影响行人行车。【条文说明】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结合目前全国煤矿轨道运输监控产品水平和矿井建设情况作出的规定。16.5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装置安装16.5.1跑偏保护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跑偏保护装置应成对使用,且距离机头、机尾10m~15m处应各安装1组,当带式输送机有坡度变化时,应在变坡位置安装1组,简易胶带跑偏保护可在机头安装1组。2跑偏保护应用专用托架固定在带式输送机大架或纵梁上。【条文说明】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作出的规定。16.5.2煤位传感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两部带式输送机顺直搭接时,煤位传感器应在卸载滚筒前方吊挂。2传感器触头水平位置应在落煤点的正上方,距下部胶带带面最高点的距离不应大于500mm,且吊挂高度不应高于卸载滚筒下沿。3两部带式输送机倾斜或垂直搭接时,煤位传感器可安装在卸载滚筒一侧,传感器触头位置不得高于卸载滚筒下沿,水平位置距卸载滚筒外沿不应大于200mm。4胶带与煤仓直接搭接时,在煤仓满仓位置应安装1个煤位传感器。5采用矿车或其他方式转载的地点,应以矿车装满或接煤设施局部满载为基准点,传感器触头距基准点应为200mm~300mm。6控制线应自巷道顶板垂直引下,传感器触头应垂直吊挂,并应可靠固定,不得随风摆动。7带式输送机机头安装有除铁器或其他设施,影响传感器安装时,应加工专用托架安装。【条文说明】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作出的规定。16.5.3沿线急停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使用带式输送机集控装置的胶带,应按不大于200m安设载波电话和急停开关。2沿线急停装置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0m,应自机头起安装至机尾。3采用急停按钮实现功能时,急停按钮应安装固定在带式输送机行人侧巷帮上,高度距底板不应低于1.5m,上板应编号管理并注明用途。【条文说明】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作出的规定。16.5.4防撕裂保护装置安装,应符合下规定:1主运带式输送机应在胶带落煤点下方,向机头方向10m~15m位置应安装防撕裂保护。2防撕裂保护应安装在输送机上、下层胶带之间,安装时应加工标准托架,应固定在输送机纵梁上,且靠上层胶带方向。【条文说明】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作出的规定。16.5.5超温自动洒水保护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热电偶感应式传感器应固定在主传动滚筒轴承座上。2采用红外传感器时,传感器发射孔应正对主传动滚筒轴承端盖,传感器与主传动滚筒距离应为300mm~500mm。3有2套驱动装置时,传感器应安装在距离卸载滚筒较远处的主传动滚筒轴承端盖上。【条文说明】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作出的规定。16.5.6烟雾保护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安装在带式输送机机头驱动滚筒下风侧10m~15m处的输送机正上方,应垂直吊挂,距顶板不应大于300mm。2当带式输送机为多级滚筒驱动时,应以靠近机头处滚筒为准。【条文说明】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作出的规定。16.5.7速度保护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安装在带式输送机回程带上面。2固定带式输送机应安装在机头卸载滚筒与驱动滚筒之间。3当两驱动滚筒距离较远时,可安在两驱动滚筒之间。4其他地点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应安装在回程带距离机头较近处。5简易带式输送机速度保护应设在改向滚筒侧面,与滚筒侧面距离不应超过50mm。6速度保护装置安装时,传感器应采用标准托架固定在带式输送机头大架上,不得用铁丝或其他物品捆扎固定。【条文说明】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作出的规定。16.5.8摄像仪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安装在胶带输送机机头卸载滚筒斜前上方。2应使用托架固定在巷道顶板或巷帮位置,安装高度应以能监控到机车运行为准,并不得影响行人行车。【条文说明】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作出的规定。16.6供电监控系统安装16.6.1遥测量传感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的测量应接在互感器低压侧。2开关(柜)内应接线规范,应用扎线带固定。【条文说明】随着煤矿供电监控系统产品规格型号较多,监控的内容要求不一,本节根据煤矿长用的独立的供电监控系统,结合产品制造水平编制,能够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16.6.2遥信量传感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断路器、刀开关位置、保护自动装置动作信号的测量应接在负荷侧。2开关(柜)内应接线规范。【条文说明】随着煤矿供电监控系统产品规格型号较多,监控的内容要求不一,本节根据煤矿长用的独立的供电监控系统,结合产品制造水平编制,能够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16.6.3矿用供电监控系统除常规的电力自动化功能外,应同时集成电力设备在线监测的系统、工业视频系统、安防系统、消防系统。【条文说明】随着煤矿供电监控系统产品规格型号较多,监控的内容要求不一,本节根据煤矿长用的独立的供电监控系统,结合产品
本文标题: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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