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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流程第1页共33页四川警察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流程一、教学建设管理工作流程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流程各系(部)组织院内外专家开展调研、论证,编制人才培养计划初稿各系(部)组织院内外专家论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将审议通过的人才培养方案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并初审,并按出版要求统一格式,打印后发至各系(部)教务处制定(修订)人才培养的原则性意见教务处组织教学工作委员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议,并报主管院长批准各系(部)审核定稿签字,并交教务处主管院长批准后,教务处送印刷厂印刷,印刷后发放至各系部并实施四川警察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流程第2页共33页2、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规程系(部)主任审批,并按专业汇编成册各系(部)提出编制课程教学大纲的实施细则教研室主任审核批准开课单位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教务处提出编制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与规范要求教研室主任组织编写课程教学大纲非本单位开课课程教研室主任审核批准课程所在单位提出课程的基本教学要求报教务处备案四川警察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流程第3页共33页3、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评审流程各课程负责人在学校下发通知之前组织教师进行课程建设,在下发申报通知之后,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校级精品课程申报书各系(部)报主管教学院长初审同意,并加盖各系部公章,交教务处进行申报,同时将课程资源上网教务处制定精品课程申报标准,向各系(部)发送申报通知(出台文件)教务处按校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安排,组织校内专家分组进行网上检查和评审,并对各课程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教务处在网评这后一段时间,再组织校内专家进行会议评审,课程组人员进行现场展示,专家对各课程建设情况评分教务处于会议评审现场,将各课程网评成绩与现场评审成绩综合后,公布各课程最后成绩评审最终结果报主管教学院长,院长根据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计划确定当年的精品课程名单,并发文公布四川警察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流程第4页共33页4、校级重点建设专业申报流程各系(部)根据专业建设情况推荐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并组织申报,专业负责人填写《四川警察学院校级重点建设专业申报表》各系(部)主任对本系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盖章,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专家评议后对各申报专业进行评分,形成评审结果,并报主管教学院长教务处根据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的文件规定,拟定当年度申报通知教务处汇总所有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在评审会教务处介绍申报基本情况,并将各申报专业的审核意见向评审专家作说明,专家评议主管教学院长根据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建设计划确定当年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名单,并发文公布四川警察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流程第5页共33页5、校级教学团队申报流程各系(部)根据本系部教学队伍建设情况推荐校级教学团队名单,并组织申报,团队负责人填写《四川警察学院校级教学团队申报表》各系(部)主任对本系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盖章,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专家评议后对各申报团队进行评分,形成评审结果,并报主管教学院长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团队建设的文件规定,拟定当年度申报通知教务处汇总所有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在评审会教务处介绍申报基本情况,并将各申报材料的审核意见向评审专家作说明,专家评议主管教学院长根据校级教学团队建设计划确定当年校级教学团队名单,并发文公布四川警察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流程第6页共33页6、新专业申报流程各系(部)根据本系部实际情况及全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准备新专业的申报材料(含专业论证材料)各系部主任对本系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并报请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批教务处拟文报四川省教育厅教务处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拟定并下发新专业申报通知四川警察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流程第7页共33页7、“专升本”工作流程教务处接省教育关于“专升本”工作通知后,拟定当年四川警察学院“专升本”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并经学校发文,同时发至各系部。学生以区队为单位到所在专业系(部)集体报名,学生从校园网中下载打印《四川警察学院专升本申请审批表》,各系(部)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教务处复审学生专升本资格,汇总学生基本信息,根据学生参考情况确定各专业专升本计划并公示,初步分配专升本录取计划,拟定专升本考试文件,发至各系部。教务处编排考场,打印准考证并发至学生所在系部。在考试前一天布置考场。教务处组织考试。组织阅卷、登录成绩,公示学生考试成绩教务处根据专升本录取计划,依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专升本录取学生名单约一周。教务处按省教育厅要求填报录取学生名册,并将电子稿发送至教育厅高教处、计财处,并报一式三份纸质材料至高教处。四川警察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流程第8页共33页二、教材管理工作流程1、教材征订、领用流程每学期第12-14周,由该课程所属教研室牵头,由主讲教师选订教材版本,教研室汇总并签署意见各系(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按照任课教师数和需购教材的学生人数,汇总《教材征订表》,经各系(部)主任审核签字系(部)征求学生对征订的教材版本、数量等签署意见各系(部)公示征订的教材版本、数量等信息各系(部)将《教材征订表》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组织教材征订工作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学生以区队为单位,根据网上教材信息,到学院财务处缴纳本学期教材费,第二周凭收据到教材库领取教材。四川警察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流程第9页共33页2、学生教材交费领书流程3、基金资助教材(自编)出版流程每学年学生入学第一周时,根据网上教材信息,由财务处统一按实收取学生本学期教材款,各区队负责人在开学第一周统一收起后缴财务处各区队负责人于第2周以前凭财务处开据的收款凭证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登记以专业为单位,各区队负责人于第2周以前到教务处教材库领取本学期教材教师到校园网下载或到教学管理科拷贝并填写《四川警察学院资助教材(自编)出版申报表》教师持《申报表》及教材编写初稿交所在教研室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系(部)主任审核签字《申报表》及教材初稿报教务处复审学校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教材建设组审定组织教材出版四川警察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流程第10页共33页4、教材招投标流程三、教务运行管理工作流程1、学期开课计划审批及计划任务管理流程每学期第10周,教务处教务科撰写下学期开课计划报送通知,并发至各教学系部各系部组织各专业根据培养方案填报学期开课计划(含计划调整审批报告),各系部主任初审后公示,无异议后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系部将开课计划及公示报告交至教务处教务科,教务科对照培养方案进行审核,通过后报分管处长审核签字并报主管院长审批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签字并返教务处教务科教务科存留原件,复印一套返各教学系部,并将学期各专业计划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各教学系部按审批同意的开课计划(含计划调整审批报告)落实教师任务,填报学期教学计划安排表和教师学期任务表,于15周前将学期教师任务录入教学管理系统,进行排课各教学系部发教师任课通知至任课教师,教师接任课通知后进行学前教学准备工作学院招标办在校园网上公布招投标函商家带教材投标书等相关资料参加学校组织的招投标会学校与中标商家签订教材订购合同商家按签订的教材订购合同组织教材四川警察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流程第11页共33页2、选修课管理流程①公共选修课A、选修课程修读和管理工作流程教务处教务科每学期结束前将选修课待选课程资源挂入教学管理系统学生在规定的时段进入教学管理系统,根据选修课修读学分要求进行网上选课生教务科于开课前安排开出课程的教室,同时对选课人数不足30人的课程设置为停开,各系部教学秘书提示学生对此类课程退选开学后第一周,学生进行复选。教务处教务科汇总课表,并发至各教学系部。各系部通知开课教师,教师根据课表要求进行课前准备。同时由各系部张贴课表并通知学生第一次上课前教师打印教学日志,并交学生记录。第一次开课后一周内,学生可根据对任课教师的满意程度和选课人数不足30人的课程进行退选,并改选其它课程教师第二次上课前打印承担课程教学班学生考勤表,每次上课时记录学生出勤情况及平时考核成绩考试结束后七天内在教学管理系统登录学生成绩,并将教学日志、考试试卷、考勤表交开课系部,成绩单打印两份,一份交开课系部,一份交教务处教务科四川警察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流程第12页共33页B、申报流程②专业方向选修每学期第15周左右开始至学期末,拟申报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填写《四川警察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各教学系部主管教学主任初审同意后,签字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申报教师将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教学进程安排等教学文件交各系部教务秘书检查,同时提交规定数量的课程考核试题教务秘书检查合格后,任课教师进入教学管理系统,点击全校性选修课进行网上申报教务处教务科进行网上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面向学生选课各专业系(部)教学秘书将学生选定的专业方向申请意见书,经系(部)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核签字并报主管校长审批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签字并返教务科,教务科存留原件,复印一套返各教学系(部),教学系(部)秘书在10周时将所选专业方向课程导入下学期的开课计划。开课前一学期9周前,各专业系(部)根据培养方案组织学生进行专业方向的选课教育,并选定专业方向。四川警察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流程第13页共33页③专业选修课3、调、停、补课流程教师登陆学院校园网下载“四川警察学院教师调停课申请表”,并填写相关信息教师到系部办理审批手续,教学秘书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并落实调、补课地点教师将调、停、补课结果通知任课专业学生调、停、补课单分别留教务处、教师、所在系部各一份停课调课教师所在系部相应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报主管教学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补课区队停课:教师所在系部相应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主管教学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交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批;各年级、专业以及全校性停课:所在系部相应主管教学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主管教学处长签署意见,并报主管校长审批每学期9周前,各专业系(部)根据培养方案组织下学期选课教育,并选课各系(部)教学秘书将每门选课30人以上的课程,根据培养方案的规定导入每一学期的开课计划,按必修课进行教学运行区队停课:教师所在系部相应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主管教学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交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批;各年级、专业以及全校性停课:所在系部相应主管教学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主管教学处长签署意见,并报主管校长审批四川警察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流程第14页共33页四、考试管理工作流程1、学生申请缓考流程2、学生补(缓)考流程学生从学校校园网上下载并填写《四川警察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辅导员签字,学生所在专业系部分管教学主任审批。审批后的《缓考申请表》复印一式三份,学生所在系部留存原件、学生本人一份、送任课老师一份。任课老师在期末登录成绩时,在期末成绩栏和备注栏中注明“缓考”字样。考试结束后3天内,教学秘书将本系(部)办理学生缓考汇总表(从校园网上下载)由系(部)分管主任签字盖章后送教务处一份备案。开学第一周教学系部统计课程补(缓)学生名单及人数,确定试题编号并制卷,制作考表初表,落实监考教师。开学第一周星期四前将考表初表交教务处,考试地点、时间由教务处协调。第二周为补(缓)考考试时间。按正式考表要求,系部通知监考老师及学生教师、学生上网查询考试安排结果考前系(部)组织召开监考培训会,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四川警察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流程第15页共33页3、校内考试工作流程4、教师登录成绩流程教务处根据教学进程,考前3周拟定校内考试安排的通知系部根据通知要求,完成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要求难易程度、题目份量相当的A、B、C三套命题。教研室主任确定其中的一套命题进行制卷并分装按正式考表要求,系部通知监考教师及学生系部组织召开“三会”。一是系部办公会。二是任课教师和监考教师会。三是学生动员会制作考表初表,落实监考教师(人员不足由教务处协调),准备好考试用品。如监考袋等。考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