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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10主讲:高爱军2020年7月14日123:101《煤矿安全规程》由来与发展2《煤矿安全规程》法律地位3《煤矿安全规程》修订原则4《煤矿安全规程》重要条款解读讲授主要内容2燃料工业部组织制订了第一部煤矿规程——《煤矿技术保安试行规程》(草案)。燃料工业部组织颁发了第二部规程——《煤矿和油母页岩矿保安规程》。煤炭工业部组织制订了第三部规程——《煤矿保安暂行规程》。煤炭工业部颁发了第四部规程——《煤矿安全试行规程》。煤炭工业部修订颁布了第五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在1980年版基础上,修订公布执行第六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能源部以能源安保[1992]1017号文颁布了第七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并出台了规程执行说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39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修改《煤矿安全规程》14条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第129条、第441条、第442条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又着手对200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了修订,发布第16号令。自1998年开始,煤炭部着手对92版《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修订,将《煤矿安全规程》、《小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露天部分)等修订为统一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了全面的修改。煤炭生产大量的安全生产经验和无数的血的事故教训,使《煤矿安全规程》得到不断的完善。23:10《煤矿安全规程》由来与发展2016.022011.012010.012009.042006.102004.112001.111992.101986.071980.021972.041961.101955.121951.0931951年9月由燃料工业部组织制订了第一部《煤矿技术保安试行规程》(草案)。当时,中国刚刚摆脱帝国主义、官僚主义和封建地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全国统配煤矿年产原煤只有3500万t左右,有30%-50%的采煤工作面是采用非正规的采煤法-残柱式采煤法开采。全国有30%的矿井是采用自然通风,其它方面的安全措施(如瓦斯和火灾防治)还没有起步。1950年2月27日河南宜落煤矿老李沟井发生瓦斯爆炸死亡187人。在这种条件下,恢复和发展煤炭生产,满足人民和生产建设需要,除增加必要的安全装备处,还要在安全管理上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人们的行为,避免发生事故。《煤矿技术保安试行规程》(草案)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制订的。第一部《煤矿技术保安试行规程》(草案)。1950年2月27日老李沟井瓦斯爆炸事故4第二次修订:1955年12月仍由燃料工业部组织修订和颂发了中国煤炭工业《煤矿和油母页岩矿保安规程》。当时三年(1950-1952)恢复时期过后,中国煤炭工业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有了长足进步,原煤产量从1949年的年产3243万t,增长到1955年的13073万t,生产技术也有了很大进步,急需一套新的安全法规,以适应第一个五年(1953-1957)计划时期煤炭生产发展的需要。1954年内蒙古包头大发煤矿瓦斯煤尘爆炸死亡104人。在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下,对第一部《规程》进行修改补充,并于1955年12月颁发了《煤矿和油母页岩矿保安规程》。这部《规程》在修订过程中,很大程度上受原苏联的《煤矿、油母页岩矿保安规程》的影响,是仿效它而制订的。第二次修订为《煤矿和油母页岩矿保安规程》1954年12月6日大发瓦斯爆炸事故51955年单独成立煤炭工业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55年,将燃料工业部分拆成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电力工业部。6第三次修改:煤炭工业企业经过三年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有了长足进步与发展。长壁式采煤法,瓦斯、煤尘和火灾等防治技术,以及截煤机和联合采煤机的推广应用。1960年5月9日大同老白洞煤矿煤尘爆炸死亡684人;5月14日重庆松藻二井煤与瓦斯突出死亡125人,河南平顶山龙山庙煤矿瓦斯煤尘爆炸死亡187人;12月15日重庆中梁山南井瓦斯煤尘爆炸死亡124人;1961年3月16日辽宁抚顺胜利煤矿电气火灾死亡110人。在这种形势下,急待有一部新的《规程》来管理和规范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在1961年10月由煤炭工业部组织制订了《煤矿保安暂行规程》,这部《规程》仍然存在着不少照搬外国《规程》条文的现象。此外,在1960年还为乡镇小煤矿制定了《地方小煤矿安全生产几项规定》。第三次修改,在1961年10月制订《煤矿保安暂行规程》7第四次修改:1968年10月24日山东新汶华丰煤矿煤尘爆炸死亡108人,1969年4月4日山东新汶潘西二井煤尘爆炸死亡115人.当时煤矿事故频繁、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中共中央下发了(1970)71号文件,指示搞好安全生产,把被破坏了的安全工作恢复起来,在此历史背景下修订颁发了《煤矿安全试行规程》。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影响,这部《规程》没有针对煤矿安全生产上急需解决的技术规定、管理责任、组织保证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而是用空洞的条文和口号代替责任和监督,取消了安全监察专职机构和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使得《规程》的贯彻执行没有组织保证,自然也就没有起到《规程》应有的作用。同时,还为乡镇小煤矿制定了《小煤窑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第四次修改、修订颁发了《煤矿安全试行规程》。81970年,国家再次撤销煤炭工业部,将煤炭、石油、化工3个部合并成燃料化学工业部;9101975年,国家决定撤销燃料化学工业部,重新成立煤炭工业部,并将以前下放给地方管理的煤炭企事业单位陆续收归煤炭工业部管理;111988年4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政企分开的原则,成立了由煤炭、石油、核工业部的全部和水利电力部的部分政府职能组成的能源部,再次撤销了煤炭工业部。121993年3月,由于各国有能源企业级别与能源部平级,而能源项目的审批权又在计委,且石油、核工业两家总公司不愿加入能源部。于是撤销了能源部,同时撤销了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水利电力部、核工业部,成立了正部级的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和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同时,重新组建了电力工业部和煤炭工业部。成立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13国务院批转劳动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地质矿产部、能源部、农业部、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全国总工会关于制止小煤矿乱挖滥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同意劳动部、经贸办、地矿部、能源部、农业部、统配煤矿总公司、全国总工会《关于制止小煤矿乱挖滥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一九九三年一月三日关于制止小煤矿乱挖滥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意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全国一百零三个统配矿务局(矿)井田范围内开采的小煤矿约有一万一千二百多处,其中有五千八百多处是无证非法开办的,这些小煤矿对国营大矿的安全生产影响十分严重。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劳动部经济贸易办公室地质矿产部能源部农业部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中华全国总工会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没有煤炭部时的煤矿管理举例制止乱挖滥采要七部门联合发文平均每个局被108个小煤矿抢资源14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不再保留煤炭部,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下设主管煤炭行业的国家煤炭工业局。全国94个国家重点煤矿被下放到地方政府,地方煤炭管理局不再对煤炭企业进行直接管理;政府机构改革,撤销煤炭部。煤炭工业部的“三次设立,三次撤销”煤炭工业部前身是1949年成立的燃料工业部,1955年撤销燃料工业部,设立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化学工业部。1970年6月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和化学工业部合并,成立燃料化学工业部。1975年1月撤销又成立煤炭工业部。1988年4月再次撤销煤炭工业部。1993年3月再次设立煤炭工业部。于1998年4月正式撤销。152000年1月,国家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正式成立。各地原来的煤炭局改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行财政统一拨款的垂直管理体制。国家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成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2001年3月,撤销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在原国家煤炭工业局和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的基础上,成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归国家经贸委。16修订的背景和重要意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系2001年版本,已实施15年,对规范煤矿安全生产、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虽历经几次局部的、个别的技术条文修订,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进,煤炭科技的进步,特别是随着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现代企业管理水平、管理模式的提升和完善,以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亟须对《规程》进行全面系统修订。17修订的背景和重要意义一是强化红线意识、体现安全发展理念。这十几年间,我国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位,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技术进步速度加快,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的确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意识得到坚决的贯彻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安全生产形势也必须实现根本好转。煤矿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危害得到控制,百万吨死亡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是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要标志。18修订的背景和重要意义二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十几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1992年颁布《矿山安全法》,2000年国务院颁布《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002年颁布实施了《安全生产法》并于2014年进行了修改;2002年颁布实施了《职业病防治法》并于2011年进行了修改。这些法律法规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执行和落实,都通过《规程》加以体现。与此同时,随着煤炭行业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顺应行政许可简化的要求,政府和企业的相关职能产生了新的变化,《规程》需要适时做以调整。19修订的背景和重要意义三是做好与专业规章、标准的衔接。2009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煤矿防治水规定》,都属于专业规章。随着煤炭工业十余年的发展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还新制定和修订了200多部煤炭行业标准,这些规章、标准有的与《规程》不尽一致,甚至出现一些矛盾、“打架”现象,导致企业和执法人员无所适从。20修订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四是推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应用。一方面,近年来,随着煤炭工业的高速发展,生产工艺的进步、科技装备创新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四新”的大量采用,很多高效的、成熟的且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和业内广泛认可的工艺和技术极大地提升了煤矿的生产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解放了煤矿生产力(如井下无人值守、矿井辅助运输技术、露天矿抛掷爆破等),这些都需要《规程》修订加以规范,体现科技进步。另一方面,一批不符合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的技术、工艺、装备需要借《规程》修订的时机加以严格限制、逐步淘汰。21修订的背景和重要意义五是总结事故教训、体现预防为主。修订《规程》是在吸取事故教训,总结一个时期以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成的。一些煤矿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暴露出在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方面的漏洞和不合理因素,如瓦斯防治措施不落实、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不到位、非正规开采、多井筒出煤等。查找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应做出相应的修改和规定。22本次修订主要变化《规程》修订后由原来的四编增加到六编;原《规程》共751条,本次修订后变为721条,减少30条,字数由11.2万字变为11.3万字。修订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七个方面。一是突出了《规程》在煤矿安全及煤炭行业的主体地位,注重妥善处理《规程》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相衔接。对照并满足《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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