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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能源煤开发〔2019〕841号各市能源局,各省属煤炭集团公司:按照国家在我省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煤炭开采利用方式变革,坚定走煤炭“减”“优”“绿”之路,加快建设煤炭绿色开发利用基地,实现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在煤炭领域率先破题,现就在全省新建煤矿开展井下矸石智能分选系统和不可利用矸石全部返井试点示范工程建设通知如下。—2—一、充分认识开展试点示范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一)开展井下矸石智能分选系统和不可利用矸石全部返井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是完成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是党中央从世界能源发展大势和新时代能源战略全局出发,赋予山西的国家使命。对于山西实现从“煤老大”到“排头兵”的历史性跨越,带动全省高质量转型发展,为全国能源革命提供示范引领,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中央提出“支持山西积极开展井下选煤厂试点示范工程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发挥山西在推进全国能源革命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二)开展井下矸石智能分选系统和不可利用矸石全部返井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煤炭开采利用方式变革的必然选择。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行动方案》明确,“结合煤炭无人(少人)智能开采、井下充填开采,开展井下矸石智能分选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到2025年新建矿井全部建成井下矸石智能分选系统”,同时提出“2022年新建矿井不可利用矸石全部返井”。全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动员部署大会提出要着力抓好“八个变革、一个合作”,首要就是深入推进煤炭开采利—3—用方式变革。开展井下矸石智能分选系统和不可利用矸石全部返井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是煤炭开采利用方式变革的重要内容,这既符合我国国情,也符合世界能源发展大势,是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三)开展井下矸石智能分选系统和不可利用矸石全部返井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是我省打造煤炭绿色开发利用基地,实现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建国以来,我省累计生产原煤200亿吨,外调130多亿吨,供应了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用煤。我省在保障全国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同时,在三晋大地上也留下了数量“可观”的煤矸石。数量庞大的煤矸石不仅占用了大量土地,而且造成了严重的固体污染;雨水溶解煤矸石中的可溶物资,造成水资源污染;煤矸石山自燃,大量含SO2气体严重污染大气。开展井下矸石智能分选系统和不可利用矸石全部返井试点示范工程建设,能促使新建煤矿矸石不出井、地面无留存,有效杜绝矸石地面堆放引发的系列生态环保问题,最大限度减少煤炭开采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二、分步分批科学合理确定试点示范工程项目中央和我省对开展井下矸石智能分选系统和不可利用矸石全部返井试点示范工程建设界定了明确范围,即新建矿井。根据新建矿井手续办理情况及建设进展,将试点示范工程分为两批开展—4—(详见附件1)。其中:(一)第一批试点示范工程是手续齐全、正常建设的8座煤矿、产能3880万吨。这8座煤矿已经开工建设,有的刚批复开工,有的煤矿建设几近尾声,要结合自身情况立即开展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原则上要与煤矿主体工程同步投入运行。(二)第二批试点示范工程是正在完善有关手续、尚未批复开工建设的17座煤矿、产能9830万吨。这17座煤矿手续均不完善,有的实际已建成,有的尚未开展基建工作。待手续完善后,要确保试点示范工程与煤矿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三、积极稳妥推进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取得成效井下矸石智能分选系统和矸石返井技术发展已经取得积极进展,但不同的技术有不同的适用条件,新技术必然存在新风险,在推进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中,要充分了解技术特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严谨论证、科学试验,做到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确保成效。(一)科学确定技术路线,严格审查设计方案。试点示范工程项目要充分借鉴已有成功项目的工艺路线和设备选型,结合煤矿井下实际条件,广泛吸纳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参与,认真论证技术路线和设计方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试点示范工程要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方案,第一批试点示范工程可专项编写设计方案,2020年6月底前完成方案设—5—计,9月底前由主体企业组织论证并批复后报省能源局备案,同时履行初步设计变更手续。第二批试点示范工程与煤矿初步设计统筹考虑。(二)合理组织建设施工,稳妥推进项目投产。试点示范工程项目开工后,要严格按照煤炭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加强施工组织,严格施工顺序,加强质量监督,确保达到设计方案要求。第一批试点示范工程项目最迟应于2020年底前开工建设,原则上要与煤矿主体工程同步投入运行。第二批试点示范工程项目与煤矿建设项目同步进行。(三)及时总结试点成果,为全面应用奠定基础。项目投入运营3个月内,应开展试点示范工程项目评估。项目验收应邀请相关专家,结合第三方评估,出具试点示范成果鉴定书并报送省能源局,凝练出可复制、能推广的模式和经验,为下一步在全行业推广应用奠定基础。四、工作要求开展井下矸石智能分选系统和不可利用矸石全部返井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对我省打造煤炭绿色开发利用基地意义重大,各试点单位要讲政治、顾大局,确保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取得实效。(一)加强领导、各司其职,确保试点示范工程有序推进。各市、县能源局要将井下矸石智能分选系统和不可利用矸石全部返井试点示范工程作为重点工作,周密部署,全力推进,为试点—6—示范工程建设创造条件,确保试点项目按进度推进。各煤矿主体企业要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协调解决资金、技术等问题,加强现场管理,掌握工作进度,稳妥推进试点示范工程。各试点煤矿要成立专项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落实推进措施,做好工作预案,主动抓好落实,确保试点示范工程有序推进。(二)对标一流、取长补短,主动吸纳学习先进煤矿经验。经了解,该项工作已在山东等省份开展,省局将集中组织有关市、县能源局、主体企业和煤矿赴省外煤矿学习,适时组织召开研讨交流会,对标一流、对标先进,吸纳成功经验、做到取长补短,为建设试点示范工程奠定基础。任务较重的市、县能源局和主体企业也可适时自行组织学习交流和业务培训。(三)加强指导、主动服务,大力支持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有关市、县能源局要加强指导、主动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尽量减少事前审批,充分运用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对试点示范工程加强过程监管。对推进迟缓的项目,省局将约谈其主体企业和煤矿主要负责人,并对相关市、县能源局予以通报;对工作积极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项目,省局将给与通报激励,并在煤矿安全改造和产业升级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使用,项目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与大力支持。(四)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工作流程、加快项目建设,市县能源局、主体—7—企业和煤矿要明确承办部门,各报送1名工作联络员,定期汇总整理工作进展,及时沟通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试点煤矿具体负责信息整理上报,第一批试点示范工程从2020年1月开始(包括无进展报告),第二批试点示范工程从方案设计批复后开始,每月10日前向省局报送《×××煤矿井下矸石智能分选系统试点示范工程进度情况表》(详见附件2),同时抄报市、县能源局和主体企业。联系人:郑中南;电话:0351-4117505;电子邮箱:smttghc@163.com。特此通知。附件:1.井下矸石智能分选系统和不可利用矸石全部返井试点示范工程名单2.×××煤矿井下矸石智能分选系统试点示范工程进度情况表山西省能源局2019年12月21日序号主体企业名称煤矿名称煤矿所在市建设规模(万吨/年)备注13710一38801阳煤集团西上庄阳泉市5002潞安集团古城长治市8003国投集团里必晋城市4004兰花实业玉溪晋城市2405晋煤集团东大晋城市5006晋煤集团三交一号吕梁市6007辽宁铁法鑫岩吕梁市2408美锦集团锦源吕梁市600二98301同煤集团东周窑大同市10002同煤集团马道头大同市10003同煤集团北辛窑忻州市4004晋煤集团车寨晋城市1505晋煤集团郑庄晋城市4006晋煤集团龙湾晋城市4007阳煤集团七元晋中市5008阳煤集团温家庄晋中市5009阳煤集团泊里晋中市50010焦煤集团灵北晋中市24011焦煤集团中峪长治市50012焦煤集团谭坪临汾市40013焦煤集团斜沟吕梁市150014焦煤集团吴家峁吕梁市30015焦煤集团庞庞塔吕梁市100016茂华公司肖家洼吕梁市80017大土河光明吕梁市240附件1合计第一批试点示范工程(手续齐全、正在建设的煤矿)第二批试点示范工程(正在完善手续、尚未批复开工的煤矿)—8—附件2单位:万元项目单位试点示范项目名称试点示范项目总投资截至上年度末累计完成投资本年度计划投资上月完成投资本年度累计投资上月完成建设内容本月计划建设内容下阶段需解决的主要问题负责人职务电话联系人职务电话×××月度:年月填表时间:年月日—9——8—(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山西省能源局2019年12月21日印发
本文标题:晋能源煤开发2019841号井下矸石智能分选系统矸石返井山西省能源局文件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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