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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程管理标准体系文件代号:版本号:1/19一、目的为了对本公司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管理和控制,最大限度的实施资源的再生利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环境的污染事故,制定本规程。二、适用范围适用公司各部门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危险特性鉴别、收集、运送、贮存、标志管理、安全检查及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三、责任1.EHS部1.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1.2.负责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1.3.负责对危险废物贮存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工作;1.4.负责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对各部门、车间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开展监、帮、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1.5.负责委托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1.6.负责建立危险废物一厂一档;1.7.负责制定、申报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申报及备案;1.8.负责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申报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申报;1.9.负责制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组织实施开展危险废物应急演练工作;保留应急演练的材料备查;1.10.负责开展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处理设施自行监测工作;1.11.负责在公司网站上公示上一年度危险废物信息;1.12.负责制定各部门、车间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培训,保留培训材料备查;1.13.负责制作、张贴符合法规要求的危险废物标识牌、危险废物包装识别标签。2.后勤部2.1.负责公司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和出售,确保贮存过程中的安全;2.2.负责公司公共场所不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除工业固体废物)的集中贮存和清运;2.3.负责对工程施工等相关方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置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合规处置,不对环境造成污染。3.物流管理处3.1.负责协助做好固体废物转移时的装车工作,确保装车过程中的安全。4.各部门、车间4.1.负责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开展本部门、车间固体废物管理工作;4.2.负责本部门、车间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标识及安全管理工作;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程管理标准体系文件代号:版本号:2/194.3.制定本部门、车间危险废物培训计划,对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暂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保留培训材料备查;4.4.负责将固体废物运送到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四、术语1.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本规程包括液体废物的管理,液体废物指新品研发、生产、化验过程中产生的没有利用价值或各部门超过有效期需要报废的液体废弃危险化学品,以及各部门在设备保养、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2.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我公司危险废物分为固体危险废物和液体危险废物。3.一般固体废物:公司危险废物以外的固体废物,分为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和不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4.易爆、易燃危险废物:是指民用爆炸物品和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爆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我公司易燃易爆危险废物主要为闪点温度低于60℃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废物质的液体,如废有机溶剂。5.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6.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交通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7.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8.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或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9.MSDS是MaterialSafetyDataEHSet的首字母缩写,即:化学品安全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数据说明书。五、环境健康安全N/A六、工作程序1.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原则1.1.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1.2.按照法规要求对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验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程管理标准体系文件代号:版本号:3/191.3.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鉴别、分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分类准确,符合法规要求。1.4.按照法规要求收集、贮存剧毒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废物,确保剧毒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废物安全收集、安全贮存。2.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库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2.1.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工作2.1.1.EHS处负责依法对产生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工作。2.1.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必须包含建设项目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由EHS处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的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和鉴别,不得出现固体废物错评、漏评的情况。2.1.3.所有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2.1.4.所有产生的危险废物只有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才能委拖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2.1.5.EHS处每年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程》的要求对环评信息进行核查时,同步对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和数量进行核查,若发现新增危险废物或危险废物数量超出环评要求时,由EHS处及时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2.2.危险废物贮存库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2.2.1.EHS处负责依法对危险废物贮存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未取得环评批复的,危险废物贮存库不得开工建设。2.2.2.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批复的要求,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2.3.危险废物贮存库建成后,必须依法进行验收工作。2.2.4.EHS处可单独对危险废物贮存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完成“三同时”验收,也可在其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对危险废物贮存库开展评价,并完成“三同时”验收。2.3.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库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工作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程》执行。3.固体废物的分类及来源3.1.固体废物的分类3.1.1.公司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3.1.2.危险废物分为固体危险废物和液体危险废物。3.1.3.一般固体废物根据其是否能回收利用,分为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不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3.2.固体废物的来源3.2.1.危险废物的来源3.2.1.1.HW03废药物药品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药物和药品。3.2.1.2.HW06废有机溶剂新品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液体危险废物,如甲醇、乙醇、异丙醇、石油醚、乙酸乙酯、二氯甲烷、丙酮、甲苯、氯仿、乙腈、四氢呋喃、三乙胺、吡啶、哌啶等。原辅料包材、中间产品和成品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液体危险废物,如含有甲醇、乙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程管理标准体系文件代号:版本号:4/19异丙醇、四氢呋喃的混合废液。萃取、分液、过滤、柱层析等操作时产生的有机相液体危险废物。色谱流动相、液相样品残余液体危险废物。玻璃仪器、清洗试剂瓶的首次清洗液(水洗或有机溶剂洗)。其他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液体危险废物,如铬、镉、钴、铅、汞等重金属离子的液体危险废物。3.2.1.3.HW08废矿物油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3.2.1.4.HW29含汞废物更换的含汞废灯管。3.2.1.5.HW49其他废物消耗或破损的实验用品、残留或失效的化学试剂、试剂包装。废气治理设施更换的废活性炭。配电房维保、叉车更换的废铅酸电池。废油漆桶。污水站COD仪、氨氮监控仪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液体危险废物。包衣液。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固体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3.2.1.6.《危险废物清单》的编制、下发、执行各部门EHS专员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结合本部门的实际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制定本部门的《危险废物清单》,《危险废物清单》为单页记录,需通过线上流程进行审批,由EHS处处长进行审核,质量管理部主管批准。清单中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写明危险废物的处理方法。部门文件管理员负责将批准后的《危险废物清单》打印下发至危险废物产生部门、EHS处,并及时填写《受控文件发放及收回记录》。每版《危险废物清单》原件必须保存至下一版本批准施行后一年,下发新版复印件时应收回旧版复印件。《危险废物清单》每年至少审核确认一次,新产品投产、新设备启用或其他情况导致危险废物发生变化时,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应在新产品投产或新设备启用后一周内重新编制本部门的《危险废物清单》。《危险废物清单》批准下发后,各部门应严格按清单中规定的处理方法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3.2.2.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的来源纸类(如:废纸箱、纸盒、纸板桶、报纸、杂志和打印废纸等)。金属类(如:废铁丝、金属门窗和彩钢板、铁桶和设备部件等)。塑料类(如:废塑料袋、塑料桶、打包带、铝箔、硬片、复合膜、泡沫制品、冲洗干净的塑料化试瓶等)。玻璃类(如:废玻璃瓶、玻璃渣等)。其它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如:木材、布料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程管理标准体系文件代号:版本号:5/193.2.3.不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的来源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如:保温材料(岩棉、橡塑)、石英砂、绝缘皮、氧化铝、分子筛、冷却塔填料等)。建筑垃圾。3.2.4.各部门应利用会议、板报或其它形式向各级人员说明固体废物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和处理方法,使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成为全员共识。部门或个人对固体废物分类有疑问时,向EHS处咨询。4.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场所4.1.危险废物贮存库,主要用于危险废物的集中贮存。4.2.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库,主要用于工业固体废物的集中贮存。4.3.回收组,用于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的集中贮存。4.4.垃圾房,用于不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的集中贮存。4.5.厂区垃圾桶:用于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及不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的集中贮存。5.各部门、车间固体废物收集、临时贮存、标志管理5.1.各部门、车间固体废物的收集5.1.1.各部门、车间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各部门、车间收集固体废物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5.1.2.危险废物的收集5.1.2.1.收集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其危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处置的危险废物。5.1.2.2.固体危险废物的收集固体危险废物可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进行收集,如采用塑料袋扎口收集。污泥由公用工程部压滤后用吨袋进行收集,节能减排科根据污泥压滤情况填写《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运行管理信息表》。5.1.2.3.液体危险废物的收集收集液体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其特性分类收集,禁止有化学反应的液体危险废物混合收集,如:酒精与强还原剂、酸类混存;乙腈与强氧化剂、强还原剂、酸类碱类混存;丙酮与强氧化剂、强还原剂、碱类混存,具体见附录《主要禁忌物反应分类及目录》。当无法判定收集的液体危险废物是否存在禁忌反应时,应查询对应的MSDS中的储存注意事项,或者咨询公司EHS处。产生部门可使用4升的色谱试剂玻璃瓶或25升的细口塑料桶收集液态废物,使用4升的色谱试剂玻璃瓶储存液体危险废物时,储存量不得超过玻璃瓶的三分之二,防止瓶内的气体挥发使玻璃瓶破裂;移动色谱试剂玻璃瓶时应注意轻拿轻放,防止将玻璃瓶打碎;收集液体危险废物后应及时盖紧内盖、拧紧外盖,避免液态废物桶敞口放置。配备落地通风橱的部门(如药物研究院),可将液体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储存在落
本文标题: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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