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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二〇一八年四月2项目名称: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承担单位: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标准编制组负责人:刘力敏标准编制组成员:李清龙、张静、王盼、康宁、吴海云、张皓然、刘博扬《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对焦化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实施严格控制,受省环保厅委托,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牵头负责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7条、《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制定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和《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排放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的规定,本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1.2工作过程1.2.1现状调研2018年4月,标准编制组深入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唐山市汇丰炼焦制气有限公司等典型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座谈,并收集了相关数据并征求企业意见,掌握了目前我省焦炉的数量、类型、分布、污染治理及环境管理及焦炉烟气的排放水平等情况,对我省焦化企业的发展现状和环保管理水平有了较深的认识;收集了部分焦化企业全年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基本掌握了焦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粉尘排放规律和最高排放限值情况。标准编制组与典型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广泛听取各方面代表和专家标准制订内容、框架和指标值选取的建议和意见。1.2.2资料收集与整理标准编制组收集了江苏、河南等部分省份焦炉烟气排放标准,收集查阅了美国、德国等国外发达国家焦炉烟气相关标准;同时收集查阅有关焦化行业大气污染控制的期刊文献、国内外焦炉烟气控制方面的最佳实用技术等资料。标准编制组根据我省2016年焦化行业的环统资料,收集调查我省已发证焦化企业排污许可证情况,从中查阅相关的工艺流程、排污节点、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总量等相关资料;收集了典型企业2017年全年的焦炉烟气在线监测数据;基本掌握了全省现有焦化企业的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特点及治理技术现状等,为标准的起草奠定了基础。1.2.3标准制订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标准编制组通过研究焦化行业的生产工艺、污染预防、处理技术、排放水平以及处理成本等方面的因素,并参考国内外相关排放标准及国内外现有的最佳实用技术,确定了标准限值。2018年4月,标准编制组完成《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本标准的制订主要是通过重点污染源调查,对河北省焦炉烟气的排放和治理现状进行技术经济评估,同时考虑行业环境影响、参考国外相关排放标准和研究相关行业的政2策、法规,最后确定排放标准限值和相关管理规定,并适当分析成本和环境效益,技术路线示意图见图1-1。图1-1标准制定技术路线示意图2行业概况开题国内外标准资料调研标准调研焦化企业排放监测数据收集与整理国内外污染控制水平和最佳实用技术调研标准框架设计与论证标准和标准指标的编制说明初稿确定排放限值制定新老污染源时段划分制定污染控制管理要求技术经济分析环境效益分析可持续发展分析国内外对比分析国内外标准指标的对比;调研报告和资料文集。焦化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调查标准实施对象意见调查专家意见企业意见评审文件编制;专家评审会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送审稿报批稿管理部门意见标准讨论标准初审32.1全国炼焦行业现状炼焦行业是煤炭消费结构中重要的一环。以2015年为例,全国生产37.5亿吨原煤,煤炭消费量为36.98亿吨,其中,火力发电耗煤占总煤量的50%;钢铁和炼焦生产耗煤占24%,建材生产耗煤14%,其他用途占12%。我国是焦炭大国。2005年—2016年,我国焦炭产量占世界焦炭产量的比例由53.3%提高到69.2%。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截止到2015年底,炼焦行业焦炭总产能68693万吨。2016年,我国生产焦炭44911万吨,与2015年产量基本持平。截至2015年底(国家统计局2016年未公布企业数),我国有焦化厂602家。我国焦化企业以独立焦化厂为主,其次是钢铁联合企业内的焦化厂,独立焦化企业数量和产能占比分别为77.8%、73.3%。全国焦化产能平均规模从2014年的90万吨提升到114万吨。整体上焦化企业分布呈现广、小、多、散和焦炭产地与用户分布扭曲的特点。2014年底我国运行干熄焦装置176套(另有11套因焦炉停炉或改造而关停),处理能力2.39万t/h。全国焦化行业干熄焦率已达到34.5%,钢铁联合企业干熄焦配备率较高,已达90%以上。截至2015年,我国已有26套煤调湿(煤干燥)装置建成。整体上,近年来煤调湿装置推进展较慢,今后还需逐步完善技术与配套设施的开发、降低投资、提高效益。2015年我国华北、华东、西北、中南、西南和东北地区焦炭产量占比分别为37.4%、21.3%、14.7%、11.9%、7.6%、7.0%。图2-12015年全国焦炭产量比2015年全国焦炭产量排名前八的省份依次为:山西、河北、山东、陕西、内蒙、河南、江苏、辽宁。山西省、河北省焦炭产能超过1亿吨。图2-22015年全国重点省份焦炭产量排名42.2我省炼焦行业发展概况2.2.1产能情况河北是焦化大省,焦炭产量在全国排第二位,全省焦化产能超亿吨。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加大炼焦行业结构调整力度,降低煤炭消费量,河北省出台了《压减焦炭产能工作方案》,2016年压减产能1240万吨,2017年压减产能1029万吨,到2020年底全省焦炭产能控制在6000万吨左右。2.2.2焦化企业分布目前我省焦化企业主要分布在唐山、邯郸、邢台、石家庄四大产区,69%的产能集中在唐山、邯郸两大生产区。保定、廊坊、衡水、辛集市无焦炭生产企业。炭化室高度5.5米及以上焦炉102座,全省产能占比65%。其中钢铁联合企业全省产能占比29%;独立焦化企业全省产能占比71%。图2-32016年全省不同类型焦化企业焦炭产量2016年我省共有捣固焦炉和顶装焦炉194座,其中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92座,占比为47.42%;炭化室高度5.5米焦炉66座,占比为34.02%;炭化室高度6米焦炉20座,占比为10.30%;炭化室高度7米焦炉12座,占比为6.19%;炭化室高度7.63米焦炉4座,占比为1.97%。可以看出,炭化室高度4.3米和炭化室高度5.5米的焦炉占我省焦炉数量的大多数。我省仅有一家企业有热回收焦炉5座,由于热回收焦炉不是以炭化室高度来衡量装备先进与否,是按体积衡量的,故未统计在下表。表2-1企业焦炉炭化室高度类型分布一览表序号设区市炭化室高度4.3米炭化室高度5.5米炭化室高度6米炭化室高度7米炭化室高度7.63米焦炉座数(座)焦炉座数(座)焦炉座数(座)焦炉座数(座)焦炉座数(座)1唐山市24328242邯郸市4012210-3邢台市98---4石家庄市12----5秦皇岛市-8---6定州市36---57张家口市2-4--8沧州市--4--9承德市2-2--总计926620124碳化室高度占比47.42%34.02%10.30%6.19%1.97%图2-42016年全省焦化企业碳化室高度类型分布47.42%34.02%10.30%6.19%1.97%碳化室高度占比炭化室高度4.3米炭化室高度5.5米炭化室高度6米炭化室高度7米炭化室高度7.63米图2-52016年全省焦化企业碳化室高度类型占比图2.3焦炭行业发展趋势“十二五”期间,我国焦炭产量快速增长,焦炭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得到较大提高。主要表现在:产业政策不断规范,生产技术经济指标不断改善,部分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焦炭生产设备大型化、高效化、自动化、信息化、长寿化;生产过程规范化、精细化和清洁化取得了明显成效。未来我国炼焦行业协会、生产企业、相关科研单位、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单位要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积极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推广普及先进、适用、高效、经济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开发完善新一代焦化生产和循环经济制造流程;建立和完善焦化行业科学发展标准体系,提高生产组织管6理水平,推动焦化行业可持续发展。新一代可循环焦化生产流程是以开发研究缩短工艺流程,加快生产节奏,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为中心的高效化焦炭生产流程;是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的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生产流程;是充分发挥新一代焦化生产能源转换功能的高效利用生产流程。在高效化生产流程技术研究方面,将重点突破换热式两段焦炉技术;焦炉上升管余热回收技术;焦炉煤气高效脱硫技术;焦炉烟气控硫控硝技术;焦炉煤气脱硫废液及低品质硫磺制酸技术;焦炉煤气高效利用技术;苯加氢精制技术;煤焦油组分的精细化分离和功能化应用技术及焦炭制造流程信息化与智能化技术等。工作重点是根据国家焦化产业发展政策,抓住焦化生产流程优化和淘汰落后这两个首要的、基本的关键环节;积极推进各项节能减排技术与装备的完善提升,加大余能回收利用,完善企业能源计量仪表的配备和提高能源管理手段,积极推进合同能源投资政策,加快企业节能降耗力度;建立企业能源、资源调度中心,实现系统节能降耗减排。73标准制(修)订的必要性分析3.1国家及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近年来,我省焦化行业排放标准日益趋严。2015年12月18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以环办[2015]112号文件下发了《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原则》,第十一条提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的项目,满足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我省位于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的唐山、保定、石家庄、廊坊等4个市,新建炼焦项目开始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根据《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9号)要求,自2018年3月1日起,我省位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中的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等8座城市,新建焦化企业开始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炼焦化学工业现有企业,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而且该公告还提出,地方有更严格排放控制要求的,按地方要求执行。2018年我省将制定大气污染治理3年作战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推进重点城市“保底线、退后十”集中攻坚,确保空气质量“年年有变化,三年大见效”,力争石家庄、衡水、唐山率先退出全国空气质量排名后十位城市。开展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行动。对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目前焦炉烟气的污染治理技术进步显著,特别是焦炉烟气脱硝的技术逐步走向成熟。我省的焦化行业基本完成了脱硫脱硝技术改造。中低温SCR工艺、活性焦脱硫脱硝一体化技术等焦炉烟道气脱硝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焦炉烟气实现了特别排放限值的达标排放。而且焦炉的设计水平不断进步,废气再循环、分段燃烧等低氮环保技术得到应用,从源头减少了焦炉污染物排放。作为产能超亿吨的焦化大省,焦化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对我省乃至京津冀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影响较大。为保证我省大气污染治理3年作战计划的顺利实施,针对高耗能、高污染的焦化行业,明确超低排放改造目标迫在眉睫,制定《焦化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势在必行。3.2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中的环保要求3.2.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鼓励类:煤调湿、风选调湿、捣固炼焦、配型煤炼焦、干法熄焦、导热油换热、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煤焦油精深加工、苯加氢精制、煤沥青制针状焦、焦油加氢处理、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等先进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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