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期货交易制度与期货交易流程(1)
第五章期货交易制度与期货交易流程[目的与要求]对我国期货交易制度和期货交易流程进行全面了解,理解期货交易各项制度内容和期货交易流程中的有关概念,掌握期货交易的指令类型、竞价成交方式、结算方式和实物交割程序。[学习重点]期货交易制度的主要内容、期货交易制度的主要内容、期货交易的指令类型、竞价成交方式、结算公式的实际运用、实物交割的概念和作用。第一节期货交易制度一、保证金制度: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交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1、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专用结算帐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帐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2、保证金管理保证金的收取是分级进行的,即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和作为会员的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分别成为会员保证金和客户保证金。保证金专户专存、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经交易所批准,会员可用标准仓单或交易所允许的其它质押物品充当交易保证金。3、保证金的调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保证金。调整保证金主要基于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对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规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比率。参见下表:表5-1大连商品交易所对大豆和豆粕合约的相关规定交易时间段大豆交易保证金(元/手)豆粕交易保证金(元/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10%10%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六个交易日15%15%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一个交易日20%20%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六个交易日25%25%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30%30%交割月份第五个交易日50%50%表5-2上海交易所对阴极铜、铝和天然橡胶的相关规定交易时间段阴极铜交易保证金比率铝交易保证金比率天然橡胶交易保证金比率投机保值投机保值投机保值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0%5%10%5%10%10%交割月份的第六个交易日15%5%15%5%15%15%交割月份的最后交易日前一个交易日20%5%20%5%20%20%表5-3郑州商品交易所对普通小麦的相关规定交割前一个月交割月份上旬中旬下旬交易保证金5%10%20%30%第二、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增大,交易所将逐步提高该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率。表5-4大连大豆持仓量与保证金标准合约月份双边持仓总量(N)交易保证金比率N≤30万手合约价值的5%30万手N≤35万手合约价值的8%35万手N≤40万手合约价值的11%40万手N合约价值的15%表5-5大连豆粕持仓量与交易保证金标准合约月份双边持仓总量(N)交易保证金比率N≤20万手合约价值的7%20万手N≤25万手合约价值的10%25万手N≤30万手合约价值的12%30万手N≤35万手合约价值的15%35万手N合约价值的18%表5-7郑州交易所对小麦的相关规定持仓量X(万手)阴极铜交易保证金比率铝交易保证金比率天然橡胶交易保证金比率16万手X10%10%11%14X≤16万手8%8%9%12X≤14万手6.5%6.5%7%表5-6上海交易所铜、铝和天胶的相关规定一般月份双边持仓总量(N)交易保证金比率N≤40万手合约价值的5%40N≤50万手合约价值的7%50N≤60万手合约价值的10%60N合约价值的15%第三、当期货合约出现涨跌停板的情况时,交易保证金比率相应提高,具体规定见涨跌停板制度的相关规定。第四、当某期货合约连续3个交易日按结算价计算的涨(跌)幅之和达到合约规定的最大涨跌幅的2倍,4个交易日达到2.5倍,5个交易日达到3倍时,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的措施。提高幅度不高于规定保证金的1倍。(须事先上报中国证监会)当某期货合约交易出现异常时交易所可按上述规定的程序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比例。对同时满足本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交易保证金数值中最大的收取。二、每日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所有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结算实行两级结算制。三、涨跌停板制度又称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涨跌停板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结算风险,保证保证金制度的顺利执行四、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该制度的目的在于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五、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投机头寸持仓量的80%以上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客户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达到交易所报告界限的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和客户按规定提供不同的材料。六、实物交割制度实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的,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将期货合约所载商品的所有权按规定进行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制度。实物交割是联系期货与现货的纽带。其管理制度包括:标准仓单、定点交割、仓单交付、仓库管理、仓单转让、违约处理。七、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客户违规时,交易所对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是交易所控制风险的手段之一。我国交易所对强行平仓制度的主要规定应予强行平仓的情况:1、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2、持仓量超出其限额规定的;3、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4、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5、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强行平仓的原则:强行平仓首先由会员单位自己执行,除非交易所特别规定,一律为开市后第一交易时间内。规定时限内会员未能执行完毕的,由交易所强制执行。因交易结算保证金小于零而被强制执行的,在补足保证金之前,禁止相关会员的开仓交易。八、风险准备金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从自己收取的会员交易手续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确保交易所担保履约的备付金的制度。交易所按手续费收入的20%提取。风险准备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户存储,除用于弥补风险损失外,不得挪作他用。准备金使用必须经过交易所理事会批准,报证监会备案。准备金的规模由证监会根据有关情况确定。九、信息披露制度交易所按即时、每日、每周、每月向会员、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期货交易信息。内容涉及各种价格、成交量、成交金额、持仓量、仓单数、申请交割数、交割库库容情况等。第二节期货交易流程—开户与下单完整的期货流程应包括:开户与下单、竞价、结算和交割四个环节。一、开户——个人客户和单位法人户个人开户提供本人身份证,留存印鉴或签名样卡;单位开户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并提供法人代表及本单位期货交易业务执行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印鉴等内容的书面材料,及期货交易、资金调拨的法人授权书。确认风险揭示、签定《期货经纪合同》及缴纳交易保证金二、下单常用的下单指令有:市价指令、限价指令、止损指令、阶梯价格指令、限时指令、双向指令、套利指令、取消指令。下单方式:书面下单、电话(传真)下单、网上下单。第三节期货交易流程—竞价一、竞价方式公开喊价方式连续竞价制(动盘)一节一价制(静盘)计算机撮合成交方式。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二、成交回报与确认第四节期货交易流程—结算一、结算的概念与结算程序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和其他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和划拨。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对其客户进行结算二、结算公式与应用结算公式从略举例计算平仓盈亏、持仓盈亏、当日盈亏和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例1]某新客户存入保证金10万元,在4月1日买开仓大豆期货合约40手,成交价为2000元/吨,同一天该客户卖出平仓20手大豆合约,成交价为2030元/吨,当日结算价为2040元/吨,交易保证金比例为5%。计算该客户的当日盈亏及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例2]4月2日该客户再买入8手大豆合约,成交价为2030元/吨,当日结算价为2060元/吨,其帐户情况如何?[例3]4月3日,该客户将28手大豆合约平仓,成交价为2070元/吨,其帐户情况怎样?第五节期货交易流程—交割一、交割的种类与作用交割的种类: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作用:期货交割是促使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趋于一致制度保证。二、实物交割方式与交割结算价的确定(一)实物交割方式:集中交割:所有到期合约在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后一次性集中交割的交割方式。滚动交割:除上述时间外,在交割月第一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之间的规定时间也可以进行交割的交割方式。(二)交割结算价我国期货合约的交割结算价通常为该期货合约交割配对日的结算价或为该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例:大交所的交割结算价是该合约自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结算价的加权平均价。三、实物交割流程按照集中交割、滚动交割办法进行(略)四、标准仓单的生成和流转标准仓单: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的实物提货凭证。标准仓单经交易所注册生效。标准仓单的持有形式为《标准仓单持有凭证》标准仓单可用于交割、转让、提货、质押等。(一)标准仓单的生成标准仓单生成包括交割预报、商品入库、验收、指定交割仓库签发及交易所注册等环节。(二)标准仓单的流通是指标准仓单用于在交易所履行到期合约的实物交割、标准仓单交易及标准仓单在交易所外转让。标准仓单转让必须通过会员在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同时结清有关费用。(三)标准仓单注销标准仓单合法持有人到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推出流通手续的过程。通过会员提交标准仓单注销申请及相应的《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易所安排提货,签发《提货通知单》五、交割违约的处理交割违约:在规定交割期内卖方未能交付有效标准仓单,或买方未能解付货款或解付不足的情况,均构成交割违约。交割违约的处理:先由交易所代为履约。交易所可采用征购和竞卖的方式处理违约事宜,其损失和费用由违约会员承担。交易所对会员进行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处罚。六、期转现交易1、定义:期货转现货(简称“期转现”)是指持有方向相反的同一月份合约的会员(客户)协商一致并向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合约按交易所规定的价格由交易所代为平仓,同时按双方协定价格进行与期货合约标的物数量相当、品种相同、方向相同的仓单交换行为。2、期转现交易的优越性第一、现货企业可节省成本、灵活商定交货等级、地点、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第二、期转现比“平仓后购销现货”更便捷。第三、期转现能有效解决远期交易的安全性问题,也能解决期货合约对交割品级、时间、地点等的限制。3、期转现交易流程第一、寻找交易对手。第二、双方商定价格。第三、向交易所提出申请。第四、交易所核准。第五、办理手续。第六、纳税。4、期转现交易举例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期货建仓价11001300期货平仓价1240现货交收价1200交割成本60实际交换价1060元/吨=1200-(1240-1100)1260=1200+(1300-1240)节省费用1240-1200=401200-1240+60=20
本文标题:期货交易制度与期货交易流程(1)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5262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