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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管理一孩生育服务一孩生育服务办理程序•(一)办理所需材料•对拟在现居住地办理第一个孩子生育服务登记的流动育龄夫妻,凭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妊娠诊断证明及复印件和户籍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女方《婚育证明》和男方婚育情况证明材料,由女方现居住地按照当地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对于多次多地流动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均无法证明婚育状况,由本人到受理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流动人口个人婚育情况声明》,做出个人承诺。(二)信息核实•1)现居住地乡级收到流动育龄夫妻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的相关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等形式,向夫妻双方户籍地乡级核实其婚育情况。•2)户籍地乡级接到核实要求后,在15个工作日予以反馈。(三)服务登记•1)现居住地乡级对证明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第一个孩子生育服务登记(式样见表七),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2)证明材料不全或有误的,暂缓办理;不符合生育政策的,不予办理(样式见表八)并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三)情况通报•1)现居住地乡级自办理第一个孩子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向流动夫妻户籍地乡级以网络或书面形式予以通报(样式见表九),户籍地做好登记。•2)由户籍地乡级办理的第一个孩子生育服务登记,自办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向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现居住地乡级以网络或书面形式予以通报。书面(样式见表九)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一孩生育平台操作流动人口省外一孩生育平台操作•如果夫妻双方的户籍地都来自省外,我们先将夫妻输入到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里流动人口省内一孩生育平台操作流动人口管理--待办事宜流入地人员操作•如果夫妻双方的户籍地都来自省内,我们必须先将夫妻双方的信息在信息平台里流动人口管理里面的待办事宜把双方信息发往户籍地后等待对方的反馈。流动人口管理--待办事宜流入地人员操作流动人口管理--待办事宜流入地人员操作发送协查后可在“历史协查”中查看所发协查点击功能列表中“历史协查”流动人口管理--待办事宜流出地人员操作流出地流管人员以同样方式登录系统点击“待办事宜”流动人口管理--待办事宜流出地人员操作流动人口管理--待办事宜流出地人员操作点击按钮后出现人员检索框,点击“查询”按钮根据条件找到相应人员后,选择单选钮,点击“确定”流动人口管理--待办事宜流出地人员操作人员信息自动带入,选择相应反馈情况,点击“保存”流动人口管理--待办事宜流出地人员操作反馈协查后可在历史协查中查看所发协查点击功能列表中“历史协查”点击相应社区,即可查看所反馈协查流动人口管理--待办事宜流入地人员操作单击“流动人口管理”出现功能列表单击“待办事宜”点击相应社区点击“处理”按钮,查看已反馈协查流动人口管理--待办事宜流入地人员操作查看协查结果,如果为情况属实,在下面流入户栏里,可以选择新建户,或者查询已知户,将此人添加到户中流动人口管理--待办事宜流入地人员操作如果添加到已有户中,点击按钮查询户信息流动人口管理--待办事宜流入地人员操作在检索框中,查询已有户,点击“确定”按钮户信息自动带入,点击“确定”按钮流动人口管理--待办事宜流入地人员操作处理完协查后,可在流入管理里可以查询到人员信息流动人口管理--待办事宜流入地人员操作若新建户,则钩上新建户前面的复选框,点击“确定”处理完协查后,同样可以在流入管理中查询到此人流动人口指标打印以下是我站前区建丰办事处办理的夫妻户籍在省内流入到我处的流动人口办理的一孩生育指标的材料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妊娠诊断证明指标个人婚育情况声明•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流动人口管理系统操作流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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