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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政府与劳动者社会保险机构与劳动者企事业单位与劳动者社会保险同其他经济保障范畴之间的关系社会保险与社会救济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与人身保险第三章社会保险关系社会保险关系的含义:狭义上,是指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在社会保险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联系。政府、社会保险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劳动者广义上社会保险同社会救济社会保险同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同人身保险3.1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一、政府与劳动者(一)历史上的四种理论和观点:1、无政府主义理论2、国家主义理论3、自由主义理论4、马克思主义的政府理论•1、无政府主义–主要观点:反对一切政府,主张用自治组织来替代政府,以实现个人绝对自由与平等的社会。–现代发展历程:•1793年,葛德文《政治正义论》•创始人:施蒂纳、普鲁东、巴库宁•20世纪30年代至60年代,处于低潮•20世纪60年代至今,形成“新无政府主义”3.1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2、国家主义理论主要观点:认为政府是神圣的、万能的,主张政府对社会实行全面控制与管理。发展历程:创始人:费希特[德]继承者:黑格尔走向极端:法西斯主义3.1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3、自由主义理论–主要观点:政府对社会生活的干预必须有一定的限度,社会对政府的行为必须具有监督和约束力。–发展历程:传统自由主义:亚当·斯密、洛克、边泌、斯宾塞新自由主义:“凯恩斯主义”当代自由主义:提出政府适度干预代表人物:哈耶克、布坎南、诺齐克等3.1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4、马克思主义的政府理论主要观点:政府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国家政府管理社会的职能3.1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二)政府的职能1、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市场失灵:指市场无法有效的分配商品和劳务的情况或者无法满足公共利益的状况。原因:市场势力不完全信息外部性公共产品3.1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2、采取积极措施,限制或排除消极的外部经济性外部经济性是指生产者或消费者在经济活动中由于市场失效和技术等原因把一部分额外效益免费或无价转移给其他生产者或消费者的现象。3.1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3、根据可能与需要,提供公共产品公共产品非排它性非竞争性3.1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4、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组织收入或财富再分配?奥肯定律思考:效率与公平的关系3.1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二)政府的职能1、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维护市场竞争秩序2、采取积极措施,限制或排除消极的外部经济性3、根据可能与需要,提供公共产品4、兼顾公平与效率,组织收入或财富再分配3.1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三)政府在社会保险关系中的作用1、构建社保体系2、筹集社保基金3、基金保值增值4、再分配国民收入5、制定社保法律3.1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四)劳动者在社会保险关系中的作用缴纳保费创造财富享受保障3.1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案例原告谢某原是四川荣县一家卫生院的职工。2004年12月,其与卫生院签订协议离岗待退,次年12月其又受聘于成都温江一家医院担任主治医师,2007年8月该医院将谢某解聘。之后谢某因被告医院未为其缴纳社保费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未得到支持,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被告医院则辩称,谢某在原单位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并保留在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其一直由原单位购买社会保险,而与被告只是劳务关系。且被告已向其支付了加班费等,故要求驳回其诉讼请求。讨论:温江医院是否该为谢某缴纳社保费?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应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劳动者只能要求劳动报酬的给付,而不能要求其他依照劳动法所能享有的权益。谢某是卫生院的职工,虽已离岗待退,但他与卫生院仍是正式劳动关系,其社保费用应由卫生院缴纳,新单位没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保费。而且被告已根据原告加班的情况支付了相应的加班工资,故依法驳回谢某的诉讼请求。二、社会保险机构与参保劳动者(一)社会保险机构在社会保险关系中的角色1、设计社会保险产品2、收缴社会保险税(费)3、运营社会保险基金4、给付三金(基本保障金、补充保障金和个人储蓄性保障金)5、规避社会道德风险6、管理社会保险活动3.1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二)劳动者在社会保险关系中的角色缴纳保费选择权和监督权享受保障克服道德风险3.1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案例:杨某23年来一直在西安某大学的后勤公司做临时工,从事清洁工和公寓楼管理员工作,但是该大学一直没给杨某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并且与2006年6月在杨某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时解除了与杨某的劳动关系。杨某为此提出仲裁并获胜后,该大学不服,起诉到法院。讨论:该大学是否该为杨某三险?2008年1月,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判决后勤公司支付杨某经济补偿金1万余元,并为杨某办理上述三险。宣判后,后勤公司提出上诉。西安中院审理后,鉴于后勤公司尚未集体参保,且杨某已过退休年龄,客观上已无法补办基本医疗保险,根据有关规定,判决杨某享有与后勤公司其他退休职工平等退休待遇的权利,后勤公司应自2006年6月起发给杨某退休金。退休金发放基数,随相关政策调整而调整。自觉克服道德风险2007年2月16日至4月10日,被告人唐术兵利用伪造的8人的居民身份证,海宁市亭溪包装有限公司离职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盗窃所得的有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先后5次从海宁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冒领8人的养老保险金共计14796.77元。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术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唐术兵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三)政府和社会保险机构同劳动者关系的联系与区别比较项目政府社会保险机构区别社会保险政策和原则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者政策的具体实施者所反映的经济利益原则“取之于用之于民”的利益归属和公平原则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效率原则保障内容保障水平方面第一支柱保障基本生活水平为标准第二、三支柱保障由缴费水平决定实现形式方面强制性方式自愿参加联系基本任务和目标一致,即通过社会保险方式,向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最基本的生存条件保障。三、企事业单位与参保劳动者(一)劳动者是企业生产与经营的主体,是企业剩余劳动的提供者(二)劳动者是企业经营成果的享受者(三)企业从法人角度看,是市场竞争的主体和生产经营与管理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四)企业、劳动者个人和政府三方共同构成尽社会保险缴税义务的主体3.1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3.2社会保险同其他经济保障范畴之间的关系一、社会救济与社会保险(一)社会救济的概念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对那些因社会、自然、经济、个人生理和心理等原因而造成生活困难,以致无法正常生存的公民给予资金或物质帮助,使其克服困难、摆脱困境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二)社会救济的本质特征1、具有较强的法制性和政策性2、社会救济因社会制度不同而富有不同的意义3、社会救济的直接对象是特殊群体4、社会救济的资金与实物来源5、社会救济的形式与种类3.2社会保险同其他经济保障范畴之间的关系(三)社会保险与社会救济的共性1、共同构成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2、都具有较强的法制性和政策性。3、都是由生产决定的,同时对生产具有反作用。4、社会保险也部分贯彻了社会救济的原则。3.2社会保险同其他经济保障范畴之间的关系(四)社会保险同社会救济的差异1、产生的历史不同2、保障所体现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不同3、保障对象不同4、保障资金来源不同5、保障水平确定的依据和标准不同6、保障提供的物质内容不完全相同7、保障行为方式不尽相同3.2社会保险同其他经济保障范畴之间的关系二、社会福利(一)社会福利的概念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需要与可能,通过一定形式向人民提供的物质利益。广义上讲,他包括所有维持、改善、提高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保障措施。狭义上讲,是指除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以外的其他所有能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保障措施与公益性事业。3.2社会保险同其他经济保障范畴之间的关系(二)社会福利的特征1、社会福利具有普遍意义政治意义经济意义社会意义意识形态意义2、机会均等,待遇平均3、权利和义务脱节,保障侧重服务性3.2社会保险同其他经济保障范畴之间的关系(三)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的共性1、社会福利同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共同构成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2、都是国家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3、都同生产关系是一种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4、都对经济水平缺乏弹性3.2社会保险同其他经济保障范畴之间的关系(四)社会保险同社会福利的差异1、保障的对象不同2、经费来源不完全相同3、分配原则不同4、满足需要的层次不同5、保障提供的物质内容不完全相同3.2社会保险同其他经济保障范畴之间的关系社会保险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的对比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对象劳动者(全体国民)无法维持生活的人全体社会成员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义务对等受益者单方面权利受益者付出劳动代价保障水平保障基本生活最低生存保障水平较高管理与实施方式统一管理、强制性官民结合官民结合资金来源保险税(费)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多渠道(官方、民间)保障手段“投入返还”式选择性普遍性三、社会保险同人身保险(一)人身保险的概念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劳动能力或人身健康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保险。从社会意义来说,他是人类社会以合作互助的方式,共同分担风险的一种社会活动。从保险经营者角度来讲,他是以获取最大经济利益为目标的商业性经营活动。3.2社会保险同其他经济保障范畴之间的关系(二)人身保险的基本特征1、人身保险的保险期限较长2、人身保险金额只能由保险关系双方协商确定3、人身保险费率制定的根据是预定死亡率和预定利息率4、计算保险费采用“均衡保费法”5、支付的保险金与事先约定的保险金基本一致3.2社会保险同其他经济保障范畴之间的关系均衡保费法(平均保费法)被保险人在年轻时,只需缴纳少量保险费,可到年老、劳动能力减退时,反而要缴纳更多的保险费。为了避免费率频繁变动,保险公司基本采用均衡保费法计算缴纳保险费,即被保险的在保险有效期内,每年按平均数额缴纳保险费。3.2社会保险同其他经济保障范畴之间的关系(三)社会保险与人身保险的差异1、性质不同2、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略有不同3、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不同4、保险受益人的资格界定不同5、立法范畴不同3.2社会保险同其他经济保障范畴之间的关系(四)社会保险与人身保险之间的联系1、社会保险是人身保险进一步发展的产物2、社会保险与人身保险在发展过程中起到了相互补充的作用3、社会保险与人身保险相互竞争、此消彼长3.2社会保险同其他经济保障范畴之间的关系思考题1、关于政府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历史上有哪四种理论和观点?2、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政府的职能和作用是什么?3、如何理解社会保险机构、企业同参保者的关系?4、如何理解社会保险关系的实质?5、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人身保险各有什么特点?他们同社会保险有什么区别?甲公司为补缴社会保险分别与五名员工发生纠纷,其具体情况为:一、员工A2006年3月进入公司,2008年1月公司为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至今,A要求公司补缴2006年3月至2007年1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二、员工B2005年11月进入公司,但当时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至2008年12月,之后自己在个人流动窗口缴纳社会保险至今。B要求公司将其社会保险转入单位窗口,并对自己在个人流动窗口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承担。三、员工C2006年1月进入公司任部门经理,月工资为5000元以上。但公司只按当年的社平工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由于缴纳基数低于本人实际工资,C要求公司按实际工资补缴
本文标题:第三章-社会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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