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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配置笔记本电脑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保证笔记本电脑的有效管理和正常使用,有效推进公司信息化建设,加强使用者与公司的信息传递,提高公司的业务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笔记本电脑配置条件(一)有移动办公需要的员工,或经总经理特批的员工;(二)未配置台式电脑的主管及以上职级的人员。三、笔记本电脑的配置标准及费用分摊方式(一)配置标准根据员工工作需求,结合笔记本电脑的配置性能对应的市场价格,确定笔记本电脑价款上限为6500元(含税、含延保费用),若因个人喜好购买笔记本电脑价款超过6500元,则高于电脑价款上限部分的金额由个人自行承担,如因工作特殊性造成价格超标的,须报总经理批准同意方可购买。(二)分摊方式因需购买笔记本电脑的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协议共同承担笔记本电脑购买价款。公司承担笔记本电脑价款的65%,但最高不超过4225元(即≤6500*65%),个人承担笔记本电脑价款的35%及超过上限6500元的差额(如有)。通过协议购买的笔记本电脑,自购买入账日起三年内所有权归公司,使用权归个人,超过三年后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个人所有。四、笔记本电脑的申购流程(一)申请原使用电脑达到报废条件或新进人员需购买笔记本电脑的,由使用人提交《请购单》②,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采购。自笔记本电脑购买入账之日起三年为一个周期,在一个周期内,员工只能申请协议购买笔记本电脑一次。(二)采购员工选定笔记本电脑的品牌及型号,由采购部找固定供应商询价后择优购买,如个人购买价格低于采购部询价,可自行购买。采购笔记本电脑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协议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应该是标准配置,如需增加标准配置以外的设备,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笔记本电脑的品牌型号需优先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后期因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增添辅助设备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三)报销员工购买笔记本电脑取得发票,并签订《笔记本电脑购置费用分摊协议》①,在费用报销系统填单报销,报销附件:请购单、发票、分摊协议。1.电脑价款≤6500元个人承担金额=电脑价款*35%2.电脑价款>6500元个人承担金额=6500*35%+(电脑价款-6500)购买方式报销金额备注公司统一购买全额价款个人承担部分,后期分3个月在工资中扣除个人自行购买仅公司承担部分个人承担部分不报销不扣款五、维修政策员工应爱惜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在保修期内电脑出现问题由公司和电脑供应商共同协商解决。(一)自笔记本电脑购买入账三年内,因公使用产生的维修费用由公司和个人按65/35的比例承担,但因个人原因损坏导致的维修费用公司不予承担;(二)人资行政部IT工程师需做好电脑软硬件的维护,尽可能延长电脑使用寿命。电脑维修时,应先邮件报备人资行政部IT工程师,做好修理评估工作,维修金额≥800元的,需提前向人资行政部IT工程师申请报备,申请报备后产生的维修费用方可按比例报销;六、笔记本电脑管理员工与公司协议购买的笔记本电脑,三年内属于公司资产,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统一管理,需粘贴固定资产标签,并配合财务部定期盘点。(一)丢失或毁损三年内因个人原因导致笔记本电脑丢失、毁损,如工作需要使用公司台式电脑或申请再次协议购买笔记本电脑,则员工需偿还此笔记本电脑的剩余价值;如员工个人自配电脑,则无需偿还此笔记本电脑的剩余价值,三年期满方可申请再次协议购买笔记本电脑。员工个人电脑按个人财产管理,不再适用本办法。三年内因公司原因导致笔记本电脑丢失、毁损,使用人需向财务部提供相关处理报告。财务部根据相关处理报告对资产进行账务处理。(二)员工离职三年内若员工离职,则该笔记本电脑归属员工个人,相对应的员工需偿还此笔记本电脑的剩余价值。补偿款计算公式:向公司补缴金额=笔记本电脑账面剩余价值(笔记本入账价值-累计折旧)+个人承担部分未扣完金额公式说明:①笔记本入账价值为剔除进项税金价值②折旧时间计算方式:资产当月增加,次月开始计提折旧;折旧金额计算方式:月折旧金额按照入账价值的95%除以协议时间。③如个人承担的部份已扣完,则公式中不用再计算个人承担的价款。七、电脑数据信息管理笔记本电脑使用期间员工需妥善保管好工作中的相关资料,严禁随意对不相关人员发送,公司享有查看、拷贝、存储、删除及其它所有者权益,员工离职时,必须协同公司管理部门对有关数据进行拷贝、删除处理。八、附件附件1:《笔记本电脑购置费用分摊协议》附件2:《请购单》附件1:笔记本电脑购置费用分摊协议****有限公司于年月购置()笔记本电脑一台,型号序列号,价值人民币元,经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同意该笔记本电脑供员工办公使用。购买费用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共同承担,公司承担电脑总价的65%,电脑总价超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6500元计算,计人民币元,员工个人承担笔记本电脑价款的35%及超过上限6500元的差额,计人民币元。购买方式选择□公司统一购买:报销金额为电脑总价款,总价款由公司统一支付给供应商,个人承担部分分三个月在员工工资中扣除。□个人自行购买:报销金额仅为公司承担部分价款,由公司支付给供应商或员工个人,个人承担部分无需报销,后期也无需扣工资。自笔记本电脑购买入账之日起三年内所有权归公司,使用权归员工个人。若三年内员工离职、被公司辞退,或个人原因导致电脑丢失、毁损,则个人须按文件规定向公司赔付相应款项。备注:若由公司统一购买且个人承担部分需从工资扣除需人力资源部签字。甲方:****有限公司乙方:(盖公章)乙方身份证号码:
本文标题:员工配置笔记本电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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