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咨询培训 > 企事业单位保密工作培训课件
保密工作培训2012.6目录一、保密工作概述二、保密工作管理三、保密技术一、保密工作概述1、基本概念2、我国保密工作的特点3、保密法制建设4、保密工作方针5、保密工作原则6、保密管理体制7、保密工作责任制8、保密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秘密”的基本含义是秘而不宣、有所隐蔽的意思。它与公开相对,既是一个历史范畴,又是一种利益关系的体现。“保密”是一种社会行为,是指人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人为地控制某些信息,使之不被扩散的行为。它伴随着秘密的产生而产生,又相对于泄密和窃密的存在而存在。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其生存和发展,必然要将某些与国家命运息息相关而又不能公之于众的事项隐蔽起来,并且以国家的力量予以保护。这种借助国家的力量予以保护,在一定时间内限制接触范围,不予泄露的事项,就是由普通意义上的秘密演化而来的国家秘密。“保密工作”是从国家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包括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技术手段等)和措施。一是我国的保密工作是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为前提的,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二是我国的保密工作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最高目标,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三是我国的保密工作是在境内外敌对势力重重包围的背景下开展的,具有鲜明的防御性。四是专业性。毛泽东:保守机密,慎之又慎。江泽民:革命战争年代,保密就是保生存,保胜利。和平建设时期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胡锦涛: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1950年10月15日,中央作出了《关于加强保守党与国家的机密的决定》1990年7月17日,中央下发《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通知》1997年中央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中发[1997]16号)建国以来保密法制建设的历程新《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介绍第一个里程碑:建国初期,1951年6月8日,周恩来总理发布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公布施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第二个里程碑: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个里程碑: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草案。2010年10月1日正式实行。新《保密法》共六章53条。第一章“总则”共8条,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国家秘密的定义、保密工作的方针和保密工作的行政管理体制。第二章“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共12条。规定了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密级划分、定密、密级变更和解密制度。第三章“保密制度”共20条,主要规定了九个方面的保密制度。第四章“监督管理”共7条。规定了监督管理的行政主体和标准,监督管理的内容和方法,以及对泄密的处理程序和办法。第五章“法律责任”4条。规定了违反《保密法》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2条。授权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以及规定了法律实施时间。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5月25日以国家保密局第1号令发布。《实施办法》共五章41条。各章内容基本与《保密法》对应,将《保密法》的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并着重作出了若干程序性规定。新《保密法》出台后,国务院将制定“保密法实施条例”。例如:《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新闻出版保密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关于禁止邮寄或非法携运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规定》《对外经济合作提供资料保密暂行规定》各系统的《保密范围》2010年4月29日通过修订的新《保密法》对我国保密工作的基本方针作了明确的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积极防范”,强调的是主动、事先的防范,以防止窃密泄密为出发点,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坚固的综合防范体系。“突出重点”,就是要确保核心秘密的绝对安全。如对绝密级国家秘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核心涉密人员、绝密级信息系统,必须采取更严格的保密管理措施。同时,突出重点不是“只要重点”,对非重点可以放任不管或是放松管理。国家秘密在任何一个地区、部门或环节被泄露,都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影响保密工作的整体效能。在加强重点保密管理的同时,必须坚持全面管理,实施综合防范。“依法管理”,就是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管理国家秘密。将“依法管理”确定为保密工作方针的内容,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保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保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的迫切需要。依法管理,一是有法可依;二是有法必依;三是执法必严;四是违法必究。“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就是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充分遵循信息化条件下信息资源利用和管理的客观规律,建立科学有效的保密管理制度,促进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是为了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信息保密和信息公开是辩证统一的,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公开了,都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依法公开”,一是指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必须公开,不得以保密为由不予公开或者拒绝公开;二是指公开前必须依法进行保密审查,公开事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三是指公开的程序和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最小化原则全程化原则精准化原则自主化原则法制化原则一、我国保密管理体制的形成与发展二、我国保密管理体制的基本构成三、我国保密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党的领导属地管理系统指导依法行政一、领导干部保密职责二、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职权职责三、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职责四、保密干部的工作职责要求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规定,处级以上(含处级)党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的党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1、对身为重点涉密人员的领导干部,必须遵守十条保密守则2、对身为负有保密责任的领导干部(各地区、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以及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必须履行七项工作职责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3.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4.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5.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专人严格保管。6.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7.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8.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9.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10.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1.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由一名领导主持保密委员会的工作;选配保密干部从事日常的保密工作。2.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的保密工作文件和指示,有计划地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3.贯彻执行保密法规,制定实施保密工作计划,组织依法定密工作,健全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加强保密管理,进行督促检查。4.对涉密的通信和办公动化设备负责采取保密技术防范措施。5.对本地区、本部门主办的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重要活动、会议或项目,组织制定保密工作方案,采取保密措施。6.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组织查处泄密事件,表彰保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7.积极支持保密部门依法开展保密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为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做好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规章制定权检查督导权定密纠正权泄密查处权收缴权密级鉴定权处分监督权1、提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保密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建立保密组织机构或指定人员,组织开展保密工作;2、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教培训,加强保密监督检查,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3、为保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保障;4、将保密工作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对成绩优异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5、严肃查处泄密事件,查处保密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6、对下级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向上级组织报告保密工作情况。1.了解我国保密工作的历史和优良传统,明确党和国家对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政策。2.熟悉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保密的条款规定,熟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保密制度。3.熟悉有关国家秘密的基本知识以及划定保密范围,确定国家秘密事项及其密级、保密期限和解密的基本原则、法律程序和工作方法。4.熟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保密工作重点及其失泄密渠道和防范措施。5.具备一定的保密与窃密斗争的基本知识。6.懂得机要、通信、办公自动化、公文、外事、经济、科技、宣传报导等工作中的保密基本知识。7.懂得社会管理、行政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做好纵向和横向交流、协调工作,保持上下和左右工作渠道畅通。8.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能力,能够收集、筛选、分析、综合和运用有关保密工作信息9.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宣传教育、文字表达能力保密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当前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务保密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和中心任务有所变化,保密工作任务也有所不同。保密工作必须与各行各业的业务工作相结合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保密委员会、省市保密委员会会议精神大力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重点部门和领域的保密管理开展年度完成项目评定工作一是研判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意识。二是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全面提升保密管理水平。三是加强领导,落实内科,不断推进系统自身建设。一是以加强系统建设为目标,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二是以加强保密管理为重点,着力夯实保密工作基础。三是以加强依法行政为抓手,着力规范审批监督机制。四是以加强技术防范为突破,着力加大技术硬件建设。五是以加强教育培训为手段,着力提高全民保密观念。1、保密工作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2、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3、领导保密职责宣传教育。4、保密与窃密斗争形势的宣传教育。5、保密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6、保密先进事迹和泄密案例的宣传教育。1、召开会议。2、举办保密知识讲座。3、印发简报、通报。4、音像教育。5、报纸、广播、电视、书刊和计算机网络。6、板报、墙报、橱窗专栏。7、知识竞赛和知识测验。8、举办保密宣传教育展览。9、举办学习班、培训班和理论研讨班。10、组织以保密宣传教育为主题的文艺节目表演。定密管理;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防护和保密管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重大涉密会议和活动的保密管理。•评定内容:机构建设;领导责任制;宣传教育;技术防范;保密检查等方面。•评定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较差。《广东省保密工作年度完成项目评定办法》(粤密【2011】11号)•评定方法:年度项目分为基本项和创新项,每年初制发《××年度完成项目评定表》,明确评定的项目、分值或评分细则。•评定程序:自评、审核、初评、审定。
本文标题:企事业单位保密工作培训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54818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