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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茌平县肖庄4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工程建设单位(盖章):茌平县鑫佳源光伏农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5年5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填报说明《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持有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一、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二、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管渠等应填写起止地点。三、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四、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五、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风向和距厂界距离等。六、环境质量现状——指环境质量现状达到的类别和级别;环境质量标准——指地方规划和功能区要求的环境质量标准;执行排放标准——指与环境质量标准相对应的排放标准;表中填标准号及达到类别或级别。七、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八、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审查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九、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茌平肖庄40MW光伏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工程建设单位茌平县鑫佳源光伏农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程广红联系人程广红通讯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肖庄镇算子李村联系电话15333825597传真邮政编码252100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肖庄镇算子李村立项审批部门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号茌发改字【2015】16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D4415太阳能发电占地面积399600平方米绿化面积200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8029其中: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2%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2015年6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详见表1-3“原辅材料”、表1-4“主要设备”。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消耗量名称消耗量水(吨/年)1699.59燃煤(吨/年)--电(千瓦时/年)3.72万燃气(Nm3/a)--燃油(吨/年)--其它--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流出厂外;清洗组件废水可用于棚内作物浇灌;生活污水经厂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作为厂区内部绿化用水。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本项目变压器、逆变器运行中会产生少量电磁辐射,无放射性同位素设施。2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一、项目概况评价项目为茌平县鑫佳源光伏农业有限公司茌平肖庄40MW光伏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工程,场址位于茌平县肖庄镇算子李村西南。本项目在开放式钢构大棚棚顶建设太阳能发电项目,安装布置65574块305Wp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40台500kW光伏并网逆变器,分20个子方阵安装并配套建设变压器、集电线路、道路、辅助等工程。光伏所发电量经逆变升压后以110KV电压等级接入附近博平110kv变电站母线侧。规划装机容量20MW。项目总投资18029万元,劳动定员16人。光伏组件布置于棚顶,不新增占地;开关站建设配套配电装置、综合厂房等,建筑面积3101.6平方米。光伏电站建成后,年均发电量2346.34万kWh。太阳能属于可再生的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地太阳能资源丰富,大力发展太阳能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不仅可以改善能源结构的不合理,增加新能源在电网中的份额;同时能缓解当地电力供需的紧张情况,对发展当地经济具有深远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经过现场踏勘及调研收集相关资料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态度,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名称:茌平肖庄40MW光伏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工程(2)生产规模:年均产电量2346.34万kWh表1-1产品方案序号工程名称年生产能力1光伏发电2346.34万kWh(3)建设单位:茌平县鑫佳源光伏农业有限公司(4)建设性质:新建(5)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肖庄镇算子李村3(6)项目建筑面积: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12520平方米,一期工程占地面积39600平方米,其中建筑物总建筑面积3101.6平方米,绿化面积为200平方米。项目建筑物包括综合楼、逆变站、升压站、集控楼、配电室、仓储式等。(7)工程内容: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具体内容见表1-2。表1-2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类别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主体工程逆变器站建筑面积为600m2升压站建筑面积为500m2集控楼建筑面积为300m2配电室建筑面积为200m2辅助工程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000m2仓储占地建筑面积为300m2公用工程供水用水由茌平县自来水管网供给,本项目年用水量1699.59t/a供电用电由茌平县供电公司提供,本项目年用电量约3.72万kwh绿化本项目绿化面积为200m2环保工程废气治理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气,没有工艺废气产生。废水治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流出厂外;组件清洗用水用于棚内作物浇灌;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作为厂区内部绿化用水。噪声治理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变压器和逆变器等,源强约60-80dB(A)之间。设备噪声主要采用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固废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电池应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废机油应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理。(8)工程总投资及环保投资:工程总投资36058万元,其中一期工程投资18029万元。(9)劳动制度及定员:本项目建成后只需少量现场运行维护与管理人员,劳动定员为16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包括场长1人、生产维护2人、行政1人);运4行人员12人。运行人员每天24小时工作制度,年运行365天。(10)投产日期:2015年6月(11)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具体情况见表1-3。表1-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序号名称单位消耗量物质形态1太阳能///2水吨/年1699.593电Kwh3.72万(12)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4。表1-4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型号及规范1太阳能电池组件65574305Wp2110KV升压箱变20/3集装箱式成套逆变器20集装箱式2*500kW4110KV集电线路开关柜2KYN-40.55110KV送出线路开关柜2KYN-40.56接地变成套装置1630kVA7SVG成套装置1-2.5~5Mvar8成套图像监控及安防系统1/(13)给排水、供电:1、供电本项目用电项目为开关站内采暖、制冷、通风、照明及逆变机房通风及照明等能源消耗,用电由肖庄镇变电所供电线路接入,年能耗总量为3.72万kWh/a。2、给排水①给水本项目水源为茌平县自来水管网供给,项目用水环节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组件表面清洗用水。本工程劳动定员为16人,用水量以40L/人·d计,则开关站内日用水量约为0.64m3,年用水量为233.6m3/a。组件表面清洗用水强度为5L/片·次,本项目共安装太阳能电池板65574片,则电池板全部擦洗一次用水量为327.87m3,平均约每三个月擦洗一次,年用水量为1311.48m3。不可预见用水为154.508m3,光伏电站运行期年总用水量为1699.59m3。②排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以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86.88m3/a,生活污水经沉淀池简单沉淀处理后用于开关站区内绿化、洒水。5太阳能电池板采用湿布擦洗,不使用清洗剂,清洗废水产生量以用水量的80%计,则清洗废水产生量约1049.18m3/a。由于太阳能电池板安装于大棚棚顶,电池板清洗废水就近用于电池板下方大棚内作物的浇灌。水平衡图如下(单位t/a):自来水1699.59组件擦洗用水棚内作物浇灌生活用水沉淀池沉淀厂区绿化不可预见用水消防用水和喷洒道路用水1311.481049.18262.3233.646.72186.88186.88154.508排水:厂区用水有三项,其中主要的有两个:一是组件擦洗用水;在生产过程中,光伏组件需要定期擦洗,擦洗废水可用于作物灌溉,无生产废水外排。二是生活用水;该生产项目需要处理的主要是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14)项目地理位置、平面布置及周边关系地理位置:本项目拟建场址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肖庄镇算子李村,场址参考地理坐标为标为东径115°54′-116°24′。北纬36°22′-36°45′。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平面布置:本项目建筑物包括办公区,包括逆变器站、升压站、集控楼、配电室、综合楼、仓库;大棚,鱼塘。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3。周边关系:项目所在地北侧为乡村公路;南侧为基本农田;西侧为基本农田,东侧为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状况图详见附图2。三、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产品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五、新能源——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6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本项目符合《“十二五”电力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07]2174号)的要求,属于“十二五”时期鼓励发展的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中的太阳能并网光伏发电项目。(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交通条件十分优越,县内水源、道路、电力、通讯等设施齐全,基础设施十分完善,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从用地性质上分析,项目拟建地为茌平县肖庄镇算子李村村集体土地,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与设施农业用地。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合理。(3)项目建设与省局131号文要求符合情况分析对照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中提出的建设项目“禁批”和“限批”具体规定,该项目不属于区域禁批和限批范围,具体对照情况见表1-5。表1-5建设项目与省环保局131号文符合情况1、企业限批结论①污染物减排指标未完成的;不属于②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不属于③已建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且限期整改未完成的;不属于④已批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未予通过的。不属于2、局部禁批或限批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对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要禁批;不属于②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项目等有风险的项目要禁批;不属于③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之外,对有污染的新上项目要禁批;不属于④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km之内有污水排放的项目要禁批;不属于⑤对不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有较多未批先建项目、有较多不达标排放企业、区域内污水没有有效设施进行治理的园区要实行园区禁批;不属于⑥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局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km之内对在污水排放的项目要实行流域限批。不属于3、区域限批7①连续2年未完成治污减排任务的县(市、区);不属于②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县(市、区);不属于③2008年上半年仍未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县(市、区);不属于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污水处理率达不到60%的县(市、区);不属于⑤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或县(市、区)。不属于综合分析,项目的各项建设条件均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精神。(
本文标题:茌平肖庄40MW光伏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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