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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若干思考张永芳孙营军陈增丰摘要:以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践为基础,分析垃圾分类工作特性、存在的认识误区,探究分类工作的困境以及破解困境的路径等。关键词:垃圾分类;思考;社会性中图分类号:X70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8206(2011)05-0063-022010年,北京、广州等国内很多城市相继再次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各地政府纷纷采取加大投入、扩大试点、积极立法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使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进入新阶段。杭州市垃圾分类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民情民意调查、分类方案设计、分层分级培训、成立专业指导员队伍。目前,杭州市垃圾分类生活小区已达700多个,占杭州市生活小区总数的1/2左右,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1垃圾分类工作特性垃圾分类是一项专业性工程。垃圾分类践行的是生态思维的理念,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过程分类,使不同种类垃圾进入各自的循环通道,最大程度实现垃圾减量、资源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全过程垃圾分类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系统性,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使这项工作功亏一篑。专业性决定了这项工作必须纳入科学化的管理体系,方案设计、方案执行等必须经科学化论证。垃圾分类是一项社会性工程。垃圾分类工作是由政府倡导、社会推动、市民动手完成的,其首要环节是公众的分类投放,公众是主力军。垃圾分类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性。正是由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特殊性,使其不同于以往政府其他行政性工作,不是简单的政府通过购买服务为公众所做的实事工程。这项工作的核心是人的工作,是培育公共环境责任意识的教育工作。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垃圾分类不仅仅是一项环保行动,也是一项提升公民文明素质的行动,更是一项推进社会文明进程的行动,产生社会的意义极其深远。2对垃圾分类存在认识误区2.1国人自发的“垃圾分类”已经很完善,没必要推行垃圾分类不可否认,国人具有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生活垃圾中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经济价值较高的部分基本得到回收。根据杭州市对分类试点小区居民调查结果,95.1%的家庭有出售可回收垃圾行为。但这种自发回收仅限于经济价值较高的部分,对于玻璃瓶、塑料袋等经济价值较低的则不回收,而是混入普通生活垃圾的收运。这种认识误区是因为对垃圾分类的本质认识尚不到位。事实上,推行垃圾分类是为了解决所有种类垃圾的问题,分类不仅有利于资源回收利用,也使无害化处理难度大大降低。2.2垃圾分类首先需要解决分类设施和经费保障问题很多地方政府认为当前推行垃圾分类时机尚不成熟:一是分类体系硬件设施不完善,二是资金投入无保障。事实上垃圾分类最大的问题不是经济问题,也不是技术问题,更不是细节问题。澳大利亚的生活垃圾处置就是单一的堆肥方式,但它的垃圾分类实施很成功。杭州市投入大量的物力、财力,配置垃圾分类设施,从分类投放到分类处置的体系基本建立,但与预期效果尚有一定的差距。垃圾分类最关键是要解决人的问题。对于自觉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市民,即使没有政府免费发放的垃圾桶(袋),仍会实施分类投放;反之,不愿参与垃圾分类的市民,即使有政府免费发放垃圾桶(袋),也不会实施分类投放。3垃圾分类面临的最大困境3.1公众的公共环境责任意识尚不强根据杭州市垃圾分类试点实践经验,垃圾分类工作瓶颈在于公众自觉参与分类投放率不高,对垃圾分类认同率与自觉参与率尚有较大距离,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公共环境责任意识普遍不强。垃圾分类成败取决于每个社会成员参与和配合的程度。虽然当前公众的环境意识有所提高,逐步认识到生活垃圾问题存在的严重性、对生活环境质量表现出强烈的预期;但大部分仅止于环境认知,缺乏生活垃圾处置环境质量的体验,尚没有形成环境价值观,体现为焦虑感、危机感、责任感及道德感等。大部人能在私人空间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但在公共场所就失去保持卫生习惯的自觉性。3.2政府部门对垃圾分类工作存在认识偏差一方面,政府部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长期性认识不足,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急于求成,往往规划三五年实现全覆盖;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往往忽视这项工作的社会性,惯用行政手段,从宣传教育到硬件设施配置再到监督考核等均采用单一的行政力量,一刀切的工作方式,具有较强的行政色彩。对于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式具有效率高、执行快等优势。但事实表明,对于具有较强社会性的垃圾分类工作完全依赖于行政命令是行不通的。如在初期,分类效果不理想是必然,但层层的行政考核迫使基层单位加大保洁人力“二次分拣”,这不仅不能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分类投放,反而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居民依赖于保洁人员的“二次分拣”。4破解垃圾分类工作困境的路径1)全面提升公众的公共环境责任意识。垃圾分类涉及每个人。按照行为科学理论,垃圾分类投放历经3~6个月,将变成人的自觉行为。但这是以民众具有公共环境责任意识为前提的;公共环境责任意识提升需要通过长期的教育,厚积薄发,公众才能逐渐形成社会责任感、环境危机感和社会道德感。台北在实施垃圾分类之初就经历了数年的全民教育,佛教大师—证严法师、历任市长亲自上街宣传,动员和发动市民参与垃圾分类。2)立法强制约束。垃圾分类投放只是举手之劳,不按规定分类将损害公众利益。台北实行强制垃圾分类,落实严管重罚措施,对不按规定进行分类、垃圾乱扔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在实施初期经3个月辅导期,人们的分类投放行为在法制外部约束下日益规范。从国民性和文化基础角度,台北和内地民众具有可比性,因此完善法规体系是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的根本保障。3)有效的经济激励。政府采用有效的经济激励手段,激发民众自发参与分类投放,同时对正确分类的个人予以物质上的激励。台北实行“谁污染谁付费、分类好少付费”,实施垃圾费随袋征收政策后,对厨余垃圾和可回收物不用专用袋、不收费。正确分类后,不仅个人可获得经济上的利益,城市和全社会也获得更大利益。4)政府行政合力推动。充分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和政府主导作用,协调各级政府部门,整合各级行政资源,形成政府推动合力,实现政府行政强而有力的保障。这样可抵制垃圾分类工作反复性、阶段性及“弹簧效应”的出现,从而使这项工作稳步有效推进。5结束语国内1/3城市正面临“垃圾围城”等困境,垃圾分类是解决当前垃圾问题的惟一途径。日本、瑞典等经济发达国家历经二三十年不懈努力才取得如今的成功。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社会性工作,国内垃圾分类工作刚刚起步,在日后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中将面临更多挑战。文章来源:《环境卫生工程》2011年05期
本文标题: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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