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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科学发展观与城市政府职能转变一、科学发展观基本内涵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一)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发展要以人为本,人是第一位的,离开人的需要谈发展是没有意义的。(2)树立全面、协调的发展观。所谓“全面、协调”,就是要着眼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要互相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3)发展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发展,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既满足当前的需要,又不危害未来发展的需要,就是改变人与自然相对立的传统发展观,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自然的协调发展。(4)发展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协调的发展。物质文明是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物质基础;政治文明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政治保证、法律保障;精神文明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思想保证。(5)强调统筹发展。统筹城乡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促进城乡化进程;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内国际的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本质“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实际上就明确了为什么发展的问题。“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而“可持续发展”是新发展观的重要组成内涵。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际上解决了怎样发展的问题。“五个协调”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具体化,实际上解决了发展什么的问题。科学发展观站在时代的高度,深刻总结国内外在发展问题上的经验教训,科学分析我国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回答了为什么发展、怎样发展、发展什么等重大问题,这就进一步丰富发展了在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以及发展战略。二、我国城市政府职能存在的主要问题城市政府职能是指根据一个国家和社会的需求,政府在国家和社会管理中应当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其实质是指政府的权利范围和职责范围;或者说,政府职能就是在一个国家中,政府应该要管什么样的事情或不要管什么样事情的界限。建国60年,我国城市政府职能经历了从“全能政府”、“全责政府”到逐步放开政府对经济的直接控制,释放经济发展活力,再到“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样一个不断探索和创新的过程,城市政府职能也正在向着科学化、合理化的方向迈进。但是,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思想观念的束缚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制约,政府职能定位明显滞后,政府管理职能并未得到根本的转变。对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现实情况来看,政府管理中存在着很多弊端,比较突出地反映在政府职能的设定与履行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越位”、“错位”和“缺位”的现象。“越位”主要表现在有些政府部门突破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企业和社会之间应有的边界,承担了若干管不了和管不好的职能。比如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企业的兼并重组,地方政府和企业一起争上市,争投资项目等。“错位”表现为不同层次和同一层次的政府部门之间存在着职能重复设置,交叉重叠以及财权与事权不统一等等。“缺位”则表现为政府在应该负有责任的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没有或没有很好地担负起应有的责任,结果使得问题食品频频被曝光、假冒伪劣的现象不断发生,甚至生态恶化的态势也难以遏止,弱势群体和少数群体得不到应有的关怀等。“三位现象”的存在,一方面影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另一方面也弱化了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只有通过合理的职能定位,使越位的回归原位,错位的纠正过来,缺位的加入进去,才能有效地发挥城市政府的应有职能,才能将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三、转变城市政府职能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明确职能定位是城市政府职能转变的前提现代社会经济运行有三个基本环节:一是企业,二是市场,三是政府。在这三者关系中,政府管理经济角色体现在既是制度的供给者,又是经济增长的推动者;既是社会经济的管理者,又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企业和公众需求服务是城市政府最重要的职责。概括地讲,城市政府职能要从“全知全能”转变为“有限责任”,从人治管理转变为依法行政,从“传统部门利益型”政府转变为“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履行其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二)发展经济是城市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要求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是一个城市存在与发展的生命线,政府职能转变的动力也为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提供了条件。在过去的政府管理工作中,过多地采取命令式和集权式的方式,注重用行政命令来管理企业和社会。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弱化微观管理职能,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把权力交给市场和企业。(三)体制创新是城市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建国以来,多达五次的全国性政府机构改革的实践说明,政府职能转变只能靠体制创新和建立新机制来实现。广东、浙江、江苏等沿海发达地区在这方面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四)深化改革是城市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动力改革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放生产力的活力和源泉。在新的世界形势下,如果政府机构依然是按照计划经济的构架运行,权力集中、机构膨胀、人浮于事、低效运行必将阻碍生产力发展。因此,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必须深化政府改革。一是精简政府构架,建立新型的行政管理体制。合理分解权力,实行权力的有效制约,使决策民主、科学,执行公正透明,监督有效、有力。二是实行政务公开,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三是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构建全新的公有资产管理运行体系。四是改革审批制度,优化投资环境。五是通过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同时,还要提高公务员素质。高素质的政府需要有高素质的队伍。公务员是行政管理的主体,政令实施的执行人,政府权威的塑造者,政府的效率取决于良好的体制和公务员的素质。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是坚持以人为本,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造福人民群众,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最终目标是实现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求得人的全面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政府必须将现行的主要职能由“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调整转变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或者调整转变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和经济调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定位政府职能,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个首要目标,更新理念,科学定位,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文标题:试论科学发展观与城市政府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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