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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风险评估一、致癌物的风险评价模型致癌物的风险评价公式:R=CDI×SF(1)公式中:R为致癌物的终生致癌风险度;CDI为长期的日摄入量;SF系致癌斜率因子。多个致癌物质导致的致癌风险应为多个污染物的可能暴露途径所产生的致癌风险之和。对于致癌物,普遍标准认为,当致癌风险在1×10-6<R<1×10-4时是可以接受的,R<1×10-6的风险可以忽略不计;当R>1×10-4时是不可接受的致癌风险,必须采取降低风险的相关措施。在各种摄入途径中,经过口摄入的风险:Roral=(CDIoral-soil+CDIoral-water+CDIoarl-food)×SF皮肤接触途径的风险:Rdermal=(CDIoral-soil+CDIoral-water)×SF多种暴露途径总的致癌风险:Rtotal=Roral+Rdermal二、致癌物风险参数根据美国EPA公开信息,具有致癌风险的主要是重金属砷、六价铬、铍和镉等重金属离子。重金属砷的多种途径的暴露均具有致癌效应,六价铬、铍、镉三种重金属可通过呼吸途径致癌。各重金属致癌斜率因子见下表:表1致癌斜率因子(SF)三、经口摄入重金属的风险根据致癌物风险评估公式,即使在清洁土壤区域,Pb、Cd、Cr、As元素的总致癌风险度可达到4.49×10-3~4.64×10-3,大大高于10-4的水平,属不可接受的致癌风险,而其中的风险又几乎全部来自土壤Cr的摄入。不同污染区内均存在不可接受的风险,但风险变化不大。虽然土壤Cr与矿业活动关系不大,但区域性较高的Cr含量的致癌风险仍较严重。图2经口摄入重金属的风险四、经皮肤接触土壤的人体健康风险经皮肤接触土壤的人体健康风险指数为0.34~3.97,其非致癌风险指数随土壤污染程度增加而增大,但仅在中度及重度土壤污染内存在非致癌风险。人体经皮肤接触土壤重金属的致癌风险合计为4.30×10-3~4.50×10-3,即每万人中就有43~45人存在致癌的风险,属无法接受的高致癌风险,且致癌风险全部来Cr元素。表3皮肤接触重金属的致癌风险五、土壤重金属的人体健康风险综上可知,人体经口摄入及皮肤接触土壤重金属导致的非致癌风险主要发生在土壤轻度以上的污染区内,其指数为1.21~6.35,为不可接受的风险,其风险随土壤重金属综合污染程度加重而加剧,而且重度污染区内存在严重的非致癌风险。整个土壤污染区域内均存在着致癌风险,其风险度合计为6.74×10-3~9.14×10-3,属不可接受风险。土壤经皮肤接触与经口摄入的致癌风险贡献率基本相等。参考文献:[1]徐友宁,张江华,柯海玲,陈华清,乔冈,刘瑞平,史宇飞.某金矿区农田重金属污染的人体健康风险[J].地质通报.2014(08):1239-1252.[2]曲常胜.重金属污染的健康风险评估和调控研究——以华东某铅锌矿区为例[D].南京大学:2011.[3]徐东寅.金矿区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与人体健康风险研究[D].长安大学:2011.
本文标题:致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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