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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工作会议讲话稿按照xx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1月18日晚,州政府第30次政府常务会议,对全州“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工作提出了要求。根据常务会议的安排,今天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再推进。1月10日,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工作会议,省农业农村厅、省国土资源厅2位领导汇报了前期全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副省长王显刚、陈舜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精神天德局长已经作了传达,书面传达提纲也已印发给了大家,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握精神实质,抓好贯彻落实。为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秦岭事件教训,不折不扣抓好我州“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打赢“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攻坚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治任务。我讲3个方面的问题和要求。一、全州“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自去年9月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我州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大棚房”清理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了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州、县(市)两级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工作,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州农业局、国土局多次组织全州专项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下发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扎实开展了“大棚房”问题排查清理和专项整治。11月20日,家宝副州长在全州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针对我州“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又再一次作了安排部署。我州按照“逢区必核、逢园必查、逢棚必进、彻底排查”和“统计口径统一、定性方法统一、台账资料统一、数据质量统一”的标准要求,先后2次统一组织各县(市)农业、国土和乡镇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对全州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棚类设施进行了拉网式排查,进一步完善了档案资料,建立了台账,按时按要求统计上报了各种类型种植大棚的建设、用地和管理情况。通过多次排查清理,截至2018年12月28日,全州统计上报各类大棚设施共计1292个12520.23亩,其中:塑料大棚1226个11652亩;日光温室3个35.6亩;连栋温室7个143.6亩;其他类型56个689.02亩。未发现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在农业大棚房内占用耕地来建设商品住宅和别墅,或农业大棚、看护房超标用于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等违法违规建设情况。在省对我州的2次实地检查中也未发现有“大棚房”问题存在。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8日,国家自然资源督查成都局,对xx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了复核督察。期间,我州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全力配合,对成都局下发的卫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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