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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1总则1.0.1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工程。1.0.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1.0.4公路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1.0.5公路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因素或状态。2.0.2危险源辨识发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2.0.3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2.0.4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组成。2.0.5风险评估对工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和防控措施。2.0.6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2.0.7特殊作业人员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2.0.8危险性较大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工程。2.0.9警戒区作业现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区域。3基本规定3.0.1公路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相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2公路工程施工应进行现场调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附录A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见附录B),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附录A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序号类别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需专家论证、审查1基坑开挖、开挖、支护、降水工程。┃1.开挖深度不小于3m的基坑(槽)2.深度小于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工程1.深度不小于5m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支护、降水。2.开挖深度虽小于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滑坡处理和填、挖方路工程1.滑坡处理。2.边坡高度大于20m的路堤或地面斜坡坡率陡于1:2.5的路堤,或不良地质地段、特殊岩土地段的路堤。3.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20m、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30m.或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的挖方边坡1.中型及以上滑坡体处理2.边坡高度大于20m的路堤或地面斜坡坡率陡于1:2.5的路堤,且处于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特殊岩土地段的路堤。3.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20m、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30m且处于不良地质地特殊岩土地段的挖方边段的挖方边拔3基础工程1.桩基础。2.挡土墙基础。3,沉井等深水基础1.深度不小于15m的人工挖孔桩或开挖深度不超过15m,但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人工挖孔桩工程。2.平均高度不小于6m且面积不小于1200m2的砌体挡土墙的基础。3.水深不小于20m的各类深水基础.4大型临时工程1.围堰工程。2.各类工具式棱板工程3.支架高度不小于5m;跨度小于10m.施工总荷载不小于10klVm2;集中线荷载不小于15kN/m。4.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5.挂篮。6.便桥、临时码头。7.水上作业平台1.水深不小于10m的围堰工程。2.高度不小于40m墩柱、高度不小于lOOm索塔的滑模、爬模、翻模工程。3.支架高度。小于8m;跨度不小于18m,施总荷载不小于15kN/m2;集中线荷载不小于不20Kn/m。4.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5.猫道、移动模架5桥涵工程1.桥梁工程中的粱、拱、柱等构件施工。2.打桩船作业。3.施工船作业。4.边通航边施工作业。.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等。6.顶进工程。7.上跨或下穿既有公路、铁路、管线施工1.长度不小于40m的预制梁的运输与安装,钢箱梁吊装。2.跨度不小于150m的钢管拱安装施工。3.高度不小于40m的墩柱、高度不小于100m的索塔等的施工。4.离岸无掩护条件下的桩基施工。5.开敞式水域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与吊装作业。6.在三级及以上通航等级的航道上进行的水上水下施工7.转体施工6隧道工程1.不良地质隧道。2.特殊地质隧道。3.浅埋、偏压及邻近建筑物等特殊环境条件隧道。4.IV级及以上软弱围岩地段的大跨度隧道。5.小净距隧道。6.瓦斯隧道1.隧道穿越岩溶发育区、高风险断层、沙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V级围岩连续长度占总隧道长度lO%以上且连续长度超过100m:VI级围岩的隧道工程。2.软岩地区的高地应力区、膨胀岩、黄土、冻土等地段3.埋深小于l倍跨度的浅埋地段;可能产生坍塌或滑坡的偏压地段;隧道上部存在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地段;隧道下穿水库或河沟地段。4.1V级及以上软弱围岩地段跨度不小于18m的特大跨度隧道。5.连拱隧道;中夹岩柱小于l倍隧道开挖跨┃度的小净距隧道;长度大于100m的偏压棚洞。6.高瓦斯或瓦斯突出隧道。7.水下隧道7起重吊装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吊重量在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8拆除、爆破工程1.桥梁、隧道拆除工程。2.爆破工程1.大桥及以上桥梁拆除工程。2.一级及以上公路隧道拆除工程。3.C级及以上爆破工程、水下爆破工程附录B专施工方案主要内容B.0.1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工程基本情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劳动力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7计算书及3.0.3公路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应按要求对桥梁隧道、高边坡路基等工程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内容见附录C),现场应监控。附录C风险评估报告的内容C.0.1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编制依据1)项目风险管理方针及策略。2)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规定。3)项目设计和施工方面的文件。4)项目各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详细设计等)审查意见。5)设计阶段风险评估成果。2工程概况3评估过程和评估方法4评估内容1)总体风险评估。2)专项风险评估,包括风险源普查、辨识、分析以及重大风险源的估测。5对策措施及建议6评估结论1)重大风险源风险等级汇总。2)Ⅲ级和Ⅳ级风险存在的部位、方式等情况。3)分析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3.0.4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特殊作业人员(见附录D)应按相关规定经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附录D特殊作业人员范围D.0.1特殊作业人员应包括下列人员:1电工。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3架子工。4起重信号司索工。5起重机械司机。6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7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8锅炉司炉。9压力容器操作人员。10电梯司机1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司机。12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13从事爆破工作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14瓦斯监测员。15工程船舶船员。16潜水员。17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作业人员。3.0.5公路工程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安全技术要求、风险状况、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安全生产承担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公路水运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依法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本条所称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是指公路水运工程每项工程实施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的制度。3.0.6公路工程施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1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2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3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3.0.7公路工程施工应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并定期更换。从业人员在施工作业区域内,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3.0.8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应按规定配备满足要求且有效的消防设施和器材。3.0.9公路工程施工应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应急物资,并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3.0.10公路工程施工前,应全面检查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施工条件应符合安全要求。用于施工临时设施受力构件的周转材料使用前应进行材质检验。3.0.11公路工程施工使用的特种设备(见附录E)应按相关规定取得生产许可,应经检验合格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附录E特种设备名录E.0.1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主要包括下列设备:1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4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5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6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仅在工厂厂区、施工场地等特定区域使用的叉车、搬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