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 环保局第一季度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
环保局第一季度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根据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和xxXX年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及《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XX年春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精神,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和春季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防范发生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现将我局今年第一季度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1、提高认识,迅速传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于1月4日和1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县XX年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文件精神,布置春节两会期间和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使干部职工提高了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成立了以xx局长为组长的xxx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各项工作。3、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按照环保部门的职责,制订了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明确和落实了各股、队、站检查工作的任务、范围、重点、要求和检查时间次数,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4、签订责任书。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落实局各股、队、站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我局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按照县政府与环保局签订的XX年安全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各股、队、站与环保局签订了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按照责任书要求各股、队、站长(负责人)向局交纳安全生产工作履职风险抵押金各200元。二、狠抓落实,措施得力1、安全大检查基本情况。我局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1月26日至28日)和第一季度大检查行动(3月8日至15日),先后对使用放射源和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及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xxx人造板有限公司、xxx建材有限公司、xxx水泥厂、xxx医院、xx造纸厂、xxx农药厂等11家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排污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对容城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县人民医院等县城4家医院、县城机动车修理、洗车业等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处置情况、以及本局执法人员到建筑施工场地监督检查配戴安全头盔情况、本局使用的机动车辆、电器设备、电线、开关、建筑物内外墙饰物的安全情况也进行了检查。共出动检查36人次,检查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各股、队、站提交检查总结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检查,重点检查的11家企事业,除个别企业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违法排污外,大部份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其中6家使用放射源的企事业,放射源辐射防护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放射源安放在正常位置,闲置的放射源保管措施比较严密,未发现异常情况。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未发现泄漏现象。非重点检查的企事业,大部份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2、其他有关安全检查的工作。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为防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事故,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审批、验收建设项目,对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求业主征得安监部门同意,对竣工验收环保不合格的建设项目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未办环评报批手续擅自动工建设的,特别是对存在安全隐患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项目依法进行处理。二是积极配合县国土、安监等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我局出动30人次配合县国土、安监等有关部门对非法采矿、危险化学品等的安全综合执法行动。三、主要存在问题XX年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位xxx的xxx造纸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违法恢复化学制浆车间生产。该厂属于《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件中,明令取缔关停的年产5000吨以下化学制浆造纸厂。1996年9月,县政府xxx号文件已取缔关停该厂化学制浆车间。XX年5月,该厂擅自将XX年6月被县政府组织的执法队强制关闭化学制浆车间时,已切割的两个蒸球(每个容量为14m3,割穿口径约50cm)重新焊接、安装后,并于XX年11月违法恢复化学制浆车间生产,将木片、烧碱加入经修补的蒸球蒸煮,进行化学制浆,制浆产生的黑液除部份回收利用外,大部份黑液和打浆、抄纸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绣江,对绣江水体造成明显的污染。xxx造纸厂违法恢复化学制浆车间生产,存在以下问题:1、化学制浆车间生产时,排放含烧碱的黑液对绣江水体污染严重,在枯水季节,绣江流量较小的情况下,可能造成绣江下游发生死鱼污染事故。2、由于蒸球属压力容器,xxx造纸厂擅自使用经修补的蒸球进行化学制浆,存在安全隐患。四、处理情况我局已对xx造纸厂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如下处理:1、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和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于1月27日现场责成xx造纸厂立即自行关闭化学制浆车间生产,停止使用蒸球制浆。2、1月28日,我局研究决定,对违法恢复化学制浆车间生产的容县昌隆造纸厂进行立案查处。五、建议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维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尊严,防范环境污染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特提出以下两点建议:1、建议县政府下文责令xxxx纸厂停止化学制浆车间生产,限期拆除产生污染的蒸球。2、建议县政府组织安监、技监等部门查处xxx造纸厂擅自恢复使用有压力的蒸球的违法行为。
本文标题:环保局第一季度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62928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