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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我们肖家乡位于会同县北部,是一个典型的林区乡。全乡辖9个村,94个组,2504户,9480人。全乡土地总面积13.9万亩,其中林地面积11.1万亩,楠竹面积7.5万亩。全乡森林蓄积量21万立方米,楠竹蓄积1100万根,森林覆盖率达78.5%。境内有著名的“十里竹海”和原国家林业部长徐有芳命名的“竹王”。去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林业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主要做法(一)坚持政府主导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形成抓林改工作的强大合力。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林改工作,及时成立了乡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分管林业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林业、国土、财政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乡林业站),具体负责林改工作的开展。乡党委、政府坚持把林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定期部署。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和联村人员包村负责制和风险抵押金制度,切实增强广大干部抓林改工作的责任感。按照要求,各村均成立了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书、村主任亲自抓、负总责,村、支两委成员具体抓,各组组长、党员、村老干部配合抓,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乡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了林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任务,严格考核,奖罚兑现。(二)坚持政策宣传与办点示范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林农投入林改的积极性。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发动,赢得了广大林农的理解和支持。一是召开会议动员。乡里及时组织召开了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分管林业领导和站所负责人参加的大规模林改动员会,切实统一了广大干部的思想。同时,乡里举办了林改技术骨干培训班2期,参训人员达50余人次。各村也先后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层层进行宣传发动,形成了铺天盖地的宣传之势。二是利用媒介宣传。全乡共悬挂横幅25条,张贴标语810条,出动宣传车22台次,办黑板报42期,发放《致全县林农的一封信》、《林改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通过宣传,广大林农吃透了政策,消除了疑虑,从而自觉地支持和拥护林改工作。三是开展试点引导。为认真摸索林改经验,我们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选择交通较为便利、山林较为集中、群众基础较好的肖家村作为全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村,率先启动改革,形成了可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流程,为全乡林改工作的全面推开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业务保障,确保了全乡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三)坚持严格程序与尊重民意相结合,积极稳妥地推进林改工作。一是精心制订方案。根据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订了《肖家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各村根据全乡林改方案,结合各村实际,也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表决后,再经乡人民政府审批实施。其中,对于责任山收取承包费问题,按照每亩每年2元或3元的标准,由群众自主决定;对于集体山林经营方式问题,严格遵照群众意愿,宜统则统,宜分则分,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二是成立组织机构。按照林农自愿入会,坚持平等互利、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村都成立了林业理事会,由林农直接选举理事会成员及正副理事长,制定林业理事会章程,签订村规民约,扎实开展工作。三是狠抓踏界勘测。严格坚持“三不准、三到场、两公示”制度:“三不准”,即不准打乱重来、不准暗箱操作、不准违反林改政策进行票决;“三到场”,即山主双方到场、技术人员到场、乡村组干部到场;“两公示”,即内业资料输出后分村组先公示一次,根据群众意见修改后再公示一次。为加快踏界勘测进程,我们在技术员进驻之前,要求各村按照“两个在先”(即踏界在先、调处山林纠纷在先)的原则,认真做好前期基础性工作,以便技术人员进村后,顺利开展勾图测绘。四是抓好内业资料汇总。踏界勘测工作完成后,我们立即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狠抓内业资料汇总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辛努力,终于圆满完成了任务。(四)坚持内部调配与外地引进相结合,努力充实林改工作力量。一是党政领导亲自抓。在踏界勘测过程中,党政领导按照联村安排,对各村的林改工作负总责。特别是在技术人员勾图、勘测过程中,党政领导都亲自陪同,吃住在村上,帮助协调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二是林业站人员专门抓。林改工作开展以来,林业站全体同志放弃休息日,始终坚守岗位,扎实工作,不分昼夜地加班加点,确保了我乡林改工作的如期完成。三是村组干部配合抓。各村坚持把林改工作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来抓,安排3-4名村支两委干部,以及若干老干部、老党员代表,组成现场踏界组和纠纷调处组,全力抓好山林踏界勘测工作。四是站所人员协助抓。在山林踏界勘测阶段,站所联村人员坚持深入村组,配合技术人员开展勾图、测绘工作。进入内业资料汇总阶段后,由一名副乡长负责,从乡综治办、农技站、学校等单位抽调8名懂电脑操作的同志,与本职工作脱钩,在林业站专门从事内业资料汇总工作。五是聘请技术人员帮助抓。利用各种关系,从邵阳市林勘院和洞口县林业局聘请了5名高职称、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使全乡的外业勘测技术人员达到10名。他们早出晚归,延长工作时间,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五)坚持依法调处与严厉打击相结合,切实维护林区秩序稳定。我乡是一个以楠竹为主的林区乡,楠竹一直是林农重要的收入来源,广大林农对楠竹十分珍惜。在山林踏界勘测时,广大群众可谓寸土必争、当仁不让。加上1982年实行“林业三定”时,由于工作过于粗放,致使这次林改过程中,暴露出大量的山林纠纷,严重地影响到工作开展。对此,各村都成立山林纠纷调处组,由3-5人组成,负责本村的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坚持逐级负责、分级调处的原则,充分依靠群众,强化调查取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林权纠纷,切实做到林权纠纷“户与户之间不出组,组与组之间不出村,村与村之间不出乡。同时,对于林改过程中出现的乱砍滥伐行为,发生一起,从严查处一起,确保了全乡林区秩序稳定。二、初步成效一是明晰了山林产权,增强了林农信心。实行林改前,广大林农担心政策多变、权益无保障,对发展林业信心不足。实行林改后,进一步明晰了产权,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落实到农户或集体,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通过政府换发林权证,用法律的形式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让群众吃下了“定心丸”,能够放心、放手、放胆发展林业产业。二是减少了山林纠纷,维护了林区稳定。实行林改前,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主多山”、“一山多主”,界线不清、权益不明,存在着大量的山林纠纷,潜伏着大量的不稳定的因素。每年因山林纠纷问题而诱发的治安甚至刑事案件,均不同程序存在,严重地影响着林区稳定。实行林改期间,乡、村、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成功调处、解决山林纠纷165起,使许多多年悬而未解的遗留问题迎刃而解,有力地促进了林区和谐稳定。三是加强了林政管理,保护了森林资源。实行林改以后,由于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广大林农资源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已成为自觉行动。同时,村林业理事会进一步健全了村规民约,成立了护林联防队,定期在林区巡查,使盗伐、滥伐林木现象大幅减少,极大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四是促进了山地开发,增加了林农收入。实行林改以后,广大林农投入山地开发的热情高涨。去冬今春,全乡共完成造林面积1500亩,是上年的2倍。同时,为发挥我乡楠竹资源丰富的优势,深化楠竹低改,应各村的强烈要求,去年年底,乡党委、政府组织各村书记、村主任赴益阳桃江等地考察学习楠竹开发经验,并借鉴“江浙模式”,创办了一块200亩的高标准笋竹两用林示范基地,预计亩产值由现在的每年150元达到XX元左右,林农收入将实现大幅增加。今年,我乡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保质保量完成楠竹低改5000亩。五是规范了林地流转,扩大了社会投资。实行林改以前,我乡以林业部门组织林农造林为主,造林方式单一,融资渠道狭窄。实行林改以后,林农可以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山林,降低了经营风险,盘活了森林资源配置,极大地激发了社会各界投资林业的积极性,社会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真正实现了部门办林业向全社会办林业的转变。如去冬今春,洪江市黔城镇邓某等5人投资30余万元,在我乡划皮村营造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1000亩。三、存在问题一是楠竹低改融资难。楠竹是我乡的重要支柱产业,实施楠竹低改是实现富民强乡的必然选择。为切实抓好楠竹低改,乡党委、政府作出了“一年搞试点、二年办样板、三年抓推广、五年见成效”的发展规划,积极动员广大群众投工投劳,在全乡上下掀起了楠竹开发的热潮。但是,由于楠竹开发投资大,而林农的自身能力有限,严重影响到楠竹低改的进程。因此,恳切希望上级将我县、我乡列入全省楠竹开发重点县,在项目、资金上予以大力扶持。二是山林资产抵押难。实行林改后,为筹集资金,加快林业发展,一些群众希望能以山林资产作抵押,到银行借款投入山地开发。但是,银行由于自身利益考虑,目前还没有开通林木抵押借款业务,极大地影响到我乡山地开发进程。因此,希望银信部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增强服务“三农”意识,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创新体制机制,在林木抵押贷款上积极探索。三是村级林业理事会运转难。由于诸多原因,我乡绝大多数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是名副其实的“空壳村”,村支“两委”靠上级拨付的转移支付资金艰难运转。实行林改成立林业理事会后,其履行职能需要一定的资金开支,否则无法运转。因此,希望上级在拨付转移支付过程中,增加村级林业理事会的预算部分,真正使村级林业理事会良性发展,为发展林业发挥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各项配套
本文标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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