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 劳动保障局工作情况汇报
劳动保障局工作情况汇报1999年,乌鲁木齐市被列为全国100家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城市。XX年又被自治区确定为“新三化”建设重点城市。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劳动和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的领导下,按照劳动保障部及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的安排和部署,以建设为基础,以服务为宗旨,以管理为手段,大力加强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建设。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全面推行“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我市将重点从失业人员登记和免费就业服务制度、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制度、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和培训制度、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制度上不断地完善。这些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将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得到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使就业转失业人员得到再就业培训服务,使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得到个性化就业服务和既时公益性援助。再促进就业中具有重大的作用。现将我市的做法作如下汇报:一、领导重视,组织协调。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把“新三化”建设当作为民办实事的一件大事亲自抓、亲自过问、协调部署、建立领导机构,确立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完善网络建设。按照中发[XX]12号文件有关“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的要求,把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作为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二、建立和完善就业服务制度,形成促进就业长效机制。(一)完善失业人员登记和免费就业服务制度。完善失业人员登记的免费就业服务制度,将有就业要求的失业人员全部纳入登记范围,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社区平台,与失业保险有机衔接的工作流程。同时,对登记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对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保证登记失业人员享受服务的权利。我们还将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二)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制度。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按照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要求和生活状况分类,根据不同类别,实行专人帮扶,制定专门就业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援助,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确定再就业援助任务,设立公共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提供即时公益性岗位援助,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使就业援助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使各项帮扶措施更具有人性化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三)建立和完善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和培训制度。构建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立集市场需求的采集,市场信息发布,形成培训机构运作和培训成果购买于一体的就业培训新体系,不断地探索建立鼓励社会各类就业服务和培训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服务和培训相结合,逐步形成政府购买就业服务和培训成果的机制,完善职业介绍补贴和再就业培训补贴政策。(四)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制度。我市对公共就业服务实行统筹管理,达到“六统一”,统一制定公共就业服务计划;统一设立公共就业服务项目;统一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统一确定专项经费使用办法;统一评估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统一规范就业服务机构名称、职责、和性质;使我市的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得到相同的服务。三、落实扶持政策,拓宽就业范围。乌鲁木齐市作为新疆首府,人口密集,驻区单位、企业众多,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在全市失业人员中占比重很大,他们技能单一,文化水平较低,年龄普遍偏大。近年来,乌鲁木齐市不断完善就业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就业再就业责任,将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和解决城镇困难群体,就业作为具体工作目标,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整体规划。为全市就业帮扶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和政策支持。(一)做好摸底调查工作,为开发就业岗位打下良好基础。做好劳动保障就业服务工作,没有下岗失业等困难就业详尽准确的数据信息资料,就无法开展就业扶持工作。1、确立调查对象。XX年6月,我市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城镇居民就业状况普查。我们先从天山区、沙依巴克区进行试点,确立调查对象,改变过去等待就业困难人员找上门为主动上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服务态度,对“4050”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逐一摸底调查,掌握第一资料。2、建立管理台帐。通过调查摸底,我们对全市各类失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初步掌握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大龄失业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劳动力资源库,并一一建立了管理台帐。3、做到心中有数。扩大就业,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党和政府如何进一步落实十六大精神,带领人民致富奔小康,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它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为此,市政府提出了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做到了“四清四到位”的心中有数,即:下岗原因清,家庭情况清,就业要求清,安置去向清;走访到位、关心到位、指导到位、安置到位。通过政府购买岗位方式,对特困人员实施托底安置。(二)落实扶持政策,拓宽就业范围。1、积极落实扶持政策。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中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新党发[XX]29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企业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岗位补贴办法》(暂行)的规定,近年来,我市始终把促进困难群体就业服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扶持,加以引导,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乌鲁木齐市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交通协勤人员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等下发了几个配套文件。同时,制定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补助办法〉的通知》(乌政发[XX]85号)文件,也是充分反映了我市解决全市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具体体现。2、拓宽就业范围。乌鲁木齐市党委、政府本着以人为本服务的理念,以解决困难群体为主导,通过政府购买岗位来解决特困人员的就业难的问题,拓宽了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将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男30岁以上,女25岁以上)且已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求职登记,一年内介绍三次,非本人原因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又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因病或肢体残缺又未达到完成丧失劳动能力等级的失业人员纳入到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XX年,根据新党发(XX)16号文件精神,乌鲁木齐市又将复转军人、失业一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两劳释放人员,随军家属,城镇低保人员也纳入到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有效地发挥了公益性岗位安置特困就业困难人员在整个再就业工作中的带动作用。(三)搭建社区平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困,我们只有把社区就业再就业这项“民心工程”抓实了,社区群众才能安居乐业。近年来,在抓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始终以“形成合力,力求务实”,着力创新为突破口,以“怀百性之心,谋民生之利”为归宿点,使社区这项“民心工程”亮点频闪,精彩纷呈,积极搭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1、在完善市场服务功能中,从单一的为下岗失业人员职业介绍服务向多层次,多元化的就业服务转变。建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实行上门服务,即时服务,承诺服务和“一站式”服务在内的12项标准统一的公共服务项目,提供专门帮扶,并充分发挥了街道社区工作平台的作用,为其再就业提供便利才是解决特困群体就业的有效手段。2、从社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保障向积极的就业保障转变,形成专业化服务队伍,建立过渡性就业工程,按照救济与就业,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原则。为此,我市把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工作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公益性岗位采取微机化,网络化管理。目前,我市为10个区(县)、54个街道、406个社区、14个乡镇配备了计算机配备,在社区建立了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将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就业特困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分布情况进行了微机管理,实行动态跟踪,使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真正成为就业困难人员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服务人。(四)采取多层次、多角度开发就业岗位。就业困难群体尤其是“4050”人员,“上有老,下有小,退休尚早,再就业已老”是他们的真实写照。近年来,我市结合就业困难人员技能及文化层次不同这一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发了社区保洁员、劳动保障协管员、治安联防和交通协管员,即可解决满足不同层次的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求等十几种社会服务性岗位,得到了社会的效应。同时,也有效地解决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使我市就业压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成为我市解决就业问题的一道“减压阀”。截止目前,我市共开发公益性岗位9011个。四、规范管理,促进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健康发展。(一)建立岗位巡查制度。由于公益性岗位是政府购买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帮扶的岗位,是实施托底安置,缓解阶段性的就业压力的一项新举措。近年来,我市在工作中进行了有益探索,不断地总结,在全市建立岗位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各类公益性岗位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工作动态,逐步摸索建立了政府监督,劳务派遣组织托管,财政给予出资,相关
本文标题:劳动保障局工作情况汇报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63623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