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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地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工作,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的税收形势,安排部署2015年任务。围绕会议主题,我代表省局党组讲三个问题。一、攻坚克难,锐意进取,2014年全省地税工作取得新成绩刚刚过去的2014年,是地税工作面临严峻考验的一年,也是持续推进地税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步的一年。面对超出预期的多重困难和挑战,我们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总局的工作部署,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积极作为、奋力拼搏,按照改革部署落实年、作风建设整顿年、征管质量提升年和学习能力提高年的总要求,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稳步推进各项税收改革,坚持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风险管控,创新征管机制,推进管理效率、服务质量、执法水平、队伍素质和部门形象的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服务发展大局展现新作为。坚持“目标任务不动摇,征收管理不懈怠,依法征收不折腾,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税收收入基本原则,深入开展经济税收分析,掌握税源分布和变化情况,着力在强化征管上做文章,在堵塞漏洞上下功夫,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地税收入保持平稳增长,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数次调增后的各项收入任务。全年组织税费收入268.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78.2亿元,增长16.9%,完成计划的100.68%;社保费收入73.51亿元,增长10.85%;其他规费收入16.89亿元。与此同时,我们积极跟进我省“三区”建设发展战略,研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增强政策运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减免各项税收20.10亿元,惠及9万户纳税人,有力支持了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大局。强化税务稽查,集中力量对一些税收秩序比较混乱、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的地区与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坚决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共检查纳税人206户,查补税收4.05亿元,有效地维护了公平正义的税收秩序。(二)税收改革实现新突破。按照“以改革规范税收,以改革提升质效”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国家和省上的各项改革部署。根据营改增工作要求,开展信息采集核实、确定纳税人户数、清缴欠税工作,确保铁路运输、邮政通信行业、电信服务业营改增各环节有序衔接,共向省国税局移交235户纳税人基本信息。与省财政厅联合开展煤炭资源税调研,摸清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基础数据,完成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工作。加强地方税制改革的研究和谋划,推进“以地控税、以税节地”改革措施,以科技手段创新征收管理的同时,为我省房产税改革做好数据信息采集和技术准备。开展光伏企业征收土地使用税、盐湖资源地表固体盐和天然卤水征收资源税有关政策研究,在促进税负公平、稳定税收收入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工商注册制度改革后税收管理制度的衔接与配套问题,取消审批项目3项,下放审批权限2项。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开40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优化征管和服务流程,对涉税事项采取先办后审,实现17项涉税事项“免填单”服务,提高了办事质量和效率。落实省上的“三定”方案,推进机关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政策法规、征管科技、纳税服务、督察内审等职能和岗责体系,促进了征管机制和资源配置的转型。(三)管理和服务取得新成效。围绕组织收入工作,切实加强依法治税,狠抓业务建设,加大创新力度,不断优化税收管理服务方式,税费管理更加到位。执法和服务有效规范。启动地税系统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相关工作,清理各类规范性文件,强化了税收执法监督。加大税收执法责任制电子化考核力度,追究过错责任人395人次。加强执法督察,就税收执法7方面的35个问题进行了整改。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基建项目审计,对内部控制、财务收支、预算基建管理等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跟踪问效,完善了22项行政管理制度。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在对全省23个县局进行面上督导的同时,选树“样板县”和“示范县”,加强办税服务窗口建设,打造12366服务热线品牌,推进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等服务措施,力求为纳税人提供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的规范服务,提升了服务质效。税种管理推陈出新。以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为主线,在部分地区推行商品房管理模块,对土地征用、工程立项、建筑施工、房屋销售等环节实施有效的税收监控,将196户房地产企业的16.6万套房屋纳入系统管理,并通过拓展非住宅类存量房评估系统,强化房产、土地交易“先税后证”管理,房地产营业税增收4.39亿元,增长41.3%;契税增收3.4亿元,增长79.8%。开展第二批以地控税工作,做到地籍、户籍、税源相一致,提升土地使用税税源监控水平,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长29.7%。取得省委组织部的支持,结合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应用和税款征收,工资薪金所得税增长73.1%,引领示范作用显著。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在强化预征的基础上,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中介机构参与清算审核,弥补技术力量不足问题,土地增值税增长82.9%。信息管税不断加强。推行《青海省地税税收综合管理平台》,对明晰岗位职责、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征管体系、提升管理效能、强化工作落实、优化考核评价提供了信息化支撑。在加快全省备份网络建设的同时,推进果洛、玉树地区主干网络建设,两州局域网、广域网先后贯通。扩展网报系统功能,实现财务报表电子化报送,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理主要涉税事项,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24万户次,入库税款33亿元。征管工作扎实有效。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体系,强化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明确了从省局到州、市、县局大企业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开展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在我省69户成员单位的税收风险管理,自查和审计税款3.97亿元。开展征管质量交叉检查,对全系统近两年的征管改革、信息管税、欠税管理、日常征管及所得税管理等五大方面进行检查,查找薄弱环节,进行了整改落实。探索协税护税工作机制,联合省国税局起草《青海省税收保障办法》,正在提交省政府纳入立法计划。加强规费管理,实现代征工会经费统一汇缴国库,有效化解了收入资金风险;实现东川、生物园区企业社保费属地化管理,方便企业缴费,促进了税费同征同管。(四)作风效能呈现新面貌。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工作作风,整肃队伍纪律。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省上的部署和要求,既抓好第二批活动的整体推进又抓好第一批活动的深化整改,结合总局“三个三”主题的落地要求,开展意见大走访、换位大体验、落实大检查、便税大行动、作风大扫除活动,改善干群关系、密切税企联系。通过实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扎根工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力解决了部分基层地税部门脱离群众、服务不到位和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开展行风税纪整顿。深化“三清三察三审”,精简会议16.7%、压缩文件12.5%;压缩“三公”经费30.61%;全系统超标办公用房全部清退。出台《明察暗访办法》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协同管理办法》,完善督办通报、严肃问责追究等配套制度,把明查暗访作为一项常态工作,从细微处抓税风税貌,为税不廉、为政不为、奢侈浪费、吃拿卡要报、慵懒散、长期占编不在岗和不遵守工作纪律等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加强效能管理。推进绩效考核工作,制定绩效管理办法及考评指标,进行基础数据采集、考核指标完善、人员部门信息及指标导入,试运行绩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责任落实、业绩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倒逼职能转变和工作改进,提升了工作效能。(五)干部队伍素质有了新提升。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和干部发展需要,不断完善人才强税、廉洁从税保障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制定“三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坚持抓基础、强基层、苦练基本功,省局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9期,培训人员达450人次。积极探索网上教育培训管理模式,建立1760个干部网络学习账号,推行网上在线学习,降低了成本,取得了成效。组织骨干力量对全系统税收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和服务理念巡回培训,有效促进了基层地税干部政策水平、业务能力、专业技能的提升,风险防范和服务纳税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各地按照省局的统一规划,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举办培训班、开展专题讲座和岗位练兵等活动,推动了干部教育培养和学习的深化。推进干部选拔交流,选配调整基层领导班子,强化了基层班子建设。对22名机关干部进行轮岗,增强了机关工作活力。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化文明创建,在全系统开展“我与青海地税”征文比赛、“抚今追昔竞风流”演讲比赛等庆祝地税成立20周年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地税干部从事税收工作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实施扶贫助困工程,落实对口帮扶任务。重视关心老干部生活,建立了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中心。强化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和落实具体实施办法,推进了地税惩防体系建设。落实“三转”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强配齐了州、县局纪检组长。加强与属地纪委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当地纪委的工作指导、检查、考评和监督,增强对地税部门的监督制约力度,双向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伴随着艰辛,荣誉凝聚着汗水。一年来,地税事业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地税工作在困难和挑战中砥砺奋进,取得了新的成绩,留下了许多感慨和难忘的记忆。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委、省政府和总局的运筹帷幄、坚强领导,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真诚理解、积极配合,更离不开广大地税干部职工的同心协力、共同奋斗。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及老干部致以亲切问候!向关心支持地税工作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面向未来,我们要继续发扬成绩,鼓舞干劲,为开启新的征程谋好篇、布好局、起好步。二、把握新常态,理清新思路,找准地税工作的努力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目标和新要求,为我们做好新时期的税收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做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工作作出深刻诠释、全面部署,提出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围绕新常态,分别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为我们谋划好地税工作明确了目标、拓宽了思路、增添了信心。新常态蕴含着新思路、新理念,新常态意味着新机遇、新挑战,新常态体现着新作为、新目标。我们只有把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作为做好今后一段时期地税工作的根本要求,主动将税收工作置于经济新常态中去定位、谋划和推动,才能在现代税收治理新理念的基础上,构建起稳固和可持续的税收新秩序、新状态,推动地税工作取得新发展。为此,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形势要求,勇于正视差距,理清思路,增强地税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在破解难题、勇闯新路中有所作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要充分认清地税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经济“新常态”客观上决定了税收“新常态”,带来税收工作新特征、新规律和新要求。从承担的使命看,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部署凸显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税收职能超越经济层面,正逐步拓展到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诸多领域,在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政府履行职能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我们担负的责任将越来越重。从经济税源看,省委、省政府确定2015年生产总值增长8%,地方财政收入协调同步增长。我省经济增速从高速转向中高速,税收收入增幅将随之走低。随着营改增全面推进,地方税收主体税源减少,收入规模预计下降五成左右,传统控税手段弱化,征管难度加大,税源不足、增长乏力的局面将成为新常态。从法治约束要求看,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工作的全面推进,税收执法权行使将愈加透明规范,对干部公正文明执法和纪律作风要求更加严格。在法治条件下征管的复杂程度增加,新预算法的实施,强化了对违法责任的追究,使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税收征管受到刚性监督,这对我们建立健全与新预算法相适应的税收征管新模式,打造高标准、法治化的税收生态环境带来了新动力
本文标题:在全省地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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