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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受控状态:受控批准人:编制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关于成立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小组的通知单位各部门及全体员工: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使单位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单位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具有符合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特成立单位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编制小组,全面负责单位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编制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成员:应急预案编制小组的职责如下:1、组长:负责编制小组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对编制好的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初稿进行审核定稿;2、成员:、、负责收集、整理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所需资料和相关数据,负责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起草;规范格式和排版;3、成员:、、、、负责公司设备、技术资料的准备,协助进行危险源的分析及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起草工作。目录1事故风险评估与应急资源调查目的...........................12风险评估与应急资源调查依据...............................13事故风险描述............................................34应急资源调查报告总则....................................125单位内部救援资源......................................126外部救援资源...........................................197应急救援过程...........................................198应急资源调查结论.......................................191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1事故风险评估与应急资源调查目的1.1事故风险评估目的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和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并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的编制。1.2应急资源调查目的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可能发生的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事故处置所需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为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应急资源数据库和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统一完整、及时准确的基础资料和决策依据,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评估结论,为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先期处置提供应急资源准备,指导应急措施的制定。2风险评估与应急资源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第十一届全国人2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本决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自2016年7月2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1991年6月29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88号令)《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196-20033《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HG20660-2017《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危险化学品名录》(2016版)《临沂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办法》(临安监发〔2016〕136号)3事故风险描述3.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3.2重大危险源与风险分析3.2.1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明确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就是“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而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其单元的定义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对于临界量的定义是“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因此,以厂区4内作为一个单元考虑。(1)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2)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面公式计算,若满足下面的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q1/Q1+q2/Q2+……+qn/Qn≥1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3)单元界定本公司机房、生产车间、库房的横向距离、纵向距离均小于500m。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单元的边缘距离500m的界定,将整个区域作为一个单元。(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规定,本项目无危险化学品。3.2.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重大危险源辨识根据56号文件规定,压力容器重大危险源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2)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且PV(压力×体积≥100Mpa.m³的压力容器(群)。公司压缩空气储罐体积为3m³,工作压力为0.8Mpa,其PV为2.4Mpa.m³100Mpa.m³;未构成压力容器方面的重大危险源。压力管道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根据56号文件规定,压力管道重大危险源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长输管道a)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且设计压力大于1.6MPa的管道;5b)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大于等于200km且管道公称DN≥300mm的管道。(2)公用管道中压和高压燃气管道,且公称直径≥200mm。(3)工业管道a)输送GB5044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气体、液化气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的管道;b)输送GB5044中极度、高度危害液体介质、GB50160及GBJ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设计压力≥4MPa的管道;c)输送其他可燃、有毒流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设计压力≥4MPa,设计温度≥400℃的管道。公司储气罐管道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范围,故不构成压力管道方面的重大危险源。3.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根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对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与风险进行逐条分析,本单位主要存在的风险有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火灾、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灼烫、有限空间和其他伤害等。3.3.1火灾爆炸(1)易燃易爆化学品泄漏,遇明火燃烧、爆炸。(2)在各系统进行检修、动火、启停活动时,特别是在易燃易爆物质存在的场所,会因管理不善或处置不当,发生误操作、误损伤而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3)供电线路会因绝缘老化和层间绝缘损坏引起短路,导致火灾,(4)各类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由于安全附件失效或过载运行,或由于金属材料疲劳、蠕变出现裂缝,均有发生爆炸的危险性。(5)电气火灾爆炸的危险:配电装置、电动机以及各种照明设备6等存在电气火灾的危险。如:在配电间,因开关触点等部位发热,由于可燃气体的积聚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3.3.2车辆伤害本公司车辆主要是外来送货车辆和单位自备车辆、抱铲车等。如果对安全驾驶和行车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麻痹、违章驾驶、管理不善和车辆带病运行等,就会造成车辆伤害事故。也可能因运输道路不符合设计要求,行驶线路杂乱无序等原因造成车辆挤、压、撞、倾覆事故。3.3.3机械伤害机械是企业生产建设的重要工具,是提高生产效益的基础条件,但机械也是造成生产过程中对人员伤害的危险因素之一。机械设备快速转动部件、快速移动部件、摆动部件、啮合部件等如果缺乏良好的防护设施或操作使用维修不当,都可能伤及肢体部位。(1)产生机械伤害的因素:a)机械设备裸露的转动部位未设防护装置;b)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未设置防止人员靠近的遮拦设施;c)机械设备运转中运行检修;d)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e)不按规程规定进行操作;f)未制订安全措施;g)机械设置有缺陷;h)机械设备与安全通道距离不够,周围作业环境不好。3.3.4高处坠落在正常生产作业和设备维修时,可能发生高处作业人员的坠落和高空坠物伤人事故。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作用下可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引起物体打击伤害。3.3.5触电伤害7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电击伤、电烧伤、电起火等危险性危险因素,这些危险因素主要包括:(1)绝缘损坏;(2)工作系统不合理;(3)电流保护器不合理(保险丝、闸盒)(4)接地不合理;(5)违章作业;(6)工作人员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7)漏电;(8)接触不良;(9)接插件没有保护;(10)电气设备维护不及时。3.3.6有限空间在公司循环水池、污水池、化粪池内部进行检修维护清理过程中;有限空间内部未进行物质充分置换,作业现场未及时清理
本文标题:公司生产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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