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考前复习资料
1学习是一种信仰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第一章绪论1.政治制度的概念P1: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法、统治方式的总和。※2.政治制度的特点P1:A、历史性(a、一定历史条件下随国家产生而形成的;b、又是随着各国历史的发展和统治阶级的更替而变化的);B、稳定性C、强制性D、合法性3.政治制度与社会经济制度的关系P3:起根本性的、决定性作用的是社会的经济制度;4.政治制度与社会文化制度的关系P4:1)思想文化意识对政治制度主要起导向作用;2)意识形态以及传统对政治制度及由政治制度决定的决策活动、实施活动有重要作用;3)思想文化意识的核心内容——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的关系更紧密,也更直接。亨廷顿认为造成西方与非西方冲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权力、军事、经济的争夺;二是文化上的差异。5.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P5: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6.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主要弊端P7: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形形色色的特权。7.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目标P8:a巩固社会主义制度;b发展生产力;c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8.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制度改革取得的主要成就P8:1)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建立了干部离退休制度;2)实现了党政职能分开,调整了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3)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4)实施公务员制度;5)转变政府职能,进行了行政机构改革;6)调整和规范中央和地方的政治经济关系;7)提出依法治国方略;8)明确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9)中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10)完善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第二章当代中国国家制度1.《共同纲领》P13:1)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2)《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3)《共同纲领》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4)《共同纲领》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2.第一届选举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是:毛泽东。3.我国的过渡时期及过渡时期国家政权的过渡性质P15:1)建立在综合经济基础之上的;2)建立在工人、农民、小资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联盟基础上的;3)任务是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4)性质是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4.我国实现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治制度向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转变是在1954年。我国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本确立是1956年底。5.中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发展时期有P17:1)1956-1966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共产党的一元化领导);2)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3)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的历史时期。※6.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P27:第一,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第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中居于领导地位;第三,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把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和社会主义革命任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有机联结起来;第四,人民民主专政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群众基础,能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社会主义事业胜利发展;※7.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P29:第一,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保卫人民的民主权利;第二,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共产主义的物质基础。2学习是一种信仰第三章当代中国国家形式和国家机构1.国家形式P30:主要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政体,也包括国家结构形式,即国家政权的区域组织形式(单一制、复合制)和国家治理形式(集权制、民主制)。2.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有君主制和共和制之分P31:君主制:1)专制君主制2)君主立宪制:①二元制君主立宪制②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英国、日本);共和制:议会共和制(意大利、德国、芬兰、奥地利、印度、新加坡、以色列)和总统共和制(美国、加拿大)。3.国家结构形式P32:指国家政权的区域组织,即国家的整体和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间权力关系的形式;决定一个国家采用单一制还是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因素是国家因素、经济发展以及历史传统、民族问题、宗教因素等。4.单一制跟复合制(联邦制)的区别P32: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实行统一的中央集权,具有统一宪法和国籍,全国只有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联邦制国家是指由共和国、州、省、邦等成员组成的联邦制国家,它在中央政府和区域政府(联邦成员)之间划分权力,各自都拥有某些独立的权力。※5.中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是P34:1)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2)中国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3)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各族人民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需要,决定了中国只能采取单一制的结构形式;4)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是中国独立完整的保证.※6.中国(复杂的)单一制结构形式的特点P35:1)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民族自治机关,实行区域自治;2)在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3)在一般地方行政区域,设置地方国家机关,在中央统一领导下,依照宪法所赋予的职权,管理本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事务。7.亚里士多德关于政体的分类P39:1)一般公务的议事机能(部分);2)行政机能部分;3)审判(司法)机能.8.我国国家机构系统,按其性质和职能,可以分为五部分P42: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武装力量一般属于行政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9.中国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P43: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2)议行合一的原则;3)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第四章当代中国选举制度1、选举在古代雅典中就存在;资本主义国家选举制度起源于13世纪的英国。1953年3月1日,颁布了第一部《选举法》;1979年颁布了第二部《选举法》。2、选举制度的原则P52: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原则(一是年龄条件;二是政治条件);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平等原则(一是一人一票上;二是体现在选区的划分上);③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④秘密投票的原则※3、1992年4月3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即《代表法》规定的人大代表的职权P65:A、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人大代表的职权:(1)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议案和报告;(2)有权提出议案;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3)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及所属各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案;(4)向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院长提出罢免案(全国人大代表还可对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组成人员提出罢免案);(5)有权依法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等。B、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职权:(1)闭会期间可组成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可提出建议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2)人大代表可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邀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4、《代表法》对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内容P65:(1)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2)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大常委会报告。乡级人大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级人大。(3)对代表参加活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在其执行代表职务时,所在单位按正常3学习是一种信仰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5、为什么要对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给予人身保护权和其他诸如时间等的保障P66:(1)这些保障是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履行代表职权的需要;(2)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3)因为人大代表时兼职的,不领受任何报酬,故必须为人大代表的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时间保障,保证人大代表正常开展工作。第五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1、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2、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P70: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相适合的政权组织形式;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广泛的代表性,从政治上和组织上保证全体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③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议行合一的原则设置国家机关,可以有效的保证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得到迅速执行,人民的意志得到有效实现。※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治法律地位P72: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它在国家权力机关中处于最高地位;②中央其他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4、全国人大的职权P73: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5、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地位P78:①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是全国人大的一部分,是经常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与全国人大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权;②人大闭会期间,其他国家机关国务院、中央军事主席、最高人民法院等要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③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6、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原则P81:①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③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权;④监督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但不代替“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7、委员长的职权:①向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②决定常委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③对向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决定交由有关委员会审议或者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④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⑤处理常委会其他重要的日常工作;⑥从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确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副组长若干人。第六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P93:①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即地方立法权②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可行使审议、决定、任免、监督等15项职权。※2、乡级人大的职权P104:①保证权;②决定权;③审查、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实施计划④选举权、任免权⑤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⑥维护公共利益权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的主要区别P106:①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②法律地位不同③与政党关系不同④人大代表和议员的区别⑤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不同第七章当代中国国家元首制度1、国家元首有单一元首和集体元首之分;国家元首的法律地位有三种类型P115:①总统制国家,国家元首兼任政府首脑(美国)②议会制国家,国家元首不兼任政府首脑,只行使元首的职权(英国、德国)③议会制总统制国家,国家元首不兼任政府首脑,但担任大部分国家行政权,并有权任命政府首脑。(法国、俄罗斯)2、国家元首的基本职权P115:①公布法律权;②发布命令权;③召集议会权;④外交权;⑤统帅武装力量权;⑥任免权;⑦赦免权;⑧荣典权3、中国国家主席制度的沿革:P116①建国初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集体行使国家元首职权②1954年《宪法》规定设置国家主席③1975年和1978年《宪法》规定不设置国家主席④1982年《宪法》恢复国家主席制4学习是一种信仰4、国家主席的资格:一、政治条件:即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二
本文标题: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考前复习资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69681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