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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人防工程分部验收通知书
1、人防工程分部验收通知书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组):我单位建设的项目名称为(□结构、□防水、□孔口防护、□通风、□结排水、□电气分部)人防工程,(全段验收/分段验收:验收部位,约平方米)地点:市区,人防受监面积平方米,质监注册号:,人防工程主体防护性能检测报告编号:,现工作量已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资料完整,经施工单位自检及其他参建单位复查,符和验收条件。我单位定于年月日(地点)进行验收,请您单位派人员参加,予以监督。建设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质量监督站签收:年月日注:主要分部验收人员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等;验收5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应持本通知书(盖公章)、结构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证明书(盖章有效)、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盖章有效)、防空地下室主体结构验收表(盖章有效)、人防工程主体防护性能检测报告、防护设备销售合同(施工中防护设备厂家未提供的工程需提供,原件)书面通知质量监督站,对验收进行监督。。
本文标题:人防工程分部验收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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