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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理顺和规范分配关系,使薪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司专指公司(含分公司);所称分公司专下属各分公司;所称员工专指公司(含分公司)正式合同工(不含短期用工和派遣员工),另有附加说明的除外。第三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一)复核国家法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二)公平性原则。员工对薪酬的公平感直接关系到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影响到他对工作的投入和工作绩效。因此,公平性是薪资体系设计必须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三)激励性原则。在确定内部各类、各级岗位的薪酬水平时,要拉开差距,激励起步优质的人力资源向重要岗位流动,优化内部人力资源的[配置;员工的薪资要与工作业绩紧密挂钩,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员工的个人业绩,从而提高企业整体效益。薪资水平的制定以竞争性为原则。(四)竞争性原则。薪资水平应在行业内、地区内具有一定的竞争性,保证公司在人才市场上有足够的吸引力,招募到企业所需的人才并留住和激励人才。(五)岗位薪变原则。岗位薪资是依据岗位本身的相对价值而确定的,员工岗位发生变化,薪资也应随之发生变化。第四条公司员工的薪资水平,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行业水平、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一)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员工整体薪酬水平重新进行市场定位。(二)根据国家政策、地区物价水平或市场、行业薪资水平对员工薪酬标准进行调整,但员工薪酬等级维持现状。(三)根据公司岗位及岗位职责发生较大变化,对岗位薪酬等级进行调整。(四)根据员工的年度考核结果,对员工工资档次进行调整。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由董事会批准。第六条公司办公会负责审定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和审批总部员工薪酬的定级与异动。第七条总经理、行政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和审核总部员工薪酬的定级与异动。第八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总部员工薪酬发放表、拟定新愁管理办法、提出总部员工薪酬定级与异动的具体方案、审核分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第九条分公司总经理负责拟定分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决定分公司员工薪酬的定级与异动。第三章薪酬结构第十条各类员工薪酬结构根据其特征采用不同的结构,具体结构如下:(一)公司总部员工薪酬实行岗位绩效奖金制,薪酬结构为: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年度奖金+福利。(二)分公司员工薪酬实行岗位绩效奖金制,管理类、业务类、事务类、技术类岗位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年度奖金+福利;收费类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年度奖金+福利。第十一条基本工资:用于保障员工基本生活。第十二条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是在岁岗位价值认同的基础上,给员工在其岗位上所付出劳动的基本回报,是固定收入部分,它体现了不同岗位价值的差别。第十三条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对员工工作绩效的一次性提薪奖励,与员工的工作业绩紧密挂钩,是浮动收入部分,它体现了员工工作业绩差别导致的收入差别,激励员工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绩效。第十四条年度奖金:年度奖金是员工对公司经济效益的分享,与公司和个人的绩效紧密挂钩,是浮动收入部分,它体现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的相关性,增强员工对企业总体效益的关注度。第十五条福利:扶犁是对员工生活提供方便与保障、提供劳动的一种物质补偿和按劳分配的补充,用以提高员工工作、生活质量,增加员工归属感与增强企业凝聚力。第四章岗位类别第十六条公司总部岗位类别:岗位类别代码岗位管理类GL1计划发展部经理、业务拓展部经理、营运部经理GL2审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证券投资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行政事务部经理GL3计划发展部副经理、业务拓展部副经理、营运部副经理GL4审计部副经理、财务部副经理、证券投资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行政事务部副经理业务类YW1战略规划岗、证券研究岗、证券投资岗、投资发展岗、控参股公司管理岗、经营调控岗、招投标岗、投资者关系岗、设备管理岗、项目管理岗YW2总账会计岗、财务经营审计岗、预算管理岗、项目审计岗、人事岗、激励发展岗、董事会事务岗、会计岗事务类SW群众干事、宣传干事、文秘、计算机网络维护员、出纳、后勤干事、档案管理员第十七条分公司岗位类别由分公司拟定,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办公会议审定。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在正常上班和规定的休假期内享受岗位工资。第五章基本工资第十九条分公司所有员工基本工资标准:按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由分公司拟定,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办公会议审定。第二十条分公司员工在正常上班、规定的休假期内和待岗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第六章岗位工资第二十一条总部岗位工资按岗位不同类别分成7个等级,每个等级分为五个档次。第二十二条分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由分公司拟定,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办公会议审定。第二十三条岗位工资确定规则:(一)岗位变动时,岗位工资从次月起按新岗位确定岗位工资,新岗位的岗位工资的档次与原岗位的岗位工资的档次相同。(二)分公司员工待岗期间,停发岗位工资。(三)下级员工代理上级员工职务时,按其所代理职务岗位工资的标准计发岗位工资,其代理职务岗位工资的档次与原岗位工资的档次相同。(四)今人同级或下级职务者,不另增加岗位工资。(五)部门副职主持工作的,岗位工资按正职标准的90%计发。第二十四条岗位工资的定级与异动:各类岗位的岗位工资都从第一档标准起执行,以后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进行晋级,其中业务类岗位可依据其学历或职称的提高进行晋级,岗位工资具体晋级办法如下:(一)年度考核结果为A等的具有岗位工资晋级一档的基本资格。(二)每年度岗位工资晋级人数控制在员工总数的10%以内。(三)当符合岗位工资晋级基本资格的员工人数超过员工总数的10%时,按年度考核结果的分数高低确定晋级人员,并晋升一档岗位工资。(四)若员工岗位工资通过考核晋升后,第二年继续符合岗位工资考核晋级条件时,前一年晋升的岗位工资予以固定。若第二年不符合岗位工资考核晋级条件时,前一年的岗位工资晋升档次取消,按前一年未晋级时的岗位工资档次发放。(五)业务类岗位员工若其学历或职称(职称必须与所在岗位的工作业务性质相近)高于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且年度考核为B等及以上者,可晋升一档岗位工资,同一条件只能晋升一次。第二年年度考核结果为B等及以上者,前一年晋升的岗位工资予以固定;若第二年年度考核为C等及以下等级时,前一年晋升的岗位工资晋升档次取消,按前一年晋级时的岗位工资档次发放。(六)经鲍克进入观察期且继续在原岗位工作的员工的岗位工资,按原岗位工资标准的75%发放,解除观察期后,岗位工资恢复到原有标准。若调整了工作岗位,则按新岗位工资标准与原岗位工资标准的75%的低者发放,解除观察期后,岗位工资按新岗位工资标准发放。第七章绩效奖金第二十五条总部岗位月度绩效奖金按岗位不同类别分成7个等级,每个等级分为五个档次。每个档次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第二十六条分公司绩效奖金标准由分公司拟定,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办公会议审定。第二十七条绩效奖金根据员工季度考核结果按季度计发。按规定不参与季度绩效考核的员工的绩效奖金均按D等发放,但本办法规定不计发或扣发绩效奖金的除外。第二十八条实发季度绩效奖金根据个人季度考核等级,按绩效奖金表中对应的绩效奖金标准计发。绩效考核等级的确定见《易天教育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其中绩效考核等级为最后一个等级时,不计发绩效奖金。第二十九条待岗人员不享受绩效奖金。第三十条绩效奖金标准档次确定规则或异动同岗位工资部分相应规则,并与岗位工资相应调整。第八章年度奖金第三十一条年初由董事会确定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确定员工年度奖金总额目标值,年度结束时,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实际发放总额。实际发放总额=年度奖金总额目标值×公司年度经营考核分数/100。第三十二条员工年度奖金根据公司经营绩效考核与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发放。按规定不参与年度绩效考核的员工的年度奖金均按D等考核系数确定,但本法规定不计发或扣发年度奖金的除外。第三十三条员工年度奖金分配系数由公司办公会确定。第三十四条员工年度奖金计算办法:实际年度奖金=年度奖金总额×员工个人年度奖金分配系数×员工个人年度考核系数×(实际工作月数/12)/∑[(员工个人年度奖金分配系数×员工个人年度考核系数×(实际工作约束/12))。员工个人年度考核系数见《易天教育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九章公司奖励基金第三十五条设立公司奖励基金,用于对做出重大贡献和特殊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奖励基金额度按公司员工(含分公司员工)年度工资总额的10%至15%确定,具体比率由董事会确定,具体奖励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拟定,公司办公会议审定。第十章试用期员工薪酬管理第三十六条新招聘员工(应届毕业生除外)在试用期内的薪酬,按下列规则执行:(一)不享受绩效奖金。(二)岗位工资按对应岗位最低一档确定,特殊情况协商确定。(三)社会福利暂不办理,待转正后补办。若在试用期内被辞退,则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应由公司支付的社会福利金额,发放先进给本,有本人向社保机构缴纳。(四)不享受公司福利(中餐补贴除外)。第三十七条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的薪酬,按下列规则执行:(一)不享受绩效奖金。(二)岗位工资按对应岗位最低一档的80%确定。(三)社会福利暂不办理,待转正后补办。若在试用期内被辞退,则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应由公司支付的社会福利金额,发放现金给本人,由本人向社保机构缴纳。(四)不享受公司福利(中餐补贴除外)。(五)博士毕业生可另行协商确定。第十一章特殊人才薪酬管理第三十九条公司急需特殊人才可不按本薪酬管理办法前述各条款规定的薪酬结构和工资标准执行,可采用灵活的谈判制模式确定其薪酬。第四十条采用谈判制模式确定薪酬的人员应严格限制条件和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报公司办公会审定。第十二章薪酬发放第四十一条员工的工资自报道服务之日起薪至退职之日停薪。第四十二条每月10日发放上月的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遇节假日顺眼,工资实发额应扣除所得税及其它应扣款项。第四十三条每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发放上季度的绩效奖金,遇节假日顺延。员工在考核之前离职的,档次绩效奖金不予发放。第四十四条分公司收费员的计件工资按月与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一同发放。第四十五条不足一个月的工资发放均以其实际服务之日数乘以日薪额。日岗位计算:岗位工资额/20.92;日绩效奖金额:绩效奖金标准/3/20.92。第四十六条在当年年度内工作月数不足十二个月的员工的年度奖金发放按实际工作月数折算。超过半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不足半个月的不予计算工作月数。第四十七条员工假期工资发放,遵照下列办法办理:(一)事假:事假期间扣发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全年连续或累计事假超过21天的不计发年终奖金。(二)病假:医疗期再二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的80%;医疗期在二个月至六个月以内的,从第三个月起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的70%;医疗期在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的60%。病假期间,不享受绩效奖金及其它奖励工资。全年连续或累计病假期超过三个月的,不计发年终奖金。(三)工伤假: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含绩效奖金)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四)丧假、婚假、年休假:视同出勤,计发薪酬。(五)产假:停发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由社保部门发放)和公司福利。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男方在享受的护理假期间视同出勤,计发薪酬。第四十八条员工学习期间工资发放,遵照下列办法办理:(一)经公司同意自费学习在学习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的50%,当获毕业或结业证书后,补发另外50%,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相应的服务期限合同。在学习期间停发绩效奖金。(二)员工由公司送外学习期间,按正常出勤发放薪酬,但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相应的服务期限合同。(三)经公司同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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