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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WORD格式专业知识分享第1章血液透析(滤过等)管理标准操作规程一、血液净化室(中心)建立及资格认定1.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单位必须是经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并通过该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校验。2.新建的血液净化室(中心)应向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该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家委员会审核合格后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准入。二、血液净化室(中心)结构布局血液净化室(中心)应该合理布局,清洁区和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必须具备的功能区包括,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半清洁区:透析准备室(治疗室);污染区: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有条件应设置专用手术室、更衣室、接诊室、独立卫生间等。(一)候诊室患者候诊室大小可根据透析室(中心)的实际患者数量决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患者更换拖鞋后方能进人接诊区和透析治疗室。(二)更衣室工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后方可进人透析治疗室和透析准备室。(三)接诊室(区)由医务人员分配透析单元,给患者称体重、测血压和脉搏,确定患者本次透析的治疗方案及开具药品处方、化验单等。(四)透析治疗室1.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通风设施。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2.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3.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则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患者体内。4.配备操作用的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基本抢救设备(如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五)透析准备室(治疗室)1.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2.用于配制透析中需要使用的药品如肝素盐水、鱼精蛋白等。3.储存备用的消毒物品(缝合包、静脉切开包、置管及透析相关物品等)。(六)专用手术室是否设置专用手术室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决定。1.手术室管理同医院常规手术室。完美WORD格式专业知识分享2.达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要求,可进行自体动静脉内瘘成形术和移植血管搭桥造瘘术。3.达不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要求,仅能进行中心静脉导管置管、拔管、换药和拆线等操作。(七)水处理间1.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装置占地面积的1.5倍以上;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置地漏。2.水处理间应维持合适的室温,并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放置处应有水槽。3.水处理机的自来水供给量应满足要求,人口处安装压力表,压力应符合设备要求。(八)库房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耗材应该在库房存放,库房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九)污物处理室污物处理室用来暂时存放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品,需分开存放,按相关部门要求分别处理。(十)医务人员办公及生活用房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如办公室,用餐室,卫生间,值班室等)。三、血液净化室(中心)管理规程为了加强透析室的管理,各透析室(中心)应遵循本管理规程,也可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更详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医疗制度、护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人员培训制度、水处理间制度、库房制度、透析液配制室制度、复用室制度、设备维护制度及各种应急预案制度等。(一)透析病历登记及管理透析病历管理必须符合卫生部批准的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制定的透析登记管理要求。必须配备电脑及上网条件。透析病历由医院(医疗机构)按相关要求统一保存。(二)透析器复用的管理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可复用透析器/血滤器才可重复使用,复用必须遵照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的“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乙肝和丙肝病毒、HIV和梅毒感染患者不得复用透析器/血滤器。(三)血液净化中心感染控制的管理要求1.从事血液透析工作的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范。2.透析治疗室和透析准备室应当保持空气清新,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空气培养细菌数应<500cfu/㎡。3.为防止交叉感染,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更换,每次透析结束,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如透析机外部、小桌板等)及地面进行擦洗消毒。4.透析单元内物品表面细菌数<10cfu/㎡。明显被污染的表面应使用含有至少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如5%的家庭漂白剂按1:100稀释)消毒。5.乙型和丙型肝炎患者必须分区分机进行隔离透析,并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护理人员相对固定。6.新人血液透析患者要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对于HBsAg、HBsAb及HBcAb均阴性的患者建议给予乙肝疫苗的接种。对于HB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HCV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完美WORD格式专业知识分享HCV-R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至少每6个月复查乙肝和丙肝病毒标志,每年复查梅毒和HIV感染指标。7.透析管路预冲后必须4h内使用,否则要重新预冲。8.重复使用的消毒物品应标明消毒有效期限,超出期限的应当根据物品特性重新消毒或作为废品处理。9.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物品(包括穿刺针、透析管路、透析器等)的规章制度。10.透析废水应排人医疗污水系统。11.废弃的一次性物品具体处理方法参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四、血液净化室(中心)人员资质标准血液净化室(中心)必须配备具有资质的医生、护士。透析室工作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达到从事血液透析的相关条件方可上岗。(一)医生1.血液净化室(中心)应由肾脏病专业的主治医生及以上的人员负责,由具有血液净化从业资质的医师从事血液净化室(中心)的日常医疗工作。2.长期血管通路的建立手术必须由二级及以上医院、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进行。(二)护士1.血液净化室(中心)应当配备具有血液净化从业资质的护士长(或护士组长)和护士。护士配备应根据透析机和患者的数量及透析室布局等合理安排,每个护士最多同时负责5台透析机的操作及观察。2.护士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执行透析医嘱,熟练掌握血液透析机及各种血液透析通路的护理、操作;透析中定期巡视患者,观察机器运转情况,做好透析记录。(三)工程技术人员1.20台透析机以上的血液净化室(中心)应至少配备专职工程技术人员1名。20台透析机以下的中心,可由所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兼任。2.工程技术人员需要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3.工程技术人员应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血液净化室(中心)主要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并负责其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转;负责执行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的质量监测,确保其符合相关质量的要求;负责所有设备运行情况的登记。第2章腹膜透析管理标准操作规程一、腹膜透析室(中心)建立及资格认定1.开展腹膜透析治疗的单位必须是经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并通过该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校验。2.新建的腹膜透析室(中心)应向县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该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家委员会审核合格后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开业。二、腹膜透析室(中心)结构布局完美WORD格式专业知识分享(一)腹膜透析室(中心)的功能分区及设施要求腹膜透析室(中心)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功能分区,但其规模及设施可根据患者量、医院设备条件而定。1.医生/护士办公区必须配备电脑和网络设备,安装有腹膜透析管理数据库,能满足定期向卫生部批准的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透析登记系统上报数据的要求。2.培训区必须配备电视机、电脑或录像机、白板、教学挂图、教具等培训设施。3.手术区手术在医院手术室或中心专用手术室进行(急诊抢救手术除外),用于患者植管、拔管及特殊操作等。4.治疗区用于患者换液、出口处护理。必须配备恒温箱、弹簧秤/婴儿秤(称量透析液用)、体重秤、输液架(悬挂腹透液)、治疗车、洗手池、紫外线灯、挂钟、有盖式污物桶、血压计、诊疗床。5.污物处理区用于处理废弃透析液,必须配备有盖式污物桶、洗手池,废弃液必须统一排放到医院的污水处理系统。6.储藏区用于存放腹透病历资料、腹透液及消耗品等。(二)腹膜透析室(中心)专用手术室要求是否设置专用手术室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决定。1.手术室为限制区,管理同医院常规手术室。2.腹膜透析置管手术包必须包括腹膜透析置管专用器械,如:隧道针、导丝等。手术器械消毒应按医院相关消毒要求进行。3.配备相应抢救设备。4.腹膜透析置管手术医生必须严格执行手术消毒灭菌规范,更换标准手术衣。(三)检验与检查要求开展腹膜透析的单位必须具备血常规、血生化、体液细胞计数、细菌培养、X线摄片等基本检验与检查条件。三、腹膜透析室(中心)人员资质标准(一)腹透中心医生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或中医内科专业。2.具有三年以上肾脏专业临床工作经验。3.受过腹膜透析知识的系统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二)腹透置管或拔管医生必须在二级及以上医院,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进行。(三)腹透中心护士1.取得《护士执业证书》。2.有一年以上肾脏专业相关护理经验。3.受过腹膜透析知识的系统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第3章血液净化感染控制标准操作规程建立防治交叉感染,特别是病毒性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等感染性疾病在血液透析患者中传播的标准化操作规程,达到预防和控制血液净化室(中心)感染性疾病传播的目的。完美WORD格式专业知识分享一、血液净化室(中心)感染控制基本设施要求1.血液净化室(中心)的结构和布局参见血液净化室(中心)结构布局章节。2.应在血液透析治疗区域内设置医务人员手卫生设备,包括水池、非接触式水龙头、消毒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干手物品或设备。3.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工作服等。4.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患者必须分区分机进行隔离透析,感染病区的机器不能用于非感染病患者的治疗,应配备感染患者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5.护理人员应相对固定,护理乙肝和丙肝患者的护理人员不能同时照顾乙肝和丙肝阴性的患者。6.感染患者使用的设备和物品如病历、血压计、听诊器、治疗车、机器等应有标识。7.建议HIV阳性患者到指定的医院透析或转腹膜透析。二、治疗前准备1.对于第一次透析的患者或由其他中心转人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对于HB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HCV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保留原始记录,登记患者检查结果。2.告知患者血液透析可能带来血源性传染性疾病,要求患者遵守血液净化室(中心)有关传染病控制的相关规定如消毒隔离、定期监测等,并签署透析治疗知情同意书,透析器复用患者应同时签署透析器复用知情同意书。3.建立患者档案,在排班表、病历及相关文件中对乙肝和丙肝等传染病患者做明确标识。三、工作人员着装及个人保护装置穿戴1.工作人员从专门的工作人员通道进人血液净化室(中心)。在更衣室更换干净整洁的工作服。2.进人工作区,应先洗手,按工作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工作服等。3.工作人员操作中应严格遵循手卫生的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装置。4.处理医疗污物或医疗废物时要戴手套,处理以后要洗手。5.处理复用透析器的工作人员应戴好手套、围裙、面罩和护目镜。四、工作人员手卫生工作人员在操作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9年颁发的有关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在透析操作中做到以下几点:1.工作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2.工作人员在接触患者或透析单元内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应戴手套,离开透析单元时,应脱下手套。3.工作人员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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