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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安全管理制度日期:编号:制定:批准:一、总则为规范本标段管线迁改工程及现场施工管理,防止各种管线因施工或辅助施工而造成破坏,第一确保在本标段影响范围内的管线安全,确保施工安全及既有设备财产安全,并满足相关施工需要,根据穗铁建总前期(2012)569号文件《广州市轨道交通项目管线迁改工程管理办法》,结合我标段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编制目的制定本办法目的是确保在车站及区间施工期间所涉及的管线调查、保护方案、动土、监督实施等环节处于受控状态,确保管线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和规避管线安全风险。三、适用范围四、责任范围1、管线保护安全领导小组项目部按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管线保护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与项目书记任组长,项目经理为管线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书记为管线施工具体协调负责人。项目总工、安全总监、工区经理为副组长,技术负责人(总工)对安全技术方案(交底、安全措施)负责,安全总监(安全副经理)负有重要监督管理责任,工区经理(施工现场负责人)为管线安全直接责任人。其他组员由工程部、安全部及其部员组成,具体由各工区组织实施,协调办公室设在安全部。2、管线保护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对管段内管线的调查与警示工作进行安排布置。2)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对影响施工的管线进行改迁工作。3)组织管线保护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排除操作隐患、处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4)发生事故,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3、管线保护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职责1)项目经理(1)负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负有监督领导责任,为本项目的管线保护安全第一责任人。(2)负责保证本项目的管线保护安全的费用的投入和使用。(3)掌握本工程的管线迁改和保护动态,指导和监督施工过程中涉及管线迁改和保护的各项监管程序的落实,负责动土证的审批。(4)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管线安全方面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指导督促落实。(5)指导编制管线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预案的演练、启动和实施。(6)对施工过程中,不执行办法规定危机或造成管线安全的不良行为,有权给予纠正或处罚。2)项目书记(1)负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管线保护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分管外协部。(2)组织开展管线调查,编制调查报告,依据管线迁改或保护方案与业主、产权单位沟通,解决相关问题。(3)掌握本工程的管线迁改和保护动态,指导和监督施工过程中涉及管线迁改和保护的各项监管程序的落实,负责动土证的复审。(4)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管线安全方面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指导督促落实。(5)指导编制管线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预案的演练、启动和实施。(6)对施工过程中,不执行办法规定危机或造成管线安全的不良行为,有权给予纠正或处罚。3)项目总工程师(1)负责本项目管线调查、复核,以及管线迁改或保护方案的技术和协调工作。(2)及时掌握标段内管线实际情况,结合工程施工组织需要提出管线迁改和保护建议方案。(3)协调业主、设计、产权单位相关部门,确定满足施工需要的管线迁改或保护的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4)负责组织管线迁改或保护方案现场交底工作,明确技术、安全、质量要求,形成书面资料,并负责动土证的审核。(5)掌握管线迁改或保护施工动态,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6)对因施工方法不当或技术指导失误造成的管线破坏等事故负领导责任。4)安全总监(安全副经理)(1)负责编制本工程所涉及的管线保护安全交底,并在动工前进行现场安全交底。(2)参与管线保护方案,重要施工工艺研究和制定。(3)负责管线迁改或保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督促整改。(4)负责编制管线安全应急预案,督促落实现场应急物资或设施的储备,定期检查确保良好状态,并组织演练。(5)负责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定期对管线保护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6)负责动土证的审核,对因安全监管不到位而造成的管线安全隐患或事故负责。5)工区经理(1)负责本工区内所涉及的管线安全管理工作,熟悉掌握区段内管线情况和状态,建立台账,做好标识。(2)负责组织实施本工区内的管线迁改或保护工作,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对作业工人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3)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及时申请办理施工动土证,杜绝违章施工。(4)做好管线迁改或保护施工过程和日常的安全监控、问题整改,以及应急物资设备储备,掌握应急预案,确保管线安全。(5)对因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管线安全隐患或事故负责。6)安全部(1)负责管线迁改或保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组织进行整改。(2)负责编制管线安全应急预案,督促落实现场应急物资或设施的储备,定期检查确保良好状态,并组织演练。(3)负责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定期对管线保护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4)负责监督协调施工动土证办理,组织工程部及相关人员办理施工动土前管线位置现场交底,形成书面资料,并做好存档。(5)负责动土证的审核,对因安全监管不到位而造成的管线安全隐患或事故负责。7)工程部(1)负责标段内管线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对管线迁改或保护设计方案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满足施工需要。(2)负责管线迁改或保护方案,以及现场技术交底的编制。(3)负责现场施工技术交底,并指导现场施工。(4)负责动土证的审核,对因方案或交底不到位而造成的管线安全隐患或事故负责。(5)对施工现场因管线交底或管理程序不到位而造成管线的安全隐患或事故负责。8)外协部(1)协助工程部落实本标段内管线调查工作,明确管线状态,建立台账,以及参与编制管线迁改和保护施工计划,并与业主、产权单位相关部门密切沟通,落实施工计划和相关要求。(3)及时与现场和相关业务部门沟通,明确现场各类管线的位置和状态,并监督实施,确保管线安全处于受控状态。(4)负责协调处理管线破坏事件,并调查原因,提出处理意见。9)测量班(1)配合工程部,做好管线保护的相关测量工作,并以交底形式交予工区技术主管。(2)对重要管线按照方案做好监测工作,并形成记录,如有异常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措施。(3)对因监测不到位而造成的管线安全事故负责。10)工区技术主管(1)熟悉掌握本工区内管线情况和状态,以及管线迁改或保护方案,建立台账,并编制相应的施工技术交底,指导落实。(2)负责落实本工区内的管线调查及现场标识。(3)在施工动土前必须及时通知安全部、工程部办理施工动土证、施工动土现场交底单,未办理前不得擅自动土,加强与项目部业务部门之间的联系。(4)本工区内存管线保护实施过程中,应做好对技术和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进行旁站监护。(5)对因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管线安全隐患或事故负责。五、管线保护的依据及程序1、管线保护的主要依据: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图、管线现场调查报告、管线保护设计方案、车站及区间施工的实际需求、管线产权单位的相关要求、业主单位的相关要求、相关的行业标准。1)燃气管道的安全距离燃气管道穿越电车轨道和城镇主要干道时宜敷设在套管或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规定,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的基础的距离分别为不小于4米(介质压力0.4至0.8Mpa)和不小于6米(介质压力0.8至1.6MPa);距铁路钢轨不小于5米;距有轨电车钢轨不小于2米;距其它道路的距离无规定。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路面至管顶管)应符合下列要求:埋设在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9m;埋设在非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6m;当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后,上述规定均可适当降低。2、电力管沟的安全距离电力管沟有安全距离的。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26860—2011)的规定,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如下:电力管沟安全距离范围表序号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10及以下0.7220~3513631.54110252203633042、管线保护的内容标段施工影响范围内管线的调查、设计文件核对、产权单位的确定、保护方案的制定、保护方案的论证和审批、保护施工交底的下发、动土证审批、管线保护的施工、安全警戒标识、工程测量、施工监测等。六、管线保护的管理现场施工生产部门必须认真落实管线,做好管线保护工作。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对违反各种管线保护规定的行为,参建人员均有权进行批评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或上报上级领导。1、管线调查管理开工前必须做好管线调查,调查范围为施工用地范围(包括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内,调查具体内容有管线类别、数量、型号、布置形式(走向、交叉情况、埋设深度等)、与施工范围的影响方式、既有保护形式、设备产权归属,设备产权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调查工作一定要全面、细致、准确。(1)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2)收集招标文件中相关资料,与管线产权单位进行沟通,走访沿线所有地下管线的主管单位,以确保没有管线资料被遗漏。(3)先对地面各类管线井口位置进行实地调查,向有关部门确认各种管线的允许变形量,熟悉现场管线情况。(4)在管线产权单位在场的情况下,监理旁站的情况下,将井盖打开进行深入调查,调查管线走向、埋深、数量、类型;在调查过程中,特别注意实际管线在管线图没有或不一致的,这是调查的主要目的。(5)针对本标段沿线管线较多,为确保在管线调查过程不出现遗漏,保证后续施工的安全,拟采用三种调查方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实地地面调查、物理探测调查及人工探槽调查。地下管线调查应遵循以下原则:从已知到未知,从简单到复杂,方法有效、快捷、方便。(6)在施工围挡后,围护结构施工前,沿围护结构外边线进行人工探槽作业,以确保围护结构范围内的全部管线已处理完毕,确保施工安全。(7)对管线形成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各类管线的平面位置、埋深、走向、材质、用途、产权单位等,标注在平面图上,重点位置应附于照片。2、管线保护技术管理针对具体工点的管线在施工前,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明确有效可行的保护方法或加固措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交底。现场技术主管负责对本工区的各作业班组相关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管线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各作业班组的防护措施及施工安全包保责任人。(1)仔细阅读、掌握设计、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图纸资料,并在工程实例实施前参与(召开)各管线单位施工配合会议,收集管线资料。对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仔细核对确切情况,做好记录。(2)工程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组织相关人员,结合管线调查报告,对管线综合平衡图进行全面学习,做好管线综合平衡图学习记录。组织召开项目部技术人员、作业班组人员管线技术交底会,进行总体技术交底,讲述工程概况、管线统计、管线平面布置、管线分布情况、管线保护措施、在保护过程中应注意的施工质量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等,管线交底内容应有书面记录,参加交底的所有人员应签字并存档。(3)管线交底工作必须坚持施工组织设计、管线综合平衡总体交底和分部分项工程阶段性技术交底相结合的原则。(4)管线技术交底主要包括内容:管线概况、管线统计表格、管线平面布置示意图、型号和数量、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现场指认管线位置及施工注意事项。(5)管线保护施工技术交底书由工程部负责编制,经部长复核无,项目总工审核后,以书面形式下发工区,工区签收并现场确认后执行。(6)采用信息化施工,设定各种管线位移警戒值,及时反馈监测信息,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相应的保护措施,从而确保管线的安全。加强施工管线监控,根据不同的管线,建立各类管线的管理基准值,通过监控量测及时掌握管线变形状况,及时调整施工工艺,确保管线保护管理在可控状态有效进行。加强地面沉降监测,尤其对沉降敏感的管线要布点监测,并及时分析施工对管线的影响程度,根据施工和变位情况调节观测的频率,及时反馈指导施工。当施工前预测和施工中监测分析确认某些重要管线可能受到损害时,及时上报,
本文标题:管线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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