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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集团有限公司XXX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1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实施集团公司跨地区经营战略,改善公司经营机制,扩大经营规模,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共同的双赢目标,同乙方强强联合,甲方决定在设立XXX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并由乙方实行风险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实行工程项目综合指标考核。现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分公司风险承包经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对拟设立的分公司的要求1、乙方与甲方签订分公司承包协议后,必须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设立分公司办公场所(原则上不低于200平米),设置相关部门并配备人员到岗,按甲方要求制定分公司管理规定。2、乙方承包的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组织机构负责人必须由甲方指派人员担任,甲方委派专人管理分公司的全部印章、印鉴。3、分公司的办公场所应按甲方要求做好企业标识,突出视觉文化,体现文明办公等。二、承包经营范围及方式:1、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分公司。分公司经营区域为范围内的行政区域[乙方承包分公司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分公司名义擅自设立有承包经营权的下属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部、办事处等机构),不得擅自与他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但甲方有权在分公司经营区域所在的该省行政区域内(乙方承包的分公司经营区域除外)其他地市设立分公司和承接业务]。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以分公司名义在规定的经营区域内自行联系建设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2单位并参加相关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自负投标活动中的风险和费用开支;同时拥有中标后的工程承建权和交纳甲方工程管理费后的利润支配权,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承包方式。若甲方在该行政区域承接工程项目,参加投标活动中的风险和费用开支由甲方自负,利润支配权自享,但必须与乙方榷商同意后方可投标,邀请项目投标除外。2、承包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以分公司名义在所在省或承包行政区域内设立有承包经营权的下属机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私自设立的下属机构,乙方或乙方以分公司名义收取承包费用的,乙方必须将所收取的承包费用上缴甲方。私自设立的下属机构已承接工程项目的,甲方按单项工程项目总价的1%收取工程纯管理费,同时乙方负责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及时自觉缴纳该承接工程项目的各项税收(营业税、所得税等)、规费等费用。乙方同意无条件放弃异议等所有权利,但这并不解除乙方对已承接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财务方面等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承包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暂定为年。本协议承包期满后,若乙方圆满完成承包任务,则享有优先承包经营权,承包协议另行协商。四、甲方对乙方的指标和要求:(一)承包风险抵押:1、乙方实行承包风险抵押。承包风险(抵押)保证金不低于每承包年人民币万元(一次性上交,上交日期为合同签订后两日内)。2、承包风险(抵押)保证金含年承包保底纯管理费和市场行为风险抵押保证金。其中:年承包保底纯管理费人民币为万元;市场行为风险抵押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和乙方有效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有效责任担保,乙方有效抵押财产评估价不得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要求乙方财产证书原件存放在甲方)。市场行为风险抵押保证金主要用于:(1)乙方在每一承包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经营产值指标时,则甲方有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3权扣减市场行为风险抵押金以充抵甲方的损失。(2)分公司在投标或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等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时,招标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对甲方市场行为的罚款金额冲抵,罚款金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补足缴纳给甲方(若未出现市场违规行为予以返还给乙方,无息)。(3)若乙方与甲方终止合同,乙方有效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有效责任担保书原件或财产证书原件及市场行为风险抵押保证金贰拾万元仍由甲方保管,直至在承包期限内分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全部竣工。(二)管理费等费用收取标准:1、乙方需开具外经证收取管理费用[含企业所得税1.5%(不包括价格调节基金、防洪基金、资源税)]标准为:分公司在一个承包年内承接所有工程项目总产值:A、在8000万元以下,乙方按工程项目总价1.85%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用(含工程纯管理费、企业所得税);B、在8000万(含)以上至2亿元(含),乙方按工程项目总价的1.75%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用(含工程纯管理费、企业所得税);C、在2亿元以上,乙方按按工程项目总价的1.65%向甲方缴纳管理费(含工程纯管理费、企业所得税)。2、乙方不需开具外经证收取纯管理费用(不含企业所得税)标准为:甲方原则上要求乙方对公开投标项目收取纯管理费不得低于1.5%,邀请投标项目收取纯管理费不得低于1.0%标准(按工程总价计算)。分公司在一个承包年内承接所有工程项目总产值:A、在8000万元以下,乙方按上述标准要求收取的工程纯管理费总额的40%向甲方缴纳工程纯管理费,余下60%的工程纯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支配;B、在8000万(含)以上至2亿元(含),乙方按上述标准要求收取的工程纯管理费总额的30%向甲方缴纳工程纯管理费,余下70%的工程纯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支配;C、在2亿元以上,乙方按上述标准要求收取的工程纯管理费总额的25%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4向甲方缴纳工程纯管理费,余下75%的工程纯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支配。3、甲方按乙方在一个承包年累计总产值所达到上述产值范围的管理费用标准的费率计取管理费费用。乙方在开具外经证同时向甲方缴纳外经证金额的企业所得税费用,待在一个承包年结算时扣减。若在一个承包年期限内分公司累计向甲方缴纳工程纯管理费用费不足人民币万元的仍按年承包保底纯管理费人民币万元缴纳。4、分公司在承包期内每一承包年必须完成人民币捌仟万元(含)以上的经营(合同)总产值,若未完成规定产值,甲方有权自行收回乙方对分公司的承包经营权,乙方同意无条件放弃异议等所有权利。但并不解除乙方对已承接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财务方面等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三)财务管理1、乙方应保证分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应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账目要齐全,人员要配齐。2、乙方应保证分公司财务人员必须执行与甲方在合同中签订的关于财务工作的各项条款,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名誉。3、乙方以甲方名义,并按甲方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注册登记设立分公司,同时开设分公司基本账户。4、乙方应保证投标保证金须从分公司基本账户转入甲方基本账户,退回时由甲方基本账户转入分公司基本账户。5、分公司承接项目的工程款均须转入甲方基本账户,再由甲方转入分公司。如果分公司必须开设银行账户的,甲方将委派专人管理账户,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6、分公司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工程,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收上缴税费,待在外出经营所在地地税机关开具发票后,乙方须及时将在外出经营地地税机关开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联、《发票》记帐联、《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第三联,第四联返还甲方财务部,由甲方财务部返回原地税机关缴销。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57、分公司承接工程后,乙方要及时足额上交国家规定的各项税款,企业所得税原则上在甲方所在地税务机关上缴,其他税款在工程地地税上缴,要建立每个工程明细账,账目要完整。待工程结束时乙方须及时向甲方财务部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发票及税票,材料发票及工资明细表。8、乙方以分公司名义承接的工程须由甲方核算的,原则上谁签定《项目施工内部经济承包合同》谁领工程款(如有变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9、乙方以分公司名义承接的工程原则上由甲方在银行办理保函,保函到期应及时将保函原件退回甲方财务部,以便办理退回银行保证金。10、外地工程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或单项工程项目登记的待工程结束后乙方须及时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注销。11、乙方须及时上交甲方承包管理费和下派人员工资。12、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当月承接的工程量(附工程项目明细表),工程进度情况表(见附表)以及当月财务报表,以便甲方统计汇总。13、如果当地税务部门检查到分公司财务有违规或其他问题时,所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乙方负责承担。14、对分公司财务甲方有权进行不定期审计、检查。如果发现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以相应罚款,责令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5、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将分公司财务账目移交甲方,按甲方财务要求移交、存档。(四)印章管理1、分公司项目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印章的,乙方应向甲方质量部申请,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交由甲方法务部承办。项目部印章质地、规格、大小、形状应由甲方统一;2、印章管理责任到人,印章管理人必须分别向甲方、分公司出具《承诺书》;3、印章管理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6(1)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2)在甲方或者分公司工作年限满一年;(3)年龄30周岁以上;4、项目部印章雕刻完毕后,由甲方法务部通知乙方及项目实际承包人前来办理项目部印章领取手续,乙方及项目实际承包人必须向甲方出具《承诺书》;5、印章移交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移交之日即是责任移交的日期;未办理移交手续就将印章移交他人的,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备案的印章管理人承担。6、在项目部工程竣工后或印章管理人工作完成后,由乙方负责督促印章管理人及时将项目部印章交回甲方法务部并办理封存手续;7、甲方若发现乙方或项目部私刻项目部印章或甲方公章的,甲方将对乙方处于每枚印章伍万元的罚款,若产生严重后果的,则对乙方处于上述罚款三倍以上的罚款。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或项目部私刻的项目部印章,均为无效的印章,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私刻印章的人和使用该印章的人承担,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印章管理人、使用人未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印章,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印章管理人、使用人承担,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五)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指标:1、为了打造甲方品牌,树立甲方信誉,争创优良工程业绩,甲方要求乙方保证分公司必须每年至少创优良样板奖工程、优良奖工程、安全生产优良奖(现场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工程其中的1项。2、工程质量指标:乙方保证分公司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单位)申报工程竣工验收,并保证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达100%,工程竣工备案率达100%。3、安全、文明施工指标应控制在: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为零;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合格率达到100%。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7(六)项目管理:1、乙方应全面履行分公司所属的以甲方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属于甲方的所有条款内容。2、乙方应确保分公司设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或专人(并报甲方备案)对质量、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对所属工程项目的项目班子人员配备齐全,做到责任到人,并且人员配备能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管理的要求。3、乙方应确保分公司加强施工技术管理,做到施工方案齐全,对重大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报甲方相关部门审批。4、如果工程项目需要设立项目部帐户,雕刻工程项目部章,必须先得到甲方许可且甲方派专人管理本工程项目部章。乙方必须确保该工程项目的工程款进入该工程项目部账户,非甲方名义承接的工程项目款项不得进入该工程项目部的帐户,否则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5、对分公司所属工程项目来的工程款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确保在扣除相应的工程管理费用和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税、费之后,剩余的工程款乙方应确保使用在该工程项目上,不得挪用、挤占、拖延支付工程款,6、乙方根据甲方对项目部的管理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必须做到现场文明整洁,注重项目的对外形象宣传,从而提高甲方在地区的知名度。7、承包期内分公司所属工程项目中一切风险及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含垫资、借资、引资、工程(担保)保函]、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等问题所引发的经济(损失)责任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8、分公司所属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将完整的财务资料全部交到甲方存档,包括经审计的结算单、工程完税发票、发票记帐联等资料。9、乙方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顿计划生育工作。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8(七)建造师及甲方派驻人员相关规定:1、甲方提供给分公司的证书、证件等需年检(审
本文标题:建筑企业分公司承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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