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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2017年度修订为加强项目部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规范项目部分包和用工行为,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维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公司成立施工作业实名制管理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徐飞任副组长,各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负责人为组员。由徐飞负责各在建工程各项目部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负责人负责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的实名制登记、申报工作。2、项目经理及负责人对本工程项目使用的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明确专人担任实名制管理员,实名制管理员负责施工作业人员的实名制管理的登记申报工作。3、有分包项目的项目部要将分包企业纳入实名制管理,有现场实名制管理员负责登记、申报。4、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应当指定项目实名制管理人员至市征管处办理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登记手续,并领取申报软件、市民卡阅读器、身份证阅读器和密码锁。5、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及负责人必须要求进场施工人员先到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处进行实名制管理的申报工作,否则将清除出现场。6、施工作业人员离场三日内,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要及时将离场人员名单通过实名制管理软件上报。7、参加工程项目工伤大病医疗等保险的施工作业人员,在工程项目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生病就医,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应配合作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使之尽快享受工伤或大病医疗保险的待遇。8、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应主动带领施工作业人员开通实名卡银行账号,并将市名卡银行账号报至公司财务科备案。使公司能够及时按月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施工作业人员的市名卡银行账户上。9、本制度自2017年1月15日起开始实行,各项目部必须按照本制度对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江苏新马建设有限公司2017年1月15日
本文标题: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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