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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促进母乳喂养的十项措施》(2018年更新版)关键管理规范1.a)完成遵守《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世界卫生大会相关决议。b)制定书面的婴儿喂养政策,并定期与员工及家长沟通。c)建立持续的监控和数据管理系统。2.确保工作人员有足够的知识、能力和技能以支持母乳喂养。重要的临床实践3.与孕妇及其家属讨论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和实现方法。4.分娩后即刻开始不间断的肌肤接触,帮助母亲尽快开始母乳喂养。5.支持母亲开始并维持母乳喂养及处理常见的困难。6.除非有医学上的指征,否则不要为母乳喂养的新生儿提供母乳以外的任何事物或液体。7.让母婴共处,并实践24小时母婴同室。8.帮助母亲识别和回应婴儿需要进食的迹象。9.告知母亲使用奶瓶、人工奶嘴和安抚奶嘴的风险。10.协调出院,以便父母与其婴儿及时获得持续的支持和照护。鄠邑区妇幼保健院促进母乳喂养管理规定母乳是婴儿生长发育最理想的天然食品,吃母乳是婴儿的权力,喂母乳是母亲的义务,指导产妇用母乳喂养婴儿是医护人员应尽的责任。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儿童基金会精神,特制定我院促进母乳喂养的管理规定。一、全院医护人员必须遵守我院促进母乳喂养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WHO/UFICEF的“成功促进母乳喂养的十项措施”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二、凡在岗职工必须通过母乳喂养的知识培训。妇产科、儿科、保健科的全体人员要完成18小时脱产培训(包括实习3小时),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新调入人员应在3-6个月内完成上述培训及考试。三、做好孕妇及亲属关于孕期、产中、产后母乳喂养的知识宣传和指导工作。四、产后1小时内,医护人员必须帮助母亲与婴儿进行皮肤接触30分钟,做到早吸吮早开奶(包括剖宫产)。五、产后6小时内再次对产妇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宣传及具体的技术指导。因医学指征母婴分开时,应指导产妇正确的挤奶手法,以保持泌乳。六、凡在我院分娩者,开奶前禁止给婴儿吃奶粉、饮料等任何代乳品。除非有医学指征。七、取消婴儿室,产后(包括剖宫产)观察2小时,母亲和婴儿必须进母婴同室,实行24小时母婴不分离。婴儿洗澡或治疗,离开母亲时间不超过1小时。八、鼓励多哺乳,多吸吮,哺乳无时间和次数限制,间隔时间最长不超过3小时。九、禁止用奶瓶,不给婴儿吸橡皮奶头或使用人工奶头做安慰物。十、母婴出院后,其母乳喂养工作转给基层保健组织,定期开展咨询和随访工作。并设母乳喂养咨询热线电话84840172。
本文标题:2018版《成功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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