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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 广播电视法规与职业道德1-4章
广播电视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MediaLawAndEthics湖南科技学院新闻系2010年1月2日制作遵守新闻法规和具有良好的新闻职业道德是一名新闻工作者的基本要求,同时它也是媒体从业人员应具有的职业素质,本课程分新闻法规和新闻职业道德两部分,新闻法规主要讲授我国新闻法制建设、新闻宣传及广告发布的管理;新闻职业道德主要讲授新闻工作的主要道德规范内容、从业人员意志和品质和加强新闻职业道德修养的体系建设等。课程概述法规第一章导论第一节法的概述1.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创造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普遍适用的行为规范体系。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工具。2、法与法律的关系广义的法与法律同义。狭义的法律,在我国是指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是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法的知识3、法源与法律部门:法的各种表现形式称为法源。我国现有七个法律部门,即宪法与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与非诉讼程序法。4、法的基本特征A法是行为规范;B法是由国家创造的行为规范;C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D法是具有普遍性的行为规范(同样条件下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5、法的主要内容:就是规定权利和义务关系。法主要通过规定一定的权利和义务,把行为规范具体化,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6、法律关系:就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社会关系,某种法律关系的存在总是以相应的现行法律为前提。法律关系的主体,也叫权利主体或权利义务主体,就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一定义务的人或组织,一般包括公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国家等。7、法的实施和违法制裁A、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的知识B:我国执行适用法律的基本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4)行政机关依法行政;(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C:构成违法行为必须具备的四个要素(1)违法行为的客体,就是实施了违法法律、法规的行为,侵害了法律所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2)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就是违法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对社会的危害结果;(3)违法行为的主体,就是实施了违法行为的公民或组织;(4)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就是违法行为在主观上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法的知识法的知识D:新闻传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主要种类(1)第一类:新闻传播活动侵害国家和社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在公法领域,如传播反对基本国策、淫秽色情暴力、暴露国家秘密等内容,非法出版物和非法播发行为,在私法领域,如侵害公民法人人格权、侵犯著作权等,我国有严格的制裁规定和措施。(公法是调整不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如行政处罚法;私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如合同法。相同的是都具有法律的强制性,都必须遵守。不同的是,公法强制性规范较多。私法任意性规范多。)(2)第二类:侵害新闻传播活动的权利的行为,诸如封锁依法应当公开的真实消息,干扰、阻碍、破坏合法出版物的出版,阻碍记者的合法采访活动,对批评人压制和打击报复等。对这些违法行为,有的有制裁规定,有的没有,有的虽有但不完整。第二节世界新闻传播法简介1、新闻传播法新闻传播法就是调整新闻传播活动中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2、新闻传播法具有多样化从世界范围来看,主要包揽这些方面:(1)宪法:各国都把宪法的有关内容作为新闻传播法的最重要的渊源。如,公民的表达权、知情权,公民的言论、出版、新闻以及表达自由等权利都受宪法保护。美国的《传播净化法》(2)一般法:包括成为的法律条文和被认可的习惯、司法判例,德国的《基本法》、美国的《信息自由法》、英国的《公务秘密法》等。(3)专门法:世界各国关于媒介的专门法有两类一类是着重于就新闻传播活动的基本原则包括公民从事新闻传播活动的基本权利作出规定,如瑞典《新闻自由出版法》、德国的《新闻出版法》等;另一类是着重规范和管理各类媒介活动的法律性文件。1997年德国《信息与通讯服务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网络媒体的法律。第二节世界新闻传播法简介(4)、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著名国际人权公约及各区域的人权公约中关于保障公民表达自由等基本人权的规定,为各签约国所遵守。再如《欧洲人权公约》、《世界版权公约》(5)、有的国家如英国、意大利等,新闻记者的自律规则被授予准法律的地位。英国的报业投诉委员会、广播电视道德标准委员会。第二节世界各国新闻传播法1、区分几个概念:法律、法规与规章都是行为规范,区别在于:出处不同。法律是全国人大讨论通过的,国家主席签署发布的;法规是国务院讨论通过的,总理签署发布的;规章是国务院下属的部、委、办等支书机构讨论通过的,又他们的最高负责人签署发布的,所以三者的区别可以看是哪个签署发布的,这是最好的区别办法。2、我国新闻传播法的渊源第三节我国新闻传播法的渊源1、宪法:宪法是新闻传播法的基本法源。如“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条款;“两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2、法律: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三组最重要的法律,《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与《行政许可法》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密切的关系。其他的有最高院的《关于审理名誉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民事侵权精神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形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我国新闻传播法的渊源我国新闻传播法的渊源最高检最高院的《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另有许多法律与新闻传播活动相关:A:关于重要信息公布的《统计法》、《防震减灾法》、《气象法》等;B:关于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安全法》、《档案法》;C:关于新闻传播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的《著作权法》、《广告法》;D:关于公民法人的人格权保护的《妇女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E:关于以行政处罚制裁尚不构成犯罪的传播非法内容的行为,则有《治安管理处罚法》;我国新闻传播法的渊源3、行政法规:A管理各类传播媒介的专门行政法规,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B对新闻传播活动中某一具体事项进行单项管理的行政法规,如《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C一些其他领域的专门行政法规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规定,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河北省新闻工作管理条例》。我国新闻传播法的渊源我国新闻传播法的渊源5、规章:国务院各部门在权限内制定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等规范性文件。6、港澳特区法中涉及新闻传播的内容:如香港的《诽谤条例》。7、我国同外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内容:如《世界版权公约》等。规章行政法规法律宪法地方法规条例我国新闻传播法体系特区法与公约等我国新闻传播法的渊源我国广播电视法规内容5.对传播内容的规范和约束6.广电事业的综合管理2.保护合法权益的内容3.著作权保护4.广播电视广告经营1.新闻工作的方针原则新闻活动客体、主体权益的保护,如《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1)保密法规;(2)禁止播出方面的法规,条例里规定了七条;(3)特殊事件的报道,如突发事件、领袖人物、灾害报道、司法军事报道、批评报道等。一些制做、播出、接收、经营、设施等方面的规定。两为、三贴近等等。重点分析《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内容1、时间:1997年8月1日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通过。2、性质:是目前法律效力最高的广播电视管理法规。3、内容:(1)确立了广播电视宣传工作、事业建设和行政管理于一体的广播电视管理体制;(2)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广电总局审批;(3)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进行规划、组建、开发和管理;(4)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放、交易和进出口活动的管理;(5)严格管理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及广播电视设施;(6)各级电台、电视台应当认真履行条例义务;(7)广电设施受《条例》保护。第四节我国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关系1、主体(1)新闻主管部门。原则上广播影视由国家广电总局管;报刊、出版、音像由出版总署管;互联网的管理部门较多,公安部管互联网的接入口,信息产业部管IP地址注册、域名登记,国务院新闻办管网络上的舆请监督与舆论引导,另外广电总局管网络上的视频、音频。(2)新闻媒体。传统的四大媒体,广播影视,报刊。现在出现第五媒体,即互联网,再是手机、移动电视、LED等新媒体。(3)新闻工作者。编辑、记者及编务人员等。(4)公民。充当多种角色,第一是受众,第三是新闻传播活动的参与者,包括他可能提供新闻线索,第三是消费者,第四是舆论监督者和嘉宾。(5)法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2、客体包括三个方面:物、行,行为,非物质财富(1)物:摄像机、采访机、录音笔等。(2)行为:新闻采写编评的行为等。(3)非物质财富:就是智力成果。新闻稿完成发表后享受著作权。3、新闻传播活动的内容即新闻权利和新闻义务传统的权利就是采写编评,还有在特殊场合活动优待的权利,如交通、进入会议或赛事现场等;义务非常多,如不得揭露隐私、不得诽谤等。4、新闻传播活动的内容中有几种关系第一,管理关系。上级主管部门对新闻媒体或新闻工作者有一种管理关系。第二,监督关系。新闻媒体作为舆论监督的一种手段它对执政党、参政党、社会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风尚都有一种监督的关系。第三,服务关系。新闻媒体提供信息,发布广告为大众服务,提供娱乐的服务和获取知识的服务。第四,纠纷处理关系。如西安观众诉《还珠格格》案。第五,协作竞争关系。第六,职务关系。第五节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和其他行为规范1、传播活动与党的政策必须符合党的政策,体现党的主张,人民的意志。2、传播活动与纪律传播活动必须在党的纪律和各项纪律范围内开展。3、传播活动应自觉主动遵守职业道德。第二章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创办与管理第一节中西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比较1、西方国家广播电视的所有制形式:私人所有、国家所有、公共所有几种形式私有的如:美国三大广播公司、英国独立广播公司、日本民间放送联盟,国有的如美国之音,公有的如英国的BBC,日本的NHK等。2、我国广播电视的所有制形式:国家所有制形式。近几年出现的广电集团,采取国家控股多元集资的方式。如东方明珠、中视股份、广电传媒。1、特点:(1)中央和地方的双重领导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广电总局负责全国的广电管理,县以上广电局负责本区域内的管理。(2)广电行政部门同广播电台、电视台是隶属关系,乃至整体与部分的关系。(3)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既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又具有宣传、建设等领导功能。第二节我国广播电视管理体制的特点和创新策略2、创新策略(1)解放思想是关键;(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理顺领导体制、引入竞争机制、重视激励机制、加强约束机制;(3)培育规范的媒介市场(产品市场、资本市场)。(4)国家的产业政策支持。创新策略一、职能分工:广电总局负责广电的宣传、传播功能的管理,信息产业部负责广电传输覆盖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二、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与管理1、县广电局申请,报县政府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设立。县以下不得设立电台、电视台,市以下教育局不得设立教育电视台。2、设立的条件:专业人员、技术设备、建设资金与资金保障、场所。第三节广电运作的法规监管3.节目管理与设施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表达自由的概念及价值我国法律关于表达自由的规定表达自由的限制及有关案例分析第三章宪法与表达自由对个人的价值对社会的价值表达自由的内容涵盖第一节表达自由的概念及其价值一、对个人的价值1.
本文标题:广播电视法规与职业道德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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