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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教师字〔2012〕19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考核方案》的通知有关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教育部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字〔2009〕9号)精神,我省从2009年开始,在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3年来,共招聘特岗教师7300余名。“特岗计划”的实施,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年,首批特岗教师服务期届满3年。国家四部门文件规定:2“鼓励特岗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我省四部门文件也明确规定:“特岗计划”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经审核,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为做好我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安置工作,现将《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考核方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聘为正式教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是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实施“特岗计划”方案中有关部门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里的政策规定,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实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为正式教师工作,确保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且自愿留任的特岗教师按期聘为正式教师。二、“特岗计划”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属于国家鼓励的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之一,享受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中有关政策待遇。从2013年开始,我省城市、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三、各设岗县要根据《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3师考核方案》,精心制定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当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工作,要在每年7月1日前全面完成,有关工作情况、存在问题、意见与建议等,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四、2012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工作结束后,各设岗县要认真填报“2012年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情况统计表”(附件2)、“2012年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人员名册”(附件3),连同总结汇报材料,由设区市教育局汇总,于2012年7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今后,对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的考核工作均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联系人:熊礼淼,电话:0791-86765187。E-mail:171068830@qq.com附件:1、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考核方案2、2012年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情况统计表3、2012年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人员名册4、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登记表江西省教育厅二O一二年四月十七日主题词:特岗教师考核方案通知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2012年4月17日印发4附件1: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考核方案为落实国家和省四部门“特岗计划”实施方案中关于:“鼓励特岗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精神,做好我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留任聘为正式教师工作,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制定本方案。一、考核原则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做到考核方案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考核结果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二、考核对象服务期满三年的特岗教师。三、考核内容和标准(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师德表现;能,主要考核教书育人水平、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学校、学生、家长的认可度。5(二)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原则上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特岗教师考核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师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一)考核方法。考核工作在同级政府领导下,由各设岗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在年度考核基础上进行,以三年年度考核情况为依据。(二)考核程序1、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填写《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申请留任考核表》(附件4),总结三年工作;2、特岗教师任教学校根据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年度考核和个人总结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3、考核领导小组对学校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64、拟定考核等次并公示;5、复核并确定考核结果;6、为考核达“合格”以上等次的特岗教师办理聘用手续;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异议者可在公示期满10日内向设岗县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通知异议者。如对复核意见不服,异议者可逐级申诉。五、考核结果的使用(一)对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的特岗教师,各设岗县要在核定中小学教职员工总编制内按在职公办教师予以安排,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二)对考核达到“优秀”等次者,在今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优评先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参加考核人数的百分之十以内。(三)对服务期满后不愿意继续在当地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重新择业。各设岗县毕业生就业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本方案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7附件2:2012年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情况统计表单位(盖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年月日单位:(人)设岗县2009年招聘人数2012年在岗人数考核情况本人留任的意向工作去向优秀合格不合格愿意继续留任不愿意继续留任留任重新择业其他8附件3:2012年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人员名册县教育局(公章):县编制部门(公章):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章):年月日序号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最高学历任教学校任教学科考核结果注:本表用excel制作,每页都需加盖公章。9附件4: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申请留任考核表姓名性别照片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毕业时间服务时间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服务单位及任教学科个人总结10个人总结申请人签名:年月日任教学校意见(提出考核等次)(盖章)年月日设岗县考核领导小组意见教育局(公章)年月日财政局(公章)年月日人保部门(公章)年月日编制部门(公章)年月日说明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本人留存,另一份上报省教育厅。注:此表用A4纸双面打印11
本文标题: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为正式教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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