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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第一节施工现场调查制度1职责与分工1.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领导开张施工现场调查,听取调查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相关事宜。1.2项目部总工程师具体实施组织施工现场调查与勘察。1.3项目部工程管理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施工现场调查工作。测量班负责复测、放样。1.4项目部安质部、设备物资部为本制度的配合部门。安质部负责沿线危险源识别,治安条件等调查。设备物资部负责地方建筑材料、地方电力供应能力、交通运输情况、当地可利用的机械设备情况等调查。2管理内容和要求2.1自然条件调查2.1.1地址地形情况调查,确定不良地质分布及对工程的影响。2.1.2地形地貌植被及其水文、气象情况及其特点。2.1.3地方防疫、医疗卫生、名族风俗、民族政策。2.1.4生产、生活用水条件等。2.15当地政府对征租土地的政策规定和建筑物拆迁情况。(含通信、电力、电气化线路)。2.2技术经济调查2.2.1实地校核各项施工设计文件,确定本管段内工程的重点和难点。2.2.2地方建筑材料的情况,砂、石、水泥、钢材等主要物资的来源和供应情况。2.2.3交通运输情况,既有铁路、公路以及水运等。2.2.4电力供应能力,邮电、通信等设施情况。2.2.5大临设施的设置条件、地点、数量以及运输便道情况,施工队伍的驻地安排。2.2.6当地可利用的人力资源、房屋一级机械设备等。2.3调查方法一般采用审查设计图纸资料,现场勘察,周边走访,查阅当地有关施工所需要的资料和政府现行政策性文件的方法进行。2.4调查报告现场调查完毕后,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收集汇总调查结果,写出现场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2.4.1工程概况、主要工程数量,施工重点、难点以及地质特点,施工的主要有利条件和困难因素、重点、难点工程施工方案和措施。2.4.2概略说明与施工有关的既有交通运输情况,全线贯通及分段联通的主要运输道路方案选择意见。新建或扩建的交通运输道路的工程数量,需要新建的施工便道、便桥的意见和工程数量。需要扩建的施工便道、便桥的施工方案和工程数量。2.4.3主要工程材料供应方案,结合料源,考虑外来料如何进入施工地段,列表说明产地、产量、质量、开采条件及运输方法、缺料地段解决措施意见,提出生活物资供应的安排意见。2.4.4说明沿线电力及通讯水源情况,并提出采取的措施。2.4.5施工场地布置和施工队伍的驻地安排意见。2.4.6说明营业线路状况标准、运输能力,营业线施工封锁线路级药店施工的联络渠道。2.4.7说明主要机械设备的配制、大型周转材料配制与采购、加工制作。第二节设计文件审核制度1职责与分工1.1项目部总工程师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1.2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设设计文件交接、审核及现场核对工作,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业务范围的设计会审,将核对意见一同汇总上报,落实解决。1.3项目部安置部、设备物资部、计划部为本制度的配合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设计文件审核及现场核对工作。2管理内容和要求2.1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设计文件管理。2.2设计文件的收、发工作,必须做到有记录,有签字,手续齐全。所有设计文件均先经项目部工管部签收,登记图纸名称、图号、册数、发放时间、领取人等情况并加盖受控管理专用章后下发。2.3设计文件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盗。作废文件按有管规定处理。2.4设计文件审核的内容。2.4.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政策,是否符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2.4.2工程的结构是否符合安全、消防、可靠性、经济合理的原则,有哪些合理的改进意见。2.4.3本单位的技术特长和机械装备能力,施工现场条件是否满足施工要求。2.4.4图纸各部位尺寸、标高是否统一,图纸说明是否一致,设计的深度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2.4.5工程的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管线工程等各专业图纸之间是否有矛盾,钢筋细节部节点与其他的预埋节点是否符合施工要求。2.4.6各种管道的走向是否合格,是否与地上、地下建筑物、构造物相交叉。2.4.7大型构件和设备吊装是否满足施工的要求。2.6设计审查程序2.6.1审查程序:通常分自审,会审和现场核对等三个阶段。2.6.2自审阶段。项目经理部收到拟建工程的施工设计文件后,因尽快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熟悉和自审图纸,写出自审记录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的质疑和建议。2.6.3会审阶段。一般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参加,四方进行会审。会审时首先有设计单位向与会者介绍设计依据,工程意图和功能要求,并对特殊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提出设计说明和施工要求。然后施工单位依据自审情况,提出疑问和建议,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对探讨的问题做好记录,形成“审查施工设计文件会议纪要”,由建设单位正式行文,与会者会签,作为与设计文件同时使用的技术文件和指导施工的依据以及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结算过的依据。2.6.4现场核对。在施工中,如发现施工条件与施工不符,或发现图纸中仍有错误,或因材料规格,质量不满足设计要求,或因施工单位合理化建立,需对设计进行设计修改时,因遵循技术核定和设计变更规定,进行现场核对,由设计,监理工程师签证并办理签证手续,归入工程技术档案,作为指导施工,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的依据。2.7现场核对后续工作要求2.7.1经现场核对无需完善的工点才能申请开工。以确定需完善的工点均纳入变更设计管理,待设计单位按会议纪要要求编制变更设计图纸、文件经批准后,由项目部组织实施。2.7.2如现场需要补充地形资料,项目部与现场核对后3日内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2.7.3若需与地方政府、企业补充完善相关协议时,报请建设单位组织办理,项目部予以配合。2.8设计文件审核的管理要求2.8.1设计文件审核要及时、全面、细致,并建立设计文件审核台账。在设计审核文件过程中,审核及复核人员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分专业登记,发现的问题汇总一次提出集中解决。设计文件审核完成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汇总、整理形成《设计文件审核记录》。2.8.2设计文件审核因先整体后局部,先原则后细节,先分专业后衔接。各级技术负责人注重界面管理,处理好各专业衔接和施工段之间的衔接。分段审核中应有交叉重叠审核段,分专业审核中应对联系密切的专业进行接口和联合审核。2.8.3对于施工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重要工程项目可邀请内外部专家参与审核。2.8.4审核中发现问题的解决,必须以相关会议纪要或设计单位书面答复资料为准,负责不得作为施工依据。问题解决后,要对原设计文件注明或修改,并注明审核日期,审核人、修改人签字。当以新设计文件取代原设计文件时,必须对原设计文件加盖“作废”字样后封存。第三节施工测量管理制度1职责与分工项目部总工负责主持制定施工测量管理办法,工程管理部设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测量方案设计,报项目部工程部审核,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按批注的测量方案设计进行操作,并切实保护好现场测量标志。2管理内容和要求2.1严格执行开工前的交接桩制度。开工前现场交接桩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测量桩点的交接,必须由双方持交接表核对、确认,遗失的坚持不桩,无桩名者视为废桩,资料与现场不符的应予已更改。现场交接桩完成后,形成现场交接桩工作纪要和交接记录,各方保存。项目部接桩后,必须对精密导线点水准点进行复测和对桩点进行保护,防止在施工过程中破坏控制桩点。复测情况及处理措施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对交接桩持有异议的,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2.2复测、控制测量完成后,各分部应及时将完成的复测、控制测量上报项目工程部,工程部审定后,应将完整的、经监理工程师复合签认的复测资料、控制测量资料报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2.3测量放样。控制网主点应定期进行复测,保证控制网网型稳定不变形,每次测量放样时应观察置镜点点位是否有扰动痕迹,然后复测置镜点、后视点的基线长度,放样点测设完毕后,应闭合至其他控制点位。2.4测量的外业工作。必须采用不同的两种方法或两人换手复测进行,其测量误差必须符合测规要求。2.5测量的内业工。应坚持两组独立平行计算和互相校核,每组测量计算数据应与已知主点计算闭合,以复核计算方法。2.6重要定位和放样,必须坚持不同的方法或手段进行复合测量,或换人检测后才能施工。2.7用已知点(平面控制点、方向点、高程点)进行引测、加点、和工程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即已知点检测合格都时才能利用。2.8施工时应按施工图纸复合构筑物几何尺寸即及放样点的相对位置尺寸,做到双重复核。第四节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制度1职责与分工1.1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领导本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主持在本项目部的评审。1.2项目工程管理部负责实施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和组织相关部门评审。1.3项目部安质部、设备物资部、计划部、财务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并参与评审工作。2管理内容和要求2.1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各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均在开工前编制完成,据以组织、组织工程施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充分实现“方案预控”,对工程项目人、机、料、工等生产要素组合和施工过程中社工技术方案预先进行有效谋划和比选,达成经济合理、先进可行、易施易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对设计文件进行详细的会审基础上进行编制。对技术复杂、关键性的施工部位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上报上集团公司(或公司)评审,评审完成后报监理、业主审批。2.2《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公布实施,各级施工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实施。未经部门批准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施工方案和主要工程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2.3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有重大变化应及时采取措施或修订,并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实施。第五节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制度1职责与分工1.1项目部总工程师为本制度的主管领导。1.2项目部工程管理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邀请专家论证,上报监理和业主批准,组织现场实施。1.3项目部安质部、设备物资部、几乎是不、综合办公室为本制度的配合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评审工作。2管理内容和要求2.1对于重点工程和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管理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如深基坑支护、大体积混凝土、大跨度桥梁施工、既有线施工等。2.2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经过详细的现场调查,综合考虑影响施工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安全、质量、工期效益目标的条件下编写,并经项目部工程部各部门及主管领导评审。2.3内部评审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2.4评审、论证完成的施工方案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按程序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六节施工技术交底制度1职责与分工1.1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督促指导技术交底的实施与控制。1.2项目部工程管理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施工技术交底的编制、下发、实施及监督检查。1.3项目部安质部、设备物资部为本制度的配合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施工技术交底工作。2管理内容及要求2.1技术交底实行项目经理部、施工队二级交底的制度,并对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分别进行,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2.2技术交底必须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3天前进行。2.3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应履行交底签字手续,明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之间的责任。2.4交底资料及时送至资料员出归档作为短期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以备后查。2.5技术交底下发后未按照技术交底内容施工造成的损失,由施工队负责。2.6技术交底内容:2.6.1交底的项目名称、计划开工和完工日期;2.6.2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特点、质量要求、标准及质量检验的程序;2.6.3施工技术方案和控制要点;2.6.4施工工艺操作流程;2.6.5施工需要的材料数量及规格;2.6.6施工需要的设备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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