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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工程名称交底部位焊工工程编号ZSYHDQ-XYH-004日期2015年7月16日交底内容:(1)应由经培训考核有操作证的焊工操作,并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2)电气线路架设及焊机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装置符合施工临时用电规范要求,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3)焊接电缆应使用多股细铜线无接头电缆,与电焊机接线应用线鼻子连接压实,接线上方应设置防护罩。(4)焊接电缆长度一般不超过30M。焊接电缆通过通道时,必须采取单独如护套、穿管等保护措施。(5)严禁使用脚手架、金属栏杆、轨道及其它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使用。(6)电焊作业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洗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8)进行电焊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环境,消除危险因素和设置监护人员;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作业,当与其他人员和有关设施过近时,应采用屏护和安全间隔等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当高处焊接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9)进行下列操作前应切断电源后进行:1)改变焊机接头时;2)更换焊件需要改进二次回路时;3)转移工作地点时;4)焊机检修时;5)暂停工作或下班时。技术负责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本文标题: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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