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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我院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院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院领导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二、用车范围院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等;院属各部门有关公务活动等;严禁公车私用。三、用车程序1.院属各部门因公务外出时,需前一天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经主管院长批准,报办公室,办公室按照公务先后顺序、轻重缓急统一派车。特殊情况和紧急事件,经院长同意,由办公室安排出行。2.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市区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需报院长批准后方可。四、车辆维修1.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上报办公室,经院长同意后送定点修理厂维修。汽车修好后,由办公室与驾驶员逐一核对,报批维修费用。2.车辆在外出途中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必须先向办公室报告,并本着以排除故障为目的的维修。五、安全管理1.驾驶员通讯工具随身携带,并处于开机状态,听到呼叫及时应答,接到任务立即做好出车准备。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严禁开车上、下班。2.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各类违章,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不开故障车,行车途中不得拨接通讯工具。3.按规定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和年检。车辆保险由财政所统一办理。六、其它事项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本制度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发生冲突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七、附件1.公务用车登记簿2.公务用车申请单2016年2月17日附件1:公务用车登记簿序号用车日期用车部门预计完成时间申请人附件2:公务用车申请单年月日用车日期用车时间用车部门用途前往地点预计完成时间主管院长审批:申请人:
本文标题: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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