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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资格证书管理实施方案一、目的(一)建立资格证书管理机制,满足在企业资质评审、升级时,相关行政机构对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需求;(二)相关特种作业岗位、管理岗位加强执业资格管理,满足《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所属地区行政机构对岗位持证上岗的要求,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三)明确执业资格证书的取得、使用、保存方面的流程,明确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二、适用范围******及相关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职员工。三、术语及定义3.1资格证书: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定及所属地区行政机构政策规定,劳动者从事某职业应具备本岗位必备的学识和技能且持有该岗位的资格证书,。3.2资格证书类型:从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3.2.1从业资格证:指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关岗位特种(设备)作业证上岗;会计、律师、驾驶从业人员持有资格证书上岗;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化验员(不限于)从业人员持有资格证书上岗。3.2.2执业资格证:是指国家行政机构规定对相关行业及人员实行执业准入机制,证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取,员工进行证件注册后可上岗。如:注册会计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质量工程师等。3.2.3职称证书:经国家职称评定机构或指定企业具备职称评定能力的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专业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进行等级鉴定。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鉴定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初、中、高级以及教授级工程师;经济类职称评审初级、中级、高级经济师等职称等级。四、职责权限(一)人力资源部为公司执业资格证书管理的主管部门;每年初收集公司、各部门、生产单位的需求,制定执业资格证书取证的计划,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实施;(二)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按照管理、生产的实际需求以及相关所属地区行政管理机构的要求,向人力资源部提报相关资格证书办理需求;(三)人力资源部负责相关政策、制度的传达,组织考试取证、证书领取、证书复检等相关工作;如相关外部行政机构明文规定指定我公司相关部门(非人力资源部)申报、办证、取证、复检情形的,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五、工作流程5.1流程各环节要点A.需求部门发起需求申请,应以书面制定计划,内容包含:取证(或评审)目的、人选、费用预算等内容;B.需求审核应注意:特种(设备)作业取证需求应按照安全部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相关人员是否符合办证、复检条件由安全部门审核;职业技能类资格鉴定审发起需求申请•需求单位:•各部门(生产单位)需求审核•逐级审核:•所属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意见:•同意/不同意组织实施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内部或外部指定)证书管理•责任部门:•所属单位人力资源部•指定部门核由员工所在生产单位负责人审核;专业技术类职称评审由技术质量部、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经济类(但不限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C.总经理审批(所属公司主管领导)。资格证书审核流程完成后,总经理批复决定意见;D.组织实施。审核、审批流程完成后,发起单位按照计划组织实施资格证书鉴定、评审、考试取证等相关工作;E.证书管理。所属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台帐,证书登记、使用、变更、注销、保存实时管理并向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六、作业说明/管理要求6.1资格证书取证(评审、鉴定)费用管理A.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负责每批次执业资格取证的费用预算。因公司需求计划为指定岗位员工办理执业证书,费用由公司承担;相关员工参加培训、考试、复检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原岗位待遇不变(按照集团《培训管理制度》《外部培训管理制度》相关要求);B.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执业资格取证、复检相关的奖励或补贴制度(或规定),凡具备相应岗位执业能力,获取执业资格有利于企业资质升级,有利于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证书补贴;C.员工应积极配合与证书复审、换证有关的培训、考试等工作,无故不配合导致资格证书作废时,相关员工应赔偿公司已承担取证(含培训)相关费用,如:因员工考前不参加培训、不学习相关知识,考试不及格无法取证时,公司有权追责,复试取证费用由该员工自行承担;D.非公司组织员工自行考试、取证,在公司需要时,员工自愿将证件提供公司使用,其报名、培训及考试费用可凭票报销;E、公司办理证件或员工个人办理但提供公司使用,已登记在册的,每周期证件的复审、复检由公司组织实施。6.2证书管理A.公司出资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学习后所取得的资格证书,或员工个人取证后按公司有关规定报销全部或部分费用的资格证书,原则上证书原件一律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本人领取证书后一个月内必须将原件及归档材料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B.员工个人参加培训取得的证书,原则上由个人自行妥善保管。所在岗位要求持证上岗时,证件原(或复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C.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执业资格证书》台帐,证书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登记、保存、监察、处理,证书借用、换证相关部门应事先申请,经批准后在要求范围内使用。员工未提前申请审批,擅自将证书外借或注册到其他单位的,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形。一经发现,评优、评先、干部考核和提拔时,一票否决,并限期转注回公司。限期未转注回公司的,公司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须退回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对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D.监督及处理的内容:已经在公司登记、管理的资格证书,除因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外,员工私自保存证书,或事先未告知私自变更、注销证书属严重违纪行为,公司有权追回已承担取证费用并依据《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处理。七、本规定自2019年9月份开始实施,解除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
本文标题:员工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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