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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土方开挖工程概况2.施工方案3.施工方法4.劳动力组织5.材料设备供应计划6.工期安排及保证措施6.1工期安排6.2保证措施7.质量保证及保证措施8.安全防护和保护环境措施9.其他1.工程概况本方案为无锡市东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分公司21.9万吨/年精细化工产品及配套工程的土方开挖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方案。本工程土方开挖具有如下特点:1.1工程所在施工区域均为回填土区域,回填土层较厚,平均深度约3米,局部回填深度达到9米左右,且土方回填过程均未经过碾压,为自然堆积回填;1.2土方含水率大,土质均为黏性黄土,渗水率很低,在基坑开挖深度较深的情况下,容易积水,造成滑坡或塌方;1.3单体基础类型繁多,包括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等;1.4虽然单体分部区域较为分散,但由于个别单体送桩深度较深,土方开挖深度相应增加,导致开挖土方量大幅提升,开挖后的土方堆积及转运是施工过程中必须谨慎考虑及协调的问题;1.5由于地基承载力较弱,仓库等部分单体预制桩压桩深度加深1.5米,导致基坑开挖深度加深;2.施工方案本工程土方采用机械为主、人工为辅开挖。基坑边距基础梁和承台基础为0.4m,土方机械开挖过程中,机械开挖至基底设计标高以上300mm,再人工清理至基底设计标高,施工中应注意预制桩的保护,禁止在桩头以上100厚范围内进行机械挖土,在施工过程中同时对桩顶标高及平面轴线位置进行复测,保证在其允许误差范围内施工。基础开挖后请业主及监理单位到场一起进行验收,办完各验收资料并经业主及监理单位批复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确保土方开挖质量。2.1土方开挖前的准备工作土方开挖的紧前工序即定位放线测量的工作必须完成并由监理方审核验收后方可进行。了解开挖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情况,情况不明,不得开挖。土方开挖前清除开挖区内的全部堆积物。计算开挖深度,并根据规范要求进行坡比计算。针对本工程的土质情况,开挖深度在1米以上的基坑就必须进行放坡,我部拟定放坡坡比如下:开挖深度在1米以内的基坑不用进行放坡;开挖深度在1米至1.5米范围内(包括1米)进行3:1坡比进行放坡;开挖深度在1.5米至2.5米范围内(包括2.5米)进行2:1坡比进行放坡;开挖深度在2.5米范围以外(包括2.5米)进行1:1坡比进行放坡。2.2开挖操作本工程部分单体的承重为管桩基础承重,在开挖过程中应根据桩基施工单位交接过来的桩顶标高、桩位等资料密切控制挖土深度,不得破坏桩头。基坑开挖后,如相邻基础间的留土宽度在1米以内时,为保证土方施工安全,需将留土全部清除,进行局部大开挖处理。如相邻基础间的留土宽度在1米以上,则保留余土。开挖时应根据开挖深度的计算结果进行基坑边坡处理。如再有塌方、滑坡现象,我方将采用打木桩模板支护。现场塔机已定位,如开挖部位距吊车基础太近,需采取加固开挖,加固方案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实施。3.施工方法3.1土方开挖前的准备工作土方开挖的紧前工序即定位放线测量的工作必须完成并由监理方审核验收后方可进行。了解开挖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情况,情况不明,不得开挖。土方开挖前清除开挖区内的全部堆积物。计算开挖深度,并根据规范要求进行坡比计算。针对本工程的土质情况,开挖深度在1米以上的基坑就必须进行放坡,我部拟定放坡坡比如下:开挖深度在1米以内的基坑不用进行放坡;开挖深度在1米至1.5米范围内(包括1米)进行3:1坡比进行放坡;开挖深度在1.5米至2.5米范围内(包括2.5米)进行2:1坡比进行放坡;开挖深度在2.5米范围以外(包括2.5米)进行1:1坡比进行放坡。3.2开挖操作本工程部分单体的承重为管桩基础承重,在开挖过程中应根据桩基施工单位交接过来的桩顶标高、桩位等资料密切控制挖土深度,不得破坏桩头。基坑开挖后,如相邻基础间的留土宽度在1米以内时,为保证土方施工安全,需将留土全部清除,进行局部大开挖处理。如相邻基础间的留土宽度在1米以上,则保留余土。开挖时应根据开挖深度的计算结果进行基坑边坡处理。如再有塌方、滑坡现象,我方将采用打木桩模板支护。现场塔机已定位,如开挖部位距吊车基础太近,需采取加固开挖,加固方案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实施。3.3排水开挖区表面现有大量积水,开挖前需要布置表面排水设施,并排放到建设单位指定的排水点。必要时需布置地下潜水的排水设施,并做到提前排水,以保证开挖顺利进行,不得因排水不畅影响开挖安全和延误工期。在开挖区外部,应采取措施防止周边水进入开挖区,防止冲蚀边坡,以保证良好的施工场地。4.劳动力组织土方开挖过程中需有专人进行挖机监护,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据管桩施工单位提供的桩顶标高,在开挖至标高以上300时,由人工清理余土。具体劳动力需求计划如下表:表4.1劳动力需求计划序号工种名称需用人数进场时间备注1测量员12010.1.1具备相应的资格证进行基坑测量2技术员22010.1.1具备相应的资格证进行开挖过程中的技术管理3安全员12010.1.1现场安全监护4小工102010.1.1清理管桩顶土方5.材料设备供应计划本工程基础开挖采用220挖机进行开挖,挖机进场前,需向建立部门报送挖机合格证、检测证明以及操作人员操作证书、年检报告等相关资料。监理单位批复认可后方可进场作业。开挖过程中,与施工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靠近挖机操作范围及基坑周围。在开挖基坑周围维护拟采用脚手架钢管搭设维护。基坑开挖前,相应的维护、警示标致必须到位。5.工期安排及保证措施6.1工期安排每个单体基础土方开挖计划时间为2天,目前可供施工的10个单体开挖于2010年1月15日前全部完成。6.2保证措施土方开挖工程为每个单体施工的首道关键工序,其施工的工期直接影响到其后续工序的施工安排情况,我部拟对每个单体的土方开挖、堆积及转运进行严格的时间控制,由于土方开挖受天气影响较大,需在开挖前及时了解开挖过程中的天气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安排夜间加班,保证施工进度。7.质量标准及保证措施7.1质量标准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6)《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19937.2保证措施土方开挖前需对挖机操作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其具体保证措施如下:1)土方开挖采用机械开挖,至桩顶标高300部分以下采用人工开挖。2)对没有打桩的基础,开挖时现场配备测量人员配合,按照测量人员以及现场施工人员要求进行开挖,机械开挖后,基底预留150—200厚采用人工开挖至设计标高,基底不得有扰动土及回填土层存在。3)开挖土方过程中的挖机使用需有专人指挥,避免造成机械伤害,需做好基坑周围的防坠落维护及警示标志,防止发生坠落或坍塌事故。4)开挖前测量人员放出开挖基准线,再进行开挖。5)基坑周围工作面按500进行考虑。8安全防护和保护环境措施8.1土方边坡处理由于本工程场地土质均为松散回填方区域,据地质勘探报告,素填土平均厚度达到5米,其下部为粉质粘土,土质含水率较大,开挖后容易造成土方滑坡或者塌方,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本工程必须对基坑边坡进行较大的放坡处理(其放坡比例详见本方案施工方法一节)。8.2基坑维护及警示标志在基坑周围采用脚手架做钢管制作临时围挡,围挡高度1.5米,围挡设置在基坑边缘具基坑0.5米的位置,除人员出入口外,为封闭状布置,非施工人员不得靠近基坑开外的工作区域。根据我公司CI要求,脚手管涂装红白相间油漆以作为警示标志色,在基坑开挖周围设置临时施工便道,人员及机械不得在施工便道意外的区域行走。8.3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由于基坑深度较深,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必须有专门搭设的垂直通道。垂直采用脚手管制作,设两根脚手管并排踏步,其倾斜角度不得大于45°。在通道垂直间距每0.6米设置一道固定措施,竖向支撑脚手管打入基坑壁1米以上,作为临时固定。通道两侧设置扶手,扶手高度1.2米。基坑底部的清槽人员在进行施工时,必须有安全员进行现场监护并对现场安全负责。现场安全员监护职责如下:1)挖机操作监护,挖机必须在基坑安全距离以上的区域进行作业,不得靠近基坑边缘,避免挖机施工过程中的竖向施工荷载造成土方滑坡或者塌方。挖出后的土方需堆积在距基坑边缘0.5米以上位置,避免由于堆积土方的荷载对基坑壁稳定性造成影响。2)基坑壁稳定性监护,对基坑开挖后的坑壁进行监护,由于土方含水量较大,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机械对土层的扰动,必须随时对坑壁进行观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情况稳定后,方可继续进行。3)交叉作业监护。基坑清槽人员与挖机的交叉施工时,安全员必须对挖机的回转半径区域进行人员疏散,在挖机回转半径范围内严格禁止施工人员进行土方清理。4)施工周围环境监护。安全员有权拒绝任何与施工无关的人员靠近现场,严格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维护标志封闭的区域。8.4环境保护措施开挖后的土方堆积在基坑周围边缘,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土质分析,堆积高度不得大于4米,并放1:1坡比,避免因为土方堆积高度过高而造成滑坡。土方如需外运,车辆驶出施工场地必须进行清洗,避免在运送土方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运送土方车辆顶部须按照城镇土方运送车辆的要求进行封闭,避免造成扬尘及洒落。
本文标题: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米开挖专项安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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