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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流行性出血热防治规划(2014-2016年)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流行性出血热(以下简称出血热)防治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控制疾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我省出血热的流行情况与防治现状,制定本规划。一、我省出血热的流行与防治工作现状出血热病情进展快、病死率较高、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我省重点防治的传染病之一。我省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历来高度重视出血热防治工作,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使我省出血热流行强度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全省年发病率由1990年代中后期的5/10万左右下降到了2/10万以下,病死率下降到2%以下。由于近年来流行毒株型别的改变、宿主动物及环境生态的改变、流行周期等自然和社会因素的影响,我省出血热疫情呈上升趋势,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有所增加。二、总体目标(一)维持低发病水平,全省出血热年均发病率控制在2/10万以下,病死率控制在2%以下,尽可能减少死亡病例发生。(二)控制疫区进一步扩大,降低重点高发地区的发病水平,防止聚集性疫情或暴发疫情的发生。-2-三、主要措施(一)加强疫情监测按照《全国流行性出血热监测方案(试行)》和《江西省流行性出血热监测方案(试行)》的要求,在做好高安市国家级监测点和安义县省级监测点现场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全省流行性出血热人间疫情、宿主动物的监测工作。各地对诊断新发的出血热病人,要及时做好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急性期、恢复期血清的采集和复核检测工作,流调中应详细调查其病史、病因、是否接种疫苗及未接种疫苗的原因、接触鼠类的情况(分型为家鼠型和野鼠型)等。要保证各类统计报表数字的真实、可靠、准确,为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分析疫情发展趋势,制定出针对性强的防治对策与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二)开展灭鼠防鼠出血热是以啮齿类动物传播为主的自然疫源性疾病,灭鼠防鼠是防制流行性出血热的成功经验与主要措施之一。各地应因地制宜,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新农村建设、改水改厕等各种有利条件,做好环境整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开展灭鼠防鼠工作。各地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动员各方面力量,充分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集中开展春秋两季城乡统一灭鼠活动,降低出血热宿主动物密度,从而降低人群感染风险。(三)实施预防接种-3-出血热疫苗预防接种是控制和降低本病发病流行的最有效措施,应有计划、有组织的在我省出血热重点疫区、重点人群中开展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在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中逐步形成免疫屏障,降低人群发病率。根据国家出血热疫苗扩大免疫规划要求和我省出血热流行的地区分布情况,2014年安排以宜春市高发县区为主要接种地区开展接种工作,2015年安排上饶市和南昌市高发县区为主要接种地区开展接种工作,2016年安排新余市、抚州市、吉安市等高发县区为主要接种地区开展接种工作。2014-2016年,前期已经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高发县区每年要对新增加16岁目标人群进行常规接种,对包括外出返乡人员在内的前期未接种目标人群进行查漏补种工作。通过三年的集中接种,逐步实现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全覆盖,后期转入常规接种(包括对新增目标人群的接种和漏种人群的查漏补种)。在实行免疫覆盖之前,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疫情分析,结合前3年的发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兼顾实际发病情况的静态比较和疫情进展速度的动态比较,利用好有限的资源,对发病率/发病数高/上升快的乡镇实行优先覆盖。各地每年11月份之前确定下一年度接种地区(项目实施县、乡镇)和接种人数,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制定下一年度全省疫苗采购计划、草拟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要按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出血热疫苗接种率达到70%以上,对项目实施地区内拒绝接种的目标-4-人群要做好风险告知工作。(四)加强能力建设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制定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培训教材,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开展出血热预防控制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工作,努力培养学科带头人,逐步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各级医疗机构要不断提高诊疗水平,做到“三早一就”(即早发现、早休息、早治疗,就近治疗),努力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要求开展出血热血清学检测工作,网络报告病例的实验室诊断率要达到70%以上,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网络报告病例中临床诊断出血热病例的比例。(五)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和方式,积极开展出血热防治知识的宣教工作,提高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减少发病风险。要把流行性出血热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为科普知识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健康教育规划。坚持全民健康教育与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出血热防治知识知晓率要达到70%以上。(六)加强科学研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我委《关于印发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科研发展专项规划(2014-2016年)的通知》(赣卫-5-疾控字〔2014〕13号)精神,加强流行性出血热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将流行性出血热有关应用性研究纳入地方科研规划。科学研究要坚持为防治工作服务的方向,重点开展流行性出血热病原学、疫源地类型、流行因素、疫苗远期防病效果持续性观察、出血热发病机理和特异性治疗以及对流行性出血热防治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七)强化防病管理出血热是自然疫源性疾病,在自然疫源地和可能是自然疫源地的地区兴办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各地卫生防病机构要对施工环境进行卫生学评价,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病措施,以防止出血热的发生和流行。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工作的领导。重点疫区要把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流行性出血热防治规划,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同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防治措施的落实。(二)加大经费投入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保障出血热疫苗和注射器采购经费,省级财政保障5元/剂-6-次的接种补助,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保障出血热疫苗接种所需工作经费。(三)加强法制管理和考核评价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加强对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出血热防治工作的执法监督,完善病例诊断、疫情报告、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本地执行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予以解决。省卫生计生委将不定期地对各地执行本规划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地区进行表扬,对措施落实不力、疫情上升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全面促进和推动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工作,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7-抄送:国家卫计委疾控局,各设区市疾控中心。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7月16日印发
本文标题:江西流行性出血热防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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