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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2008年度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二零零八年四月太平洋电力短期融资券备案文件募集说明书-2-1、投资者购买本期短期融资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2、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已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的备案不表明对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短期融资券投资人应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短期融资券的投资价值,自行承担短期融资券的任何风险。3、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4、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完整。5、短期融资券投资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行使有关权利,监督发行人的有关行为。重要提示太平洋电力短期融资券备案文件募集说明书-3-目录第一章绪言.......................................................4第二章阅读指引....................................................5第三章释义......................................................6第四章募集说明书概要..............................................8第五章投资风险提示...............................................11第六章本期融资券情况.............................................15第七章发行人的基本情况...........................................19第八章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27第九章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指标和财务状况分析.....................29第十章本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途.................................36第十一章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37第十二章发行人行业地位分析.......................................38第十三章本期融资券承销和发行方式.................................41第十四章本期融资券税务等相关问题分析.............................42第十五章发行人违约责任...........................................43第十六章信用评级报告摘要.........................................44第十七章发行人律师的法律意见.....................................45第十八章本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机构.................................46第十九章备查文件.................................................48附录: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2008年度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49太平洋电力短期融资券备案文件募集说明书-4-第一章绪言本期融资券业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获准发行。本募集说明书根据《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对本期融资券发行的备案通知书,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本募集说明书旨在向投资者提供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本期融资券发行和认购的有关资料。发行人确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有关主管机关对本期融资券发行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期融资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期融资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做任何说明。投资者可在本期融资券发行期内到指定地点或在指定的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注册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本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人公开募集。凡欲购买本期融资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太平洋电力短期融资券备案文件募集说明书-5-第二章阅读指引关于本期融资券的风险因素,请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投资风险提示”。关于本期融资券的名称、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总额、兑付方式等,请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章“本期融资券情况”。关于发行人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及历史沿革和现状,请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章“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关于本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请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十章“本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关于发行人最近的经营状况及有关业务发展基本情况,请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十一章“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和第十二章“发行人行业地位分析”。关于本期融资券的税务问题,请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十四章“本期融资券税务等相关问题分析”。发行人的财务报表根据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如无特别说明则为合并会计报表。太平洋电力短期融资券备案文件募集说明书-6-第三章释义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指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湄洲湾电厂”/“电厂”指发行人拥有的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湄洲湾的2X393MW(总出力)的发电厂。“融资券/短期融资券/本期融资券”指期限为365天的“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2008年度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指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5月23日颁布的《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本次发行”指本期融资券的发行。“募集说明书”指本公司为发行本期融资券并向投资者披露本期融资券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2008年度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指本公司为发行本期融资券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2008年度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发行文件”指在本期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簿记管理人”指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簿记建档”指主承销商作为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融资券数量和价格水平意愿的程序。“主承销商”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商”指将负责承销本期融资券的一家、或多家、或所有机构(根据上下文确定)。“承销团”指由本期融资券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订的《2006年福建太平洋太平洋电力短期融资券备案文件募集说明书-7-电力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2008年度短期融资券承销团协议》。“余额包销”指本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按照《2006年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本期融资券全部自行购入。“中央结算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人民银行”指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市场”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法定节假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有关主管机关”指本期融资券发行需获得其核准或向其备案的监管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银行。“元”指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平洋电力短期融资券备案文件募集说明书-8-第四章募集说明书概要提示:以下资料节录自本募集说明书。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一、发行人概况公司名称: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英文名称:FujianPacificElectricCompanyLimited设立日期:1995年12月29日法定代表人:曾英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忠门镇大地城太平洋大厦三层办公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东埔塔林湄洲湾电厂351152电话:0594-591688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独闽莆总副字第000570号注册资本:16382.5万美元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个全外商投资建设的电力项目――湄洲湾电厂的业主。项目占地72公顷,位于福建省级经济开发区----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总投资人民币54亿人民币,总装机容量为2×393兆瓦,是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和启动为一体的“交钥匙”工程。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7.05亿元,净资产16.94亿元。2005年到2007年公司共实现销售收入43.34亿元、利润5.93亿元。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设立日期为1995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为1亿6千3百82.5万美元。湄洲湾电厂项目于1998年3月正式动工,公司聘请率先在中国拥有工程承包资质的美国公司—柏克德公司负责电厂的建设和施工。主要设备从国外进口,其中包括两台西班牙福斯特威勒生产的燃煤锅炉、法国阿尔斯通公司生产的汽轮发电组等。2001年电厂如期完成建设,并于同年顺利与福建省电网并网。电厂用煤来自中国最大的煤矿之一-山西平朔煤矿,由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供应。借助电厂邻海优势,由大型轮船和驳船运抵厂内专用煤码头。为确保生产安全,电厂随时储存10万吨以上的煤矿以保证最低15天的用量。电厂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承包运行。公司严格按照中国电力行业标准及国际电力行业行规运营电厂,电厂机组可用率稳步提升,2006年更是高达93%,高于国内同类机组的平均水平。太平洋电力短期融资券备案文件募集说明书-9-湄洲湾电厂对安全高度关注,在项目施工期间,无损伤工时超过一千八百万人工小时;在运行期间,目前无损伤工时小时数已超过680万人工小时。在环保方面,电厂拥有先进的设备来确保所有的气体,固体和液体达标排放,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及世界银行标准电厂也十分注重社区关系建设,包括捐款在当地建造了一座小学并在当地的中学建立“爱心电脑教育基地”。湄洲湾电厂项目是获得国务院和国家计委批准的第一个全外资电厂项目,1998年被《国际项目融资杂志》评为“1998年亚太地区最佳融资项目”;2002年湄洲湾电厂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授予“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公司连续多年获得“莆田市纳税超亿元企业”和“诚信纳税人”的称号,2005年更被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评为“福建国税纳税百强企业”。2006年被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授予纳税超1亿元的“纳税大户”。二、历史财务数据概要截止2007年底,本公司前三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万元项目2007年2006年2005年总资产470,549511,160536,637所有者权益169,369153,872132,601主营业务收入134,246144,929154,256营业利润14,55521,27023,606利润总额14,64621,27023,279经营性净现金流55,71557,56874,605资产负债率(%)64.0169.8975.29速动比率(倍)1.231.411.70营业利润率(%)10.8429.1715.30总资产报酬率(%)6.407.667.98利息保障倍数(倍)1.872.192.16经营性净现金流与总负债比率(%)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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