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按照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麻黄素类物质列示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目录,麻黄素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均纳入管理范围,为规范管理、保障用药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严格采购药品的资质备案与审核采购麻黄碱及其制剂,应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该类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并负责向对方提供医疗机构资质证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身份证明等有效备案材料,做到专人负责、定点采购。采购药品一律禁止使用现金进行交易,实现供需双方票据的有效对接,防范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二、加强药品验收和安全储存管理购入药品由专人验收,查验购药凭证,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等信息,检查说明书或标签注明“运动员慎用”标示等内容。采用专柜储存,并设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药品丢失。严格帐目管理,入账出账要有购(领)药凭据,帐目保存2年备查,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进行登记并及时申请销毁,保证在用药品账物相符和质量完好。三、加强安全使用管理药师须认真审核处方,严格按照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使用药品;开具麻黄碱及其制剂处方每次不得超过规定常用量,并做好用药指导,防止重复取药和套购药品现象发生。配制含麻黄碱类制剂,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行双人投料和产品计数管理,严防原料药流失。
本文标题: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747281 .html